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韦林注射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利巴韦林注射液
|
吉他霉素片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1ml:100mg |
10万单位 |
| 剂型 | 注射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利巴韦林。 |
主要成份吉他霉素。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贝克诺顿(浙江)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9090 |
国药准字H33022655 |
| 作用与功效 | 抗病毒药。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 |
主要用于治疗敏感革兰氏阳性菌所致感染,如肺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支合并肺部感染、急性扁桃腺炎、急性乳腺炎等。 |
| 用法用量 | 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每1ml含1mg的溶液后静脉缓慢滴注。成人一次0.5g,一日2次,小儿按体重一日10~15mg/kg,分2次给药。每次滴注20分钟以上,疗程3~7日。 |
口服,成人一日1~1.6g,分3~4次服用。 |
| 不良反应 | 1.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本品的胃肠道反应发生率较红霉素低,偶见皮疹和瘙痒。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
对本品及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 本品有较强的致畸作用,家兔日剂量1mg/kg即引起胚胎损害,故禁用于孕妇和有可能怀孕的妇女(本品在体内消除很慢,停药后4周尚不能完全自体内清除)。2. 少量药物由乳汁排泄,且对母子二代动物均具毒性,因此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需暂停哺乳,乳汁也应丢弃。由于哺乳期妇女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于此种病例。 |
1.本品可通过胎盘而进入胎儿循环,浓度一般不高,但孕妇应用时仍宜权衡利弊。2.又因本品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哺乳期妇女使用时应停止哺乳。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儿童遵医嘱酌减。 |
| 老人用药 | 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本品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作用机制和抗菌谱与红霉素相似,对革兰氏阳性菌和某些阴性菌、支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等有效,主要用于抗青霉素的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链球菌感染。 |
| 注意事项 |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下降。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5.不推荐老年人应用。 |
1.对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或肝功能不全者慎用。2.本品为抑菌性药物,要按一定时间间隔给药,以保持体内药物浓度,利于药效的发挥。3.本品与红霉素有交叉耐药性。4.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5.本品偶可引起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6.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7.因不同的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
| 药物相互作用 | 本品与齐多夫定同用时有拮抗作用,因本品可抑制齐多夫定转变成活性型的磷酸齐多夫定。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