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痛风发作以及外伤和手术后消炎、镇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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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奥沙普秦 |
本品活性成份为:艾拉莫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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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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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66784 |
国药准字H20110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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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痛风发作以及外伤和手术后消炎、镇痛。 |
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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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一次,一次2片(400mg),根据年龄和症状可适当增减,或遵医嘱,每日最大剂量为3片(600mg)。 |
口服。一次25mg (1片),饭后服用,一日2次,早、晚各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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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消化道溃疡患者,严重肝肾疾病患者,对本品、阿斯匹林以及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物过敏者,血液病患者,有哮喘、荨麻疹病史者,心力衰竭患者,利尿药导致的血容量降低或肾血流量不足的患者。 |
1.在国内的II、III期临床试验中,共有518例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使用了本品。II期临床试验有192例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使用了本品。在II期临床试验中:常见药物不良反应(>1/100,1/10)主要有氨基转移酶升高;常见药物不良反应(>1/100,1/1000,1/10)主要有氨基转移酶升高;常见药物不良反应(>1/100,1/1000,1/10)主要有氨基转移酶升高、γ-谷氨酰转肽酶和碱性磷酸酶升高;常见药物不良反应(>1/100,1/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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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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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痛风发作以及外伤和手术后消炎、镇痛。 |
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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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为消化道症状:有恶心、胃痛、胃不适、腹胀、食欲不振,腹泄、便秘、口渴、口炎、消化道出血;其次为头晕、头痛、眩晕、神经过敏、困倦、失眠、耳鸣、抽搐、水肿;偶见血液系统的粒细胞减少及全血细胞减少;肾病综合症及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少数人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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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作为抗炎、镇痛,解热药物,本品应对症使用。 2、既往有出血病史者慎用。 3、长期服用的患者应注意监测肝肾功能和血象,如出现异常应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4、患者出现视力模糊,色视,弱视或胶原病时,应停用本品。 5、与口服抗凝剂并用时应慎用。 |
1.肝毒性:临床试验发现本品可引起可逆性的肝脏酶升高,大多数氨基转移酶升高为轻度[≤ 2倍 正常值上限(Upper Limit of Normal,简称ULN)],且通常在继续治疗过程中缓解;显著升高(>3倍 ULN)不常发生,且通过降低剂量或停药可缓解。大多数患者氨基转移酶升高发生在用药3个月内,服药初始阶段应定期检查血液丙氨酸氨基转换酶(ALT)和谷氨酸氨基转换酶(AST),检查间隔视病人情况而定。有肝脏损害和明确的乙型肝炎或者丙型肝炎血清学指标阳性的患者慎用。用药前及用药后每月检查ALT,检查时间间隔视病人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用药期间出现ALT升高,调整剂量或中断治疗的原则:①如果ALT升高在正常值上限的2~3倍,在密切监测下可继续给予艾拉莫德,剂量降低至25mg/日。②ALT升高2~3倍正常值上限,如果剂量降低后ALT仍维持在2~3倍正常值上限及3倍以上,须停药,并加强护肝治疗且密切观察。 2.活动性胃肠道疾病:对于有活动性胃肠疾病的患者慎用,需告知患者一旦发生黑便、贫血、异常胃/腹疼痛等症状,及时通知医生并尽早去医院就诊,一旦确诊为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应立即停药并进行对症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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