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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复星(氧氟沙星片)

奥复星(氧氟沙星片)

处方药 非医保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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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复星(氧氟沙星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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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奥复星(氧氟沙星片)
奥复星(氧氟沙星片)
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
主要成分

本品活性成份为氧氟沙星。活性成份的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分子式:C18H20FN3O4分子量:361.37

  布洛芬

生产企业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敖东集团大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20030

国药准字H2102397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1.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0.3g(3片),一日2次,疗程7~14日。2.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2g(2片),一日2次,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2g(2片),一日2次,疗程10~14日。3.前列腺炎:一次0.3g(3片),一日2次,疗程6周;衣原体宫颈炎或尿道炎,一次0.3g(3片),一日2次,疗程7~14日。4.单纯性淋病:一次0.4g(4片),单剂量。5.伤寒:一次0.3g(3片),一日2次,疗程10~14日。铜绿假单胞菌感染或较重感染剂量可增至一次0.4g

  年龄(岁)1-3,体重(公斤)10-15,一次用量(片)1/2,次数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   年龄(岁)4-6,体重(公斤)16-21,一次用量(片)1,次数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   年龄(岁)7-9,体重(公斤)22-27,一次用量(片)1.5,次数小时不超过4次。   年龄(岁)10-12,体重(公斤)8-32,一次用量(片)2

副作用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成分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药理作用

1.肠胃道反应: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见可发生渗出性多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较少见面礼。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燥不安、意识混乱、幼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

注意事项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2.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高速华侨药剂量。4.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5.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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