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对本品敏感的活动性结核病,但需与其他有效抗结核药物联用。自于可能引起严重精神错乱,故临床应用受到一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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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分子式:C3H6N2O2;分子量:102.09 |
广藿香、苍耳子、鹅不食草、麻黄、野菊花、当归、黄芩、猪胆粉、薄荷油、马来酸氯苯那敏。辅料为硬脂酸镁、二氧化硅、氢氧化铝、淀粉、滑石粉、麦芽、糊精、聚乙烯醇、磷脂、黄原胶、着色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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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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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0063 |
国药准字Z20023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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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对本品敏感的活动性结核病,但需与其他有效抗结核药物联用。自于可能引起严重精神错乱,故临床应用受到一定限制。 |
清热解毒,宣肺通窍,消肿止痛。用于风邪藴肺所致的急、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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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每天0.5~1g,分2次服用,初始2周可每次0.25g,每天2次,最大剂量为每天1g。 2.儿童每天5~20mg/kg,分2~4次服用,首剂用半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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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患有癫痫、严重忧郁症、烦躁或精神病者禁用。 2.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3.嗜好饮酒者禁用。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个别患者服药后偶有胃部不适,停药后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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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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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治疗对本品敏感的活动性结核病,但需与其他有效抗结核药物联用。自于可能引起严重精神错乱,故临床应用受到一定限制。 |
清热解毒,宣肺通窍,消肿止痛。用于风邪藴肺所致的急、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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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主要为中枢神经反应。 1.常见头痛、眩晕、嗜睡、行为异常、精神抑郁、定向或记忆障碍、震颤、抽搐、烦躁不安、惊厥或昏迷。 2.偶见加重心力衰竭、发热、恶心、呕吐、腹痛、肝功能异常、AST或ALT升高,本品可诱发精神病性反应,出现精神障碍和自杀倾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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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慎用:心功能不全者慎用。对儿童的安全性尚未明确,妊娠及哺乳妇女慎用。 2.本品的不良反应与血药浓度和给药剂量相关,特别是一日超过500mg时,治疗期间最好能监测血药浓度,并应控制其低于30μg/ml,对测定的血样宜于每天首剂服用前抽取。对肾功能不全者一周监测1次。 3.神经反应包括神经和精神两方面,可出现肌肉抽搐、惊厥发作,一旦出现应立即停药,宜同时给予大剂量的维生素B6以预防。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凡过敏性鼻炎属虚寒症者慎用;运动员慎用。 3.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有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个别患者服药后偶有胃部不适,停药后可消失;建议饭后服用。 7.急性鼻炎服药后偶有胃部不适,停药后可消失;建议饭后服用。 8.不宜过量、久服。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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