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酸司维拉姆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碳酸司维拉姆片
|
琥乙红霉素片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按C37H67NO13计算 0.12g(125万单位) |
|
| 剂型 | 片剂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碳酸司维拉姆 |
琥乙红霉素。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30160 |
国药准字H11020270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控制正在接受透析治疗的慢性肾脏病(CKD)成人患者的高磷血症。 |
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8.空肠弯曲菌肠炎。|9.百日咳。|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11.风湿热 |
| 用法用量 | 在患有以下疾病的患者中尚未确定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吞咽困难:吞咽障碍:重度胃肠功能紊乱,包括未经治疗的或严重的胃轻瘫、胃内容物滞留,或者肠道运动异常或不规律:活动性炎症性肠病:胃肠道大手术:因此,在上述患者中应慎用本品。肠梗阻和肠阻塞/不完全肠阻塞:使用盐酸司维拉姆治疗的过程中,在罕见的病例中观察到肠梗阻和肠闭塞/不完全肠闭塞。盐酸司维拉姆与碳酸司维拉姆的活性成份相同。初期的症状可能是便秘。使用本品进行治疗时,便秘患者应密切监测。在发生重度便秘或其他胃肠道症状的患者中,应重新评估是否采用本品进行治疗。脂溶性维生素:根据饮食摄入和患者所患疾病的严重性,慢性肾脏病(CKD)患者体内的维生素A、D、E和K水平可能较低。不能排除本品可能结合摄入食物中含有的脂溶性维生素。在不摄入补充维生素但服用本品的患者中,应定期监测血清维生素A、D、E和K的水平。推荐在必要时服用维生素补充剂。在进行腹膜透析的患者中,建议监测脂溶性维生素和叶酸,因为在一项临床试验的腹膜透析患者中,未测定维生素A、D、E和K的水平。叶酸缺乏:目前的数据尚不充分,不能排除本品长期治疗期间有发生叶酸缺乏的可能性。低钙血症/高钙血症 |
1.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每日3次,每次3-4片)。|2.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3.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4.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一次,共14日。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 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 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5.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
| 不良反应 | 临床试验经验:关于本品的安全性数据较少。但考虑到本品活性成分与盐酸司维拉姆的活性成分相同,两种药物的不良反应特征应该相似。同时,在一项血液透析患者参加的交叉研究中,治疗持续8周并且两组之间无清洗期的情况下,碳酸司维拉姆片剂组发生的不良反应与盐酸司维拉姆组相似。详见说明书。 |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 |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
|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
|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
| 药理作用 |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
| 注意事项 | 在患有以下疾病的患者中尚未确定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吞咽困难 吞咽障碍 重度胃肠功能紊乱,包括未经治疗的或严重的胃轻瘫、胃内容物滞留,或者肠道运动异常或不规律 活动性炎症性肠病 胃肠道大手术 因此,在上述患者中应慎用本品。 肠梗阻和肠阻塞/不完全肠阻塞:使用盐酸司维拉姆治疗的过程中,在罕见的病例中观察到肠梗阻和肠闭塞/不完全肠闭塞。盐酸司维拉姆与碳酸司维拉姆的活性成份相同。初期的症状可能是便秘。 使用本品进行治疗时,便秘患者应密切监测。 在发生重度便秘或其他胃肠道症状的患者中,应重新评估是否采用本品进行治疗。 脂溶性维生素:根据饮食摄入和患者所患疾病的严重性,慢性肾脏病(CKD)患者体内的维生素A、D、E和K水平可能较低。 不能排除本品可能结合摄入食物中含有的脂溶性维生素。 在不摄入补充维生素但服用本品的患者中,应定期监测血清维生素A、D、E和K的水平。推荐在必要时服用维生素补充剂。在进行腹膜透析的患者中,建议监测脂溶性维生素和叶酸,因为在一项临床试验的腹膜透析患者中,未测定维生素A、D、E和K的水平。 叶酸缺乏:目前的数据尚不充分,不能排除本品长期治疗期间有发生叶酸缺乏的可能性。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
| 药物相互作用 | 在人体药物相互作用研究中,对碳酸司维拉姆与华法林和地高辛的药物间相互作用进行了研究。对盐酸司维拉姆(含有与碳酸司维拉姆相同活性成分)与环丙沙星、地高辛、华法林、依那普利、美托洛尔和铁剂的相互作用进行了研究。环丙沙星:在一项有15位健康受试者的试验中,同时服用单剂量2.8g的盐酸司维拉姆可使环丙沙星的生物利用度降低约50%。因此,本品不能与环丙沙星同时服用。地高辛:19位健康受试者接受2.4g盐酸司维拉姆,每日三次,随餐服用,共2天,司维拉姆未改变单剂量地高辛的药代动力学。18名健康受试者接受9.6 g碳酸司维拉姆,每日一次,随餐服用,司维拉姆未改变单剂量地高辛的药代动力学。华法林:14位健康受试者接受2.4g的盐酸司维拉姆,每日三次,随餐服用,共2天,司维拉姆未改变单剂量华法林的药代动力学。14名健康受试者接受9.6g碳酸司维拉姆,每日一次,随餐服用,司维拉姆未改变单剂量华法林的药代动力学。28位健康受试者接受2.4g单剂量的盐酸司维拉姆,盐酸司维拉姆未改变单剂量依那普利的药代动力学。美托洛尔:31位健康受试者接受2.4g单剂量的盐酸司维拉姆,盐酸司维拉姆未改变单剂量美托洛尔的药代动力 |
1.本品可抑制卡马西平和丙戊酸等抗癫痫药的代谢,导致其血药浓度增高而发生毒性反应。与芬太尼合用可抑制后者的代谢,延长其作用时间。与阿司咪唑或特非那定等抗组胺药合用可增加心脏毒性,与环孢素合用可使后者血药浓度增加而产生肾毒性。|2.本品与氯霉素和林可酰胺类有拮抗作用,不推荐同时使用。|3.本品为抑菌剂,可干扰青霉素的杀菌效能,故当需要快速杀菌作用如治疗脑膜炎时,两者不宜同时使用。|4.长期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用本品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从而增加出血的危险性,老年病人尤应注意。两者必须同时使用时,华法林的剂量宜适当调整,并严密观察凝血酶原时间。|5.除二羟丙茶碱外,本品与黄嘌呤类药物同时使用可使氨茶碱的肝清除减少,导致血清氨茶碱浓度升高和(或)毒性反应增加。这一现象在合用6日后较易发生,氨茶碱清除的减少幅度与本品血清峰值成正比。因此在两者合用时和合用后,黄嘌呤类药物的剂量应予调整。|6.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合用可能增强肝毒性。|7.大剂量本品与耳毒性药物合用,尤其肾功能减退患者可能增加耳毒性。|8.与洛伐他汀合用时可抑制其代谢而使血浓度上升,可能引起横纹肌溶解;与咪达唑仑或三唑仑合用时可减少两者的清除而增强其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