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酸泼尼松龙滴眼液
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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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醋酸泼尼松龙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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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异丙嗪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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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Allerg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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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5ml:50mg) |
25mg |
| 剂型 | 眼用制剂 |
片剂(糖衣)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泼尼松龙。 |
主要成份:盐酸异丙嗪。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均匀的微细混悬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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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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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H20171243 |
国药准字H33021348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短期治疗对类固醇敏感的眼部炎症(排除病毒,真菌和细菌病原体感染)。 |
1.皮肤黏膜过敏:适用于长期的、季节性的过敏性鼻炎、血管舒缩性鼻炎、过敏性结膜炎,荨麻疹、食物过敏、皮肤划痕症。2.晕动症:晕车、晕船、晕飞机。3.恶心、呕吐。 |
| 用法用量 | 滴入结膜囊内。一次1~2滴,一日2~4次。治疗开始的24至48小时,剂量可酌情加大至每小时2滴。注意不宜过早停药。 |
口服给药:|1.成人:|(1)抗过敏,一次12.5mg,每日4次,饭后及睡前服用,必要时睡前25mg。|(2)止吐,开始时一次25mg,必要时可每4~6小时服12.5~25mg。|(3)抗眩晕,一次25mg,必要时每日2次。|(4)镇静催眠,一次25~50mg,必要时增倍。|2.儿童:|(1)抗过敏,每次按体重0.125mg/kg或按体表面积3.75mg/m2,每隔4~6小时一次,或睡前按体重0.25~0.5mg/kg或按体表7.5~15mg/m2。按年龄计算,每日量1岁以内5~10mg,1~5岁5~15mg,6岁以上10~25mg,可1次或分2次给予。|(2)止吐,按体重0.25~0.5mg/kg或按体表7.5~15mg/m2。必要时每隔4~6小时给药一次。|(3)抗眩晕,每次按体重0.25~0.5mg/kg或按体表面积7.5~15mg/m2。必要时每隔12小时一次,或12.5~25mg,每日2次。|(4)镇静催眠,必要时按体重0.5~1mg/kg或体表面积15~30mg/m2。 |
| 不良反应 | 可能引起局部刺激。长期使用还可能引起眼内压升高,导致视神经损害﹑视野缺损。也可能导致后囊膜下白内障形成,继发眼部真菌或病毒感染;角膜或巩膜变薄的患者,使用后可能引起眼球穿孔;另外可能引起伤口愈合延缓。含皮质类固醇的制剂也可能引起眼前段色素膜炎或眼球穿孔。偶有报导眼部应用皮质类固醇引起瞳孔散大﹑眼睛调节能力降低和上脸下垂。 |
主要不良反应为困倦、思睡、口干,偶有胃肠道刺激症状,高剂量时易发生锥体外系症状;老年人用药多发生头晕、痴呆、精神错乱和低血压;少数患者用药后出现兴奋、失眠、心悸、头痛、耳鸣、视力模糊和排尿困难。过量时可发生动作笨拙,反应迟钝,震颤。 |
| 禁忌 | 禁用于未行抗感染治疗的急性化脓性眼部感染,急性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树枝状角膜炎)﹑牛痘﹑水痘及其他大多数的角结膜病毒感染,以及对该药任何成份过敏者。 |
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对于妊娠患者大剂量及长期眼局部使用类固醇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尚不清楚本品局部应用时吸收到全身的量是否以使其从乳汁中分泌。在哺乳妇女中应用本品应谨慎。应充分考虑应用本品对患者的利和弊。 |
1.妇服用本药后,可诱发婴儿的黄疸和锥体外系症状。因此,孕妇在临产前1~2周应停用此药。2.一般的抗组胺药对婴儿特别是新生儿和早产儿有较大的危险性。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需权衡利弊。 |
| 儿童用药 | 两岁以下儿童应用皮质类固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
小于3个月的小儿体内的药物代谢酶可能不足,不宜应用本品。此外还有可能引起肾功能不全。新生儿或早产儿,患急性病或脱水的小儿以及患急性感染的儿童,在注射异丙嗪后易发生肌张力障碍。儿童一次口服75~125mg时,可发生过度兴奋,易激动或(和)恶梦等异常。 |
| 老人用药 | 老年患者使用无需剂量调整。 |
老年人用本药易发生头晕、呆滞、精神错乱和低血压。老年人用本药还易发生锥体外系症状,不能静坐(akathisia)和持续性运动障碍,用量大或胃肠道外给药时更易发生。 |
| 药理作用 | 本药是一种糖皮质激素,相同剂量下,其抗炎效力是氢化可的松的3~5倍。糖皮质激素可减轻炎症反应时的组织水肿、纤维沉积,抑制毛细血管扩张和吞噬细胞游走,同样也可抑制毛细血管的增生、胶原的沉积及疤痕的形成。 |
主要不良反应为困倦、思睡、口干,偶有胃肠道刺激症状,高剂量时易发生锥体外系症状;老年人用药多发生头晕、痴呆、精神错乱和低血压;少数患者用药后出现兴奋、失眠、心悸、头痛、耳鸣、视力模糊和排尿困难。过量时可发生动作笨拙,反应迟钝,震颤。 |
| 注意事项 | 1. 有报道在致角膜变薄的疾病中,眼局部应用皮质类固醇可导致角膜穿孔。已认为多种不同的疾病及长期应用皮质类固醇可引起角膜或巩膜变薄。在角膜或巩膜已变薄时,眼局部应用皮质类固醇有可能导致眼球穿孔。2. 本品无抗菌作用,故存在感染时,需针对致病菌进行适当的抗菌治疗。3. 急性眼部化脓性感染时局部应用类固醇,可掩盖病或使病情恶化。长期应用可抑制眼部的免疫反应,从而增加眼部继发感染的可能性。4. 有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病及病史者,须慎用类固醇类药物,并需经常在裂隙灯下观察病灶变化。5. 有报道长期使用类固醇时并发角膜真菌感染,因此使用类固醇后或正在使用时,出现任何难愈的角膜溃疡,应疑及真菌感染的可能。6. 眼部使用皮质类固醇,在某些病例可引起眼内压升高,而眼压升高可能导致青光眼,而致视神经损害和视野缺损。因此建议使用该药期间常测眼压,尤其是对正患青光眼的患者或曾患青光眼的患者。7. 有报道长期或大剂量眼部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可导致后囊膜下白内障形成。敏感患者可能出现急性眼前段色素膜炎。白内障术后应用类固醇可能使愈合延缓,并可增加滤泡的发生率。如出现过敏反应或其它严重反应,立即停用本品。皮质类固醇之间出现交叉过敏。8. 运动员慎用。 |
1.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2.孕妇、哺乳期妇女和老年人慎用。3.下列情况慎用:急性哮喘、膀胱颈梗阻、骨髓抑制、心血管疾病、昏迷、闭角型青光眼、肝肾功能不全、高血压、胃溃疡、前列腺肥大、幽门或十二指肠梗阻、多痰、癫痫、及黄疸等患者。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可增强抗胆碱药如阿托品的作用。2.与镇静、催眠药、抗过敏药并用可增加本品对中枢神经的抑制作用。3.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水杨酸制剂和去甲万古霉素等耳毒性药同用时,耳毒性症状可被掩盖而不易发现。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