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解毒清热,利湿退黄。用于湿热毒盛所致迁延性肝炎﹑慢性肝炎及原发性肝癌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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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总葫芦素。 |
本品的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氧化苦参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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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淮安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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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128 |
国药准字H20020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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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解毒清热,利湿退黄。用于湿热毒盛所致迁延性肝炎﹑慢性肝炎及原发性肝癌的辅助治疗。 |
主要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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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迁延性肝炎﹑慢性肝炎一次1~3片,一日3次,连服三个月为一疗程,饭后服,儿童酌减。 2.原发性肝癌一次2~4片,一日2次或遵医嘱,连服三个月为一疗程,饭后服。 3.极量:一次6片。 |
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次0.6g,二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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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及严重消化道溃疡患者忌服。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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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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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解毒清热,利湿退黄。用于湿热毒盛所致迁延性肝炎﹑慢性肝炎及原发性肝癌的辅助治疗。 |
主要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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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部分患者出现短暂的口干、头晕、腹部不适、恶心、轻度腹泻等轻微胃肠道症状,个别有溃疡病者可诱发胃痛,对症处理后一般不影响治疗。葫芦素偶可引起过敏症状,面部等部位出现密集红色皮疹伴瘙痒。 |
本品可抑制荷瘤小鼠恶病质的发生,并可抑制癌细胞的生长,使荷瘤小鼠存活时间延长一倍以上。本品可抑制肿瘤细胞恶液质素(Cachectin)的产生,亦可抑制恶液质素对正常细胞的影响,从而预防肿瘤病人恶液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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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服用剂量不得随意加大。 |
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肝功能衰竭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