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氯丙嗪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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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盐酸氯丙嗪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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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氯芬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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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25mg |
10mg |
| 剂型 | 片剂 |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氯丙嗪。 |
本品主要成分:头孢妥仑匹酯。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480 |
国药准字J20040109 |
| 作用与功效 | 1. 对兴奋躁动、幻觉妄想、思维障碍及行为紊乱等阳性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2. 止呕,各种原因所致的呕吐或顽固性呃逆。 |
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消化链球菌属﹑卡他布兰汉球菌﹑痤疮丙酸杆菌﹑大肠埃希菌﹑柠檬酸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摩根菌属﹑普罗菲登菌属﹑流感嗜血杆菌﹑拟杆菌属中,对本剂敏感菌引起的下述感染症:1. 毛囊炎﹑疖﹑疖肿症﹑痈﹑传染性脓疱疮﹑丹毒﹑蜂窝织炎﹑淋巴管(结)炎﹑化脓性甲沟炎﹑瘭疽﹑皮下脓肿﹑汗腺炎﹑感染性粉瘤﹑慢性脓皮病。2. 乳腺炎﹑肛门周围脓肿﹑外伤及手术创面等的表浅性继发性感染。3. 咽喉炎(咽喉脓肿)﹑急性支气管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慢性呼吸道疾患者发感染﹑肺炎﹑肺化脓症。4. 肾盂肾炎﹑膀胱炎。5. 胆囊炎﹑胆管炎。6. 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7. 中耳炎﹑副鼻窦炎。8. 眼睑炎﹑麦粒肿﹑眼睑脓肿﹑睑板腺炎﹑泪囊炎。9. 牙周炎﹑牙冠周炎﹑颌炎。 |
| 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 |1.用于精神分裂症或躁狂症,从小剂量开始,一次25~50mg,一日2~3次,每隔2~3日缓慢逐渐递增至一次25~50mg,治疗剂量一日400~600mg。 |2.用于其他精神病,剂量应偏小。|3.体弱者剂量应偏小,应缓慢加量。 |4.用于止呕,一次12.5~25mg,一日2~3次。 |
口服|1.成人:推荐初始剂量为5mg,每日三次,应逐渐增加剂量,每隔3天增服5mg,直至所需剂量,但应根据病人的反应具体调整剂量。对本品作用敏感的患者初始剂量应为每日5~10mg,剂量递增应缓慢。常用剂量为每日30mg至75mg,根据病情可达每日100~120mg。|2.儿童:每日剂量为0.75~2mg/kg体重。对10岁以上儿童,每日最大剂量可达2.5mg/kg体重。通常治疗开始时每次2.5mg,每日4次。大约每隔3天小心增加剂量,直至达到儿童个体需要量。推荐的每日维持治疗量如下:|(1)12个月~2岁儿童:10~20mg。2~6岁儿童:20~30mg。|(2)6~10岁儿童:30~60mg(最大量70mg)。 |
| 不良反应 | 1. 常见口干,上腹不适,食欲缺乏,乏力及嗜睡。 2. 可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心悸或心电图改变。 3. 可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 4. 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5. 可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 6. 可引起中毒性肝损害或阻塞性黄疸。 7. 少见骨髓抑制。 8. 偶可引起癫痫,过敏性皮疹或剥脱性皮炎及恶性综合征。 |
1. 过敏反应:皮疹,瘙痒,荨麻疹和发热等。2.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泻,如其他广谱抗生素一样,会罕见假膜性肠炎。3. 血液系统:嗜酸性白细胞增多症,白细胞减少症等。曾有报告应用头孢菌素类药物进行治疗时,出现库姆斯氏反应阳性。4. 肾功能:偶见BUN及血清肌酐上升。5. 肝功能:有时出现AST(GOT)﹑ALT(GPT)﹑Al-P升高。 |
| 禁忌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昏迷及对吩噻嗪类药过敏者。 |
对本剂成份有休克既往史患者禁用本剂。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停止哺乳。 |
尚未确立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因此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仅在治疗有益性超过危险性时方可用药。 |
| 儿童用药 | 6岁以下儿童慎用。6岁以上儿童酌情减量。 |
尚未确立小儿用药的安全性(使用经验少)。 |
| 老人用药 | 从小剂量开始,缓慢加量,应视病情酌减用量。 |
老年人与其他成人之间未见不良反应差异,但通常老年人生理功能减低,故注意并变更给要间隔用药。 |
| 药理作用 | 1、常见口干、上腹不适、食欲缺乏、乏力及嗜睡。2、可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心悸或心电图改变。3、可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4、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5、可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6、可引起中毒性肝损害或阻塞性黄疸。7、少见骨髓抑制。8、偶可引起癫痫、过敏性皮疹或剥脱性皮炎及恶性综合征。 |
本品为解痉药,是γ-氨基丁酸(GABA)的衍生物,为作用于脊髓的骨骼肌松弛剂、镇静剂。该药通过激动GABAβ-受体而使兴奋性氨基酸如谷氨酸、门冬氨酸的释放受到抑制,从而抑制单突触和多突触反射在脊髓的传递而起到解痉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慎用。 2. 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 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 用药后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应卧床,血压过低可静脉滴注去甲肾上腺素,禁用肾上腺素。 5. 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6. 癫痫患者慎用。 7. 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8. 对晕动症引起的呕吐效果差。 9. 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10. 不适用于有意识障碍的精神异常者。 |
1. 一般注意:根据报告,大多数β-内酰胺类抗生素可引起严重的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故在用药前应仔细问诊。2. 其他:有降低血清中肉毒碱的报告。 |
| 药物相互作用 | 1. 本品与乙醇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性抑制药合用时中枢抑制作用加强。2. 本品与抗高血压药合用易致体位性低血压。3. 本品与舒托必利合用,有发生室性心律紊乱的危险,严重者可致尖端扭转心律失常。4. 本品与阿托品类药物合用,不良反应加强。5. 本品与碳酸锂合用,可引起血锂浓度增高。6. 抗酸剂可以降低本品的吸收,苯巴比妥可加快其排泄,因而减弱其抗精神病作用。7. 本品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及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时,两者的抗胆碱作用加强,不良反应加重。 |
合并注意:与抗酸剂合用会使其吸收率降低,与丙磺舒合用会使其尿中排泄率降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