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一氧化碳中毒后帕金森综合征及老年人合并有脑动脉硬化的帕金森综合征。也用于防治A型流感病毒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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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金刚烷胺。化学名:三环[3,3,1,13,7]癸烷-1-胺盐酸盐。化学名:三环[3.3.1.13.7]癸烷-1-胺盐酸盐。分子量:C10H17N·HCI |
本品主要成分为拉考沙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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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曙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Aesica Pharmaceuticals Gmb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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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053 |
注册证号H2018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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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一氧化碳中毒后帕金森综合征及老年人合并有脑动脉硬化的帕金森综合征。也用于防治A型流感病毒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 |
用于16岁及以上癫痫患者癫痫部分性发作的联合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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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一次100mg,一日1~2次,一日最大剂量为400mg。抗病毒,成人一次200mg,一日1次或一次100mg,每12小时1次;1~9岁小儿按体重一次1.5~3mgkg,8小时一次,或一次2.2~4.4mgkg,12小时一次;9~12岁小儿,每12小时口服100mg;12岁及12岁以上,用量同成人。 |
推荐剂量:本品须每日服用二次(通常为早上一次,晚上一次)。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次50mg、每日二次,一周后应增加至每次100mg、每日二次的初始治疗剂量。本品治疗的其实剂量也可以为200mg单词负荷剂量,约12小时后采用每次100mg、每日二次(200mg/日)维持剂量方案。当医生确定需要迅速达到拉考沙胺稳态血浆浓度及疗效时,可以给予患者负荷剂量。考虑到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发生率可能升高,应在医学监督下进行负荷剂量给药(参见【不良反应】)。尚未研究负荷剂量用于急症时的情况,如癫痫持续状态。基于疗效和耐受性,可每周增加维持剂量,每次增加50mg,每日二次(每周增加100mg),直至增至最高推荐日剂量400mg(每次200mg、每日二次)。如果漏服一次剂量的拉考沙胺,患者应立即补服,然后按时服用下一次的剂量。如果患者在下一级量应服时间的6小时内发现漏服,则无需补服,只需按时服用下一次拉考沙胺即可。患者不应服用双倍剂量。根据目前的临床实践,如果须停用拉考沙胺,则建议逐渐停药(例如:按200mg/周逐渐降低日剂量)。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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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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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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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本品用于治疗16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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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一氧化碳中毒后帕金森综合征及老年人合并有脑动脉硬化的帕金森综合征。也用于防治A型流感病毒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 |
用于16岁及以上癫痫患者癫痫部分性发作的联合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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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眩晕、失眠和神经质,恶心、呕吐、厌食、口干、便秘。偶见抑郁、焦虑、幻觉、精神错乱、共济失调、头痛,罕见惊厥。少见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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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下列情况下应在严密监护下使用:有癫痫史、精神错乱、幻觉、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外周血管性水肿或直立性低血压的患者。治疗帕金森病时不应突然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纵机械和高空作业。每日最后一次服药时间应在下午4时前,以避免失眠。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服用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4. 避免与CYP3A4强诱导剂或抑制剂合用;5. 定期监测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