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苗医:中医:散瘀止血,除湿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口臭,复发性口疮(口腔溃疡),牙龈炎,牙周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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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飞龙掌血根皮、飞龙掌血叶、地骨皮、升麻。辅料为薄荷脑、玫瑰香精、椰子香精、聚山梨酯80、甘油、羟苯甲酯、羟苯乙酯。 |
替米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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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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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05 |
H20070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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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苗医:中医:散瘀止血,除湿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口臭,复发性口疮(口腔溃疡),牙龈炎,牙周炎。 |
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烧灼,刺痛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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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漱口,一次10毫升,一日4次,每次含漱2分钟吐出。 |
按需要滴1-2滴到患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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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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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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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苗医:中医:散瘀止血,除湿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口臭,复发性口疮(口腔溃疡),牙龈炎,牙周炎。 |
缓解眼部干燥或因暴露于阳光或风沙所引起的眼部烧灼,刺痛等不适感,也是防止进一步刺激的保护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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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种人工泪液,能润湿眼部,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眼部的水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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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含漱用,含漱后应吐出,不得咽下; 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3.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4.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它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为防止污染,勿将瓶嘴触及任何物体表面。如果应用时,感觉眼痛、视力改变、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感,或症状加重或症状持续72小时以上,则应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如果药液变色或混浊,则不应使用。适当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