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类风湿关节炎,退行性关节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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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为:主要成份是舒林酸,化学名为(Z)-5-氟-2-甲基-1-[(4-甲亚硫酰苯基)亚甲基]-1H-茚-3-醋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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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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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1627 |
国药准字H19991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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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类风湿关节炎,退行性关节病。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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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抗风湿一次0.2g,早晚各1次;镇痛首次0.2g,8小时后重复。2岁以上儿童常用量:按体重一次2.25mg/kg,一日2次,每日剂量不得超过6mg/kg。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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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或曾有溃疡出血或穿孔史者禁用。 |
主要有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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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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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泄,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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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类风湿关节炎,退行性关节病。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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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不良反应为胃肠道反应,包括上腹痛、腹胀、消化不良、恶心、腹泻、便秘、纳差等,发生消化道溃疡者较少。2.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一般极少发生,主要有头晕、头痛、嗜睡、失眠。3.骨髓抑制、急性肾功能衰竭、心力衰竭、无菌性脑膜炎、肝损害和史蒂文撕-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征则罕见。4.其它:偶见皮疹、瘙痒、急躁、忧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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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消化性溃疡史,目前无活动性溃疡的患者需在严密观察下使用本品。2.用药期间应定期监测大便潜血、血象、肝肾功能。3.将本品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4.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5.避免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时使用;6.定期监测肝肾功能;7.出现胃肠道不适时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