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二甲双胍肠溶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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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盐酸二甲双胍肠溶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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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甲酸阿格列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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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伊众捷 |
尼欣那 |
| 规格 | 0.25g*12粒*3板 |
25mg*10片 |
| 剂型 | 胶囊剂(肠溶)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成份盐酸二甲双胍。 |
本品活性成份为苯甲酸阿格列汀。 |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结晶性粉末。 |
本品为黄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 生产企业 |
Takeda Pharmaceutical Compan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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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728 |
H20130548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人,尤其是肥胖的患者。2.不但有降血糖作用,还可能有减轻体重的作用。3.对某些磺酰脲类无效的病例有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单药治疗:本品作为饮食控制和运动的辅助治疗,用于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当单独使用盐酸二甲双胍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在饮食和运动基础上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重要的使用限制:由于对于1型糖尿病和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有效性尚未确定,故本品不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患者。 |
| 用法用量 | 1.口服,餐前半小时服用。2.成人开始一次0.5g(1粒),一日2次,以后根据血糖和尿糖情况调整用量,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2.0g(4粒),分2~3次服用,或遵医嘱。 |
推荐剂量:本品的推荐剂量为25 mg每日1次。本品可与食物同时或分开服用。肾功能受损患者轻度肾功能受损患者(肌酐清除率 CrCl ≥60 mL/min)使用本品时不需调整剂量。中度肾功能受损患者(肌酐清除率 30≤ CrCl < 60 mL/min)使用本品的剂量为12.5 mg每日1次。重度肾功能受损(肌酐清除率 15≤ CrCl < 30 mL/min)或终末期肾功能衰竭(ESRD)(CrCl < 15 mL/min或需要血液透析)患者使用本品的剂量为6.25 mg每日1次。使用本品时可不考虑透析时间。尚未在接受腹膜透析的患者中进行本品用药研究(见【药代动力学】)。因需要根据肾功能调整本品剂量,推荐在开始治疗前评估肾功能,并定期复查。 |
| 不良反应 | 1.部分病人口服片剂后有胃肠道反应,表现为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胃痛,口中金属味,肠溶胶囊可在不同程度上减轻以上的不良反应。2.有时有乏力,疲倦,体重减轻,头晕,皮疹。 |
常见不良反应有:胰腺炎、过敏反应、低血糖。尼欣那在美国外上市后使用中确定发生的不良反应包括过敏症、血管性水肿、皮疹、荨麻疹和严重皮肤不良反应 ;肝酶升高 ;暴发性肝功能衰竭和急性胰腺炎。 |
| 禁忌 | 1.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肾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塞、严重感染和外伤、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禁用。2.过度饮酒者、脱水、痢疾、营养不良者对本品和双胍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阿格列汀产品有严重过敏反应史的患者,包括发生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或严重皮肤不良反应的患者。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不推荐孕妇使用本品。2.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必须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
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 1.10-16岁2型糖尿病患者使用本品的每日最高剂量为2000毫克。2.不推荐10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1.65岁以上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应谨慎,并定期检查肾功能。2.通常不用最大剂量。3.不推荐80岁以上的患者使用本品,除非其肌酐清除率检查表明其肾功能未降低。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本品属双胍类降糖药,不促进胰岛素的分泌,其降血糖作用是促进组织无氧糖酵解,使肌肉等组织利用葡萄糖的作用加强,同时抑制肝糖原的异生,减少肝糖的产生,使血糖降低。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1型糖尿病不应单独使用。2.定期检查血糖、尿糖、尿酮体。3.既往有乳酸性酸中毒史者慎用。4.进行肾脏造影者应于前3天停用本品。 |
1.胰腺炎: 已有服用尼欣那治疗的患者发生急性胰腺炎的上市后报道。在开始使用尼欣那后,应对患者是否出现胰腺炎体征和症状进行仔细观察。如果怀疑发生急性胰腺炎,立即停用尼欣那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尚不清楚具有胰腺炎病史的患者在使用尼欣那时发生胰腺炎的风险是否升高。2.过敏反应: 已有服用尼欣那治疗的患者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的上市后报道。上述反应包括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和严重皮肤不良反应(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如果怀疑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停用尼欣那,评估其他可能的过敏原因,并开始采取其他方法治疗糖尿病。使用其他DPP-4抑制剂曾出现血管性水肿的患者应慎重用药,尚不明确这些患者在使用尼欣那时是否会诱发血管性水肿。3.肝功能: 已有服用尼欣那治疗的患者发生致死和非致死性肝功能衰竭的上市后报道,部分报道所含信息不充分,无法确定可能的发生原因。在随机对照研究中,观察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超过3倍正常上限(ULN):1.3%阿格列汀治疗患者和1.5%所有对照治疗患者。 2型糖尿病患者可能患有脂肪肝,可引起肝功能检查结果异常,患者也可能患有其他类型的肝脏疾病,多数肝脏疾病可被治疗和管理。因此,在开始尼欣那治疗前,推荐评估患者的肝功能谱。肝功能检验结果异常的患者应慎重开始尼欣那治疗。 如果患者报告发生可能提示肝损伤的症状(包括疲劳、食欲减退、右上腹不适、尿色加深或黄疸),迅速进行肝功能检查。在上述临床情况下,如果患者出现具有临床意义的肝酶升高,和如果肝功能检查异常结果持续或恶化,应停用尼欣那并寻找可能的原因。如果未发现引起肝功能检查异常的其他原因,不要在上述患者中再次使用尼欣那。4.与其他已知可能引起低血糖的药物合并应用胰岛素和胰岛素促泌剂(如磺脲类)已知可引起低血糖。因此,当与尼欣那联合使用时,可能需要降低胰岛素或胰岛素促泌剂的剂量,以使低血糖的发生风险最小化。5.大血管事件: 尚无临床研究得到确定性证据证实尼欣那或其他任何降糖药物可降低大血管事件的发生风险。 |
| 药物相互作用 | 1.本药与胰岛素合用会加强降血糖作用,应减少胰岛素剂量。2.可加强抗凝药(如华法林等)的抗凝血作用,导致出血倾向。 |
尼欣那片主要由肾脏以原型排泄,推测肾小管主动分泌参与此排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