氯氮平片对比安拿芬尼(盐酸氯米帕明片)

1图 氯氮平片

氯氮平片

处方药 非医保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氯氮平片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氯氮平片 氯氮平片 安拿芬尼(盐酸氯米帕明片) 安拿芬尼(盐酸氯米帕明片)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25mg

25mg*30片

剂型

片剂

片剂(糖衣)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氯氮平。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氯米帕明。

性状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至微黄色。

生产企业

北京万辉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1247

国药准字H10970080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不仅对精神病阳性症状有效,对阴性症状也有一定效果。适用于急性与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各个亚型,对幻觉妄想型,青春型效果好。也可以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一些用传统抗精神病药治疗无效或疗效不好的病人,改用本品可能有效。本品也用于治疗躁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的兴奋躁动和幻觉妄想。因导致粒细胞减少症,一般不宜作为首选药。

本品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用法用量

口服,从小剂量开始,首次剂量为一次25mg,一日2~3次,逐渐缓慢增加至常用治疗量一日200~400mg,高量可达一日600mg。维持量为一日100~200mg。

1.在开始使用安拿芬尼进行治疗之前,应首先治疗可能存在的低钾血症(参见注意事项)。2.应根据不同的个体及患者的情况确定给药剂量和给药方式。原则上应尽可能用最小剂量达到最佳疗效,且慎重地增加剂量,特别是在治疗老年及青春期患者时,因其对安拿芬尼的反应比中间年龄的患者更强。3.为了预防可能出现的QT间期延长和5-羟色胺中毒,建议依照推荐的剂量使用安拿芬尼,当同时服用可能导致QT间期延长的药物或其它5-羟色胺激活药物时,应慎重增加安拿芬尼的剂量。4.在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应严密地监视患者的疗效及药物耐受性。5.抑郁症、强迫症和恐怖症、治疗初期、每次一片,每日2-3次。以后的剂量视患者对药物的耐受性逐渐增加,如在治疗第一周每隔二、三天增加25毫克,直到每日4-6片。6.在病情严重时,每日最大剂量可增加到250毫克。一旦病情显著改善,则将剂量调整到维持量,即平均每日25毫克片剂2-4片。7.惊恐发作,广场恐怖、初期,每日服用10毫克,根据对药物的耐受程度来增加剂量以达理想疗效。每日所需量因病人而异,差距很大,从25毫克至100毫克不等,如病情需要,可增至150毫克。一般认为,治疗应至少持续6个月,在此期间可逐渐减少维持量。伴有发作性睡。8.慢性疼痛状态、剂量应个体化(每日10-150毫克),因考虑患者可能合并用止痛药(或可能减少止痛药的用量)。9.老年患者、开始采用每日10毫克治疗,以后逐步增加剂量到每日30-50毫克的合适剂量,通常约需10日左右,以后维持此量直到治疗结束。10.少年儿童患者、11.强迫症、开始用10毫克片剂每日1片治疗,在10日内,5-7岁的儿童用量增至每日20毫克,8-14岁儿童增至每日20-50毫克,14岁以上的儿童增至50毫克或更多。12.夜间遗尿(限5岁及5岁以上,且除外器质性原因;用药前需认真比较可能出现的风险与收益;应考虑到可能需要的替换治疗)、初期日剂量、5-8岁--10毫克片剂,2-3片;9-12岁--25毫克片剂,1-2片;12岁以上--25毫克片剂,1-3片。在用药一周内无充分疗效时,应给以更高剂量。一般应在晚饭后一次性给药,但对入睡不久便遗尿的儿童要预先(下午4时)给予部分剂量。获得预期疗效后,应逐渐减少维持量,并继续治疗1-3个月。13.尚无对5岁以下儿童的用药经验。14.对于患有抑郁状态(可有不同原因及表现)、恐怖症、惊恐发作、发作性睡病伴发猝倒、慢性疼痛状态的少年儿童患者,没有足够的关于安拿芬尼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证据。因此,对于患有这些疾病的0-17岁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安拿芬尼。

不良反应

1. 镇静作用强和抗胆碱能不良反应较多,常见有头晕,无力,嗜睡,多汗,流涎,恶心,呕吐,口干,便秘,体位性低血压,心动过速。 2. 常见食欲增加和体重增加。 3. 可引起心电图异常改变。可引起脑电图改变或癫痫发作。 4. 也可引起血糖增高。 5. 严重不良反应为粒细胞缺乏症及继发性感染。

治疗初期可能出现抗胆碱能反应,如多汗,口干,视物模糊,排尿困难,便秘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嗜睡,震颤,眩晕。可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偶见癫痫发作,心电图异常,骨髓抑制或中毒性肝损害等。

禁忌

严重心,肝,肾疾患,昏迷,谵妄,低血压,癫痫,青光眼,骨髓抑制或白细胞减少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严重心脏病、近期有心肌梗死发作史、癫痫、青光眼、尿潴留及对三环类药物过敏者。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

12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

6岁以下儿童禁用,6岁以上儿童酌情减量。

老人用药

慎用或使用低剂量。

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酌情减少剂量。

药理作用

1.镇静作用强和抗胆碱能不良反应较多,常见有头晕、无力、嗜睡、多汗、流涎、恶心、呕吐、口干、便秘、体位性低血压、心动过速。2.常见食欲增加和体重增加。3.可引起心电图异常改变。可引起脑电图改变或癫痫发作。4.也可引起血糖增高。5.严重不良反应为粒细胞缺乏症及继发性感染。

本品具有抗抑郁作用,且治疗范围广。它能改善抑郁综合征的各种表现,特别是缺乏动力,情绪低落,同时对持续存在的焦虑也有作用。通常在治疗第一周便产生疗效。根据动物实验,本品的主要作用可能是抑制神经元对释放于突触间隙的去甲肾上腺素(NA)和5-羟色胺(5-HT)的再摄取,其中又以抑制5-HT的重摄取为主。本品的另一特点是具有广谱的药理作用,包括α1抗肾上腺素、抗胆碱能、抗组胺和抗5-羟色胺能(5-HT-受体阻滞)等作用。

注意事项

1. 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2. 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慎用。尿潴留患者慎用。3. 治疗头3个月内应坚持每1~2周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以后定期检查。4. 定期检查肝功能与心电图。5. 定期检查血糖,避免发生糖尿病或酮症酸中毒。6. 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7. 用药期间出现不明原因发热,应暂停用药。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前列腺肥大、老年或心血管疾患者慎用,使用期间应监测心电图。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才能使用本品。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药物相互作用

1. 本品与乙醇或与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合用可增加中枢抑制作用。2. 本品与抗高血压药合用有增加体位性低血压的危险。3. 本品与抗胆碱药合用可增加抗胆碱作用。4. 本品与地高辛﹑肝素﹑苯妥英﹑华法令合用,可加重骨髓抑制作用。5. 本品与碳酸锂合用,有增加惊厥﹑恶性综合征﹑精神错乱与肌张力障碍的危险。6. 本品与氟伏沙明﹑氟西汀﹑帕罗西汀﹑舍曲林等抗抑郁药合用可升高血浆氯氮平与去甲氯氮平水平。7. 本品与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合用可使血浆氯氮平浓度显著升高,并有报道诱发癫痫发作。

1.本品与舒托必利合用,有增加室性心律失常的危险,严重者可至尖端扭转心律失常。2.本品与乙醇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合用,中枢神经抑制作用增强。3.本品与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合用,易致阵发性高血压及心律失常。4.本品与可乐定合用,后者抗高血压作用减弱。5.本品与抗惊厥药合用,可降低抗惊厥药的作用。6.本品与氟西汀或氟伏沙明合用,可增加两者的血浆浓度,出现惊厥,不良反应增加。7.本品与阿托品类合用,不良反应增加。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