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氯丙嗪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盐酸氯丙嗪片
|
佐米曲普坦片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25mg |
25mg*2片 |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氯丙嗪。 |
本品主要成分为佐米曲普坦。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480 |
国药准字H20070281 |
| 作用与功效 | 1. 对兴奋躁动、幻觉妄想、思维障碍及行为紊乱等阳性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2. 止呕,各种原因所致的呕吐或顽固性呃逆。 |
本品适用于成人伴或不伴先兆症状的偏头痛的急性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 |1.用于精神分裂症或躁狂症,从小剂量开始,一次25~50mg,一日2~3次,每隔2~3日缓慢逐渐递增至一次25~50mg,治疗剂量一日400~600mg。 |2.用于其他精神病,剂量应偏小。|3.体弱者剂量应偏小,应缓慢加量。 |4.用于止呕,一次12.5~25mg,一日2~3次。 |
1.治疗偏头痛发作的推荐剂量为2.5mg(一片)。如果24小时内症状持续或复发,再次服药仍有效。如需二次服药,时间应与首次服药时间最少相隔2小时。服用本品2.5mg(一片),头痛减轻不满意者,在随后的发作中,可服用5mg(二片)。通常服药1小时内效果最明显。偏头痛发作期间无论何时服用本药。都同样有效,建议发病后尽早服用。反复发作时,建议24小时内服用总量不超过15mg(六片)。2.本品不作为偏头痛的预防性药物。3.肾损害患者使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 |
| 不良反应 | 1. 常见口干,上腹不适,食欲缺乏,乏力及嗜睡。 2. 可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心悸或心电图改变。 3. 可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 4. 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5. 可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 6. 可引起中毒性肝损害或阻塞性黄疸。 7. 少见骨髓抑制。 8. 偶可引起癫痫,过敏性皮疹或剥脱性皮炎及恶性综合征。 |
本药耐受性好。不良反应很轻微/缓和、短暂,且不需治疗亦能自行缓解。可能的不良反应多出现在服药后4小时,继续用药未见增多。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偶见恶心、头晕、嗜睡、温热感、无力、口干。感觉异常或感觉障碍已见报道。咽喉部、颈部、四肢及胸部可能出现沉重感、紧缩感和压迫感(心电图上没有缺血改变的证据),还可出现肌痛、肌肉无力。 |
| 禁忌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昏迷及对吩噻嗪类药过敏者。 |
禁用于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的患者。血压未经控制的病人不应使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停止哺乳。 |
目前还没有妊娠妇女使用本品的研究。应该只有在对母亲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潜在性危险的情况下,才考虑使用本药。哺乳动物试验显示佐米曲普坦可进入乳汁,尚无人类使用的资料。因此,哺乳期妇女慎用。 |
| 儿童用药 | 6岁以下儿童慎用。6岁以上儿童酌情减量。 |
本药用于儿童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
| 老人用药 | 从小剂量开始,缓慢加量,应视病情酌减用量。 |
本药用于65岁以上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
| 药理作用 | 1、常见口干、上腹不适、食欲缺乏、乏力及嗜睡。2、可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心悸或心电图改变。3、可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4、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5、可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6、可引起中毒性肝损害或阻塞性黄疸。7、少见骨髓抑制。8、偶可引起癫痫、过敏性皮疹或剥脱性皮炎及恶性综合征。 |
佐米曲普坦与人重组5-HT1D和5-HT1B受体显示高度亲和力,与5-HT1A受体显示中度亲和力。本品的N-去甲基代谢物与5-HT1B/1D受体也显示高度亲和力,与5-HT1A受体显示中度亲和力。目前认为偏头痛的发作与局部颅部血管扩张和/或三叉神经系统的神经末梢释放感觉神经肽(血管活性肠肽、P物质、降钙素基因相关肽)有关。本品对偏头痛的治疗作用可能是通过对颅内血管(包括动静脉吻合支)和三叉神经系统的感觉神经的5-HT1B/1D受体的激动作用,导致颅部血管收缩和抑制致炎症后神经肽的释放。 |
| 注意事项 | 1. 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慎用。 2. 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 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 用药后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应卧床,血压过低可静脉滴注去甲肾上腺素,禁用肾上腺素。 5. 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6. 癫痫患者慎用。 7. 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8. 对晕动症引起的呕吐效果差。 9. 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10. 不适用于有意识障碍的精神异常者。 |
本药仅应用于已诊断明确的偏头痛患者。要注意排除其它严重潜在性神经科疾病。尚无偏瘫性或基底动脉性偏头痛患者使用本品的资料,不推荐使用。症状性帕金森氏综合症或患者与其它心脏旁路传导有关的心律失常者不应使用本品。此类化合物(5HTID激动剂)与冠状动脉的痉挛有关,因此,临床试验中未包括缺血性心脏病患者,故此类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由于还可能存在一些未被识别的冠状动脉疾病患者,所以建议开始使用5HTID激动剂,治疗前先做心血管的检查。与使用其他5—HTID激动剂类似,服用佐米曲普坦后,心前区可出现非典型心绞痛的感觉;但是临床试验中,此类症状与心律失常或心电图上显示的缺血改变无关。目前尚无肝损害者使用本品的临床或药代动力学的经验,不推荐使用。对驾驶及机械操纵能力无明显损害,本药20mg时,患者在精神运动测试中,操纵项目未见明显的损害。使用本品不会损害患者驾驶及机械操纵的能力,但仍要考虑到本药可能引起嗜睡。 |
| 药物相互作用 | 1. 本品与乙醇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性抑制药合用时中枢抑制作用加强。2. 本品与抗高血压药合用易致体位性低血压。3. 本品与舒托必利合用,有发生室性心律紊乱的危险,严重者可致尖端扭转心律失常。4. 本品与阿托品类药物合用,不良反应加强。5. 本品与碳酸锂合用,可引起血锂浓度增高。6. 抗酸剂可以降低本品的吸收,苯巴比妥可加快其排泄,因而减弱其抗精神病作用。7. 本品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及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时,两者的抗胆碱作用加强,不良反应加重。 |
1. 没有证据表明,使用偏头痛预防性药物(例如β—受体阻滞剂,口服二氢麦角胺,苯噻啶)对本药的疗效有任何影响。急性对症治疗,如使用扑热息痛,灭吐灵及麦角胺不影响本品的药代动力学及耐受力。2. 在健康个体中,没有见到本品与麦角胺有药代动力学的相互作用。本药与麦角胺/咖啡因合用耐受性良好,与单独应用本药相比,不良反应没有增加,血压也无改变。3. 使用本药治疗12小时内应避免使用其他5HTID激动剂。使用吗氯贝胺(一种特殊的单胺氧化酶—A抑制剂)后,佐米曲普坦的曲线下面积有少量增加(26%),活性代谢物的曲线下面积有三倍增加。因而对于使用单胺氧化酶—A抑制剂的患者,建议24小时内服用本品的最大量为7.5mg。4. 司来吉兰(一种单胺氧化酶—β抑制剂)和氯西汀(一种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对佐米曲普坦的药代动力学参数没有影响。健康老人中,佐米曲普坦的药代动力学与健康青年志愿者是相似的。5. 与西咪替丁,口服避孕药合用时,也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增加。与心得安合用可延缓本品的代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