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干混悬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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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干混悬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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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呋辛酯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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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0.2285g*48包 |
0.125g(按头孢呋辛计) |
| 剂型 | 干混悬剂 |
颗粒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复方制剂,每瓶含阿莫西林1.0克,克拉维酸0.375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呋辛酯。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773 |
国药准字H20080770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球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5.其它感染: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扁桃体炎;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细菌性中耳炎;肺炎链球菌或嗜血流感杆菌(仅为非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引起的急性细菌性上颌窦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β-内酰胺酶阴性株)或副嗜血流感杆菌(β-内酰胺酶阴性株)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细菌性感染和急性支气管炎的继发细菌感染等。|3.泌尿道感染:包括大肠杆菌或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单纯性泌尿道感染;由产生青霉素酶或不产生青霉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单纯性淋病(如尿道炎和子宫颈炎),以及不产生青霉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女性单纯性淋病性直肠炎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单纯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以及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脓疱病等。|5.其他:由博氏疏螺旋体引起的早期Lyme病(游走性红斑)等。 |
| 用法用量 | 1.凉开水冲服。|(1)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次2袋(312.5mg),一日三次;|(2)7-12岁每次1袋(156.25mg),一日三次;|(3)2-7岁每次1/2袋(78mg),一日三次;|(4)9个月-2岁每次1/4袋(39mg),一日三次。重度感染剂量可加倍或遵医嘱,在不做临床监护的情况下,连续服用本品不得超过14天。|2.本品无论餐前或餐后服用吸收都很良好。服用前,加凉开水摇匀。配制好后,静置5分钟使其充分溶解。本品水溶液须冰箱贮存,每次服用前须充分摇匀。 |
口服,加入适量温开水中搅拌均匀后服用。|1.成人一般每次0.25g,每日两次,一般的疗程为5~10天。轻至中度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每次0.25g,每日两次;重症感染或怀疑是肺炎时,每次0.5g,每日两次;一般泌尿道感染,每次0.125g,每日两次;对无并发症的淋病患者推荐剂量为1g,单次服用。|2.儿童一般用量为每次0.125g,每日两次;对于小于两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0.125g,每日两次;对于大于两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0.25g,每日两次。大于12岁的儿童患者,使用剂量同成人。对注射头孢呋辛钠治疗获得一定疗效,尚需继续治疗的患者,可改为口服本品治疗。 |
| 不良反应 | 1.少数患者可出现轻度的恶心、呕吐和腹泻等胃肠道副作用。如出现这些副作用,可在用餐开始时服用就会恢复正常。|2.偶见荨麻疹和麻疹样皮疹,发生荨麻疹和严重的麻疹样皮疹时,应停止使用本品。|3.极少数患者可见暂时性的肝功能异常。 |
1.本品主要不良反应包括消化系统反应(如腹痛﹑腹泻﹑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口腔溃疡等)﹑皮肤反应(如皮疹﹑红斑﹑瘙痒等)和头痛等。|2.和其他的头孢菌素一样,罕见的不良反应有:|(1)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反应﹑血管性水肿﹑瘙痒症﹑皮疹﹑药物引起的发热﹑血清疾病样反应和风疹等。|(2)消化道反应:伪膜性结肠炎及肝损害(包括肝炎﹑胆汁淤积和黄疸)等。|(3)血液学检查: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全血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4)皮肤:多型性红癍﹑Stevens-Johnson综合症﹑毒性的表皮坏死症(疹型的表皮坏死症)等。|(5)泌尿系统:肾功能损害等。|3.其他:除上述列出的头孢呋辛酯治疗患者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外,以下不良反应和化验检查变化见于头孢菌素治疗患者:|如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及短暂ALT﹑AST﹑LDH升高的报告。如其他的头孢菌素一样,也罕有黄疸病的报告。曾有报告在头孢菌素类疗程中出现Coombs实验阳性的反应,此现象会干扰血液的交叉配合。肾功能不全﹑毒性肾病﹑肝胆管淤积﹑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凝血时间延长﹑BUN升高﹑肌酐升高﹑碱性磷酸酶升高﹑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胆红素升高﹑全血细胞减少及粒细胞缺乏症等。 |
| 禁忌 | 对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青霉素类抗生素或产品中组分过敏者和淋巴性白血病患者禁用。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没有证据表明对胎儿有致畸作用。对孕妇和哺乳期的安全性尚未建立。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在乳汁中有少量分泌。如果对母亲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影响,本品可用于孕妇。 |
孕妇慎用。由于头孢呋辛会从人乳中排泄,因而哺乳期妇女慎用。如需使用,应暂时停止哺乳。 |
| 儿童用药 | 儿童的精确剂量按照体重调整。确切的日剂量应该基于儿童的体重而不是年龄! |
暂时仍缺乏三个月以下婴儿使用此药的研究资料。由敏感细菌所引起的3个月至12岁的儿童轻度至中度上呼吸道感染和脓疱病患者可以选用本品。 |
| 老人用药 | 无特别提示。 |
老年患者不必根据年龄因素调整剂量。 |
| 药理作用 | 该品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的复方制剂。阿莫西林为广谱青霉素类抗生素,克拉维酸钾本身只有微弱的抗菌活性,但具有强大广谱b内酰胺酶抑制作用,两者合用,可保护阿莫西林免遭b内酰胺酶水解该品的抗菌谱与阿莫西林相同,且有所扩大。对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及肠球菌均具良好作用,对某些产b内酰胺酶的肠肝菌科细菌、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脆弱拟杆菌等也有较好抗菌活性。该品对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及肠杆菌属等产染色体介导Ⅰ型酶的肠杆菌科细菌和假单胞菌属无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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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具有青霉素类抗生素的低毒性特点,在长期使用时仍建议定期评估器官功能,包括肾脏﹑肝脏和造血系统。|2.对于有过敏史的病人使用时需小心。尤其是对头孢类和其它β-内酰胺抗生素过敏者。|3.肾功能损伤的病人使用本品需小心。对有严重肾功能障碍的病人,剂量需做调整或延长服用间隔。|4.肝功能损伤的病人用药需小心并要定期监测肝功能。|5.伪膜性肠炎在几乎所有抗细菌药物都有报告,严重程度从轻到重到有生命危险。因此,对有腹泻症状的病人要慎重诊断。本品不推荐给患有单核细胞增多或淋巴性白血病病人使用,因为在治疗中可能引起皮疹。治疗期间病人应补充大量液体以防止结晶尿产生。 |
1.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与对青霉素类药物有交叉反应的报告,因而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的病人慎用。|2.长期使用头孢呋辛酯可能会导致非敏感微生物如念珠菌属﹑肠球菌﹑梭状difficile杆菌过度生长。在该药使用期间或期后发生严重腹泻的病人,应疑为伪膜性结肠炎。如果诊断成立,轻度者停药即可,中﹑重度者应补充液体﹑电解质﹑蛋白质,并需选用对梭状芽孢杆菌有效的抗生素类药物治疗。若出现二重感染,需采取适当措施。|3.使用本品时,应注意监测肾功能,特别是对接受高剂量的重症患者。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延长用药间隔。|4.由于利尿剂对肾功能有不利影响,对于同时接受强的利尿剂和包括头孢呋辛酯在内的头孢菌素类药物的患者,应密切关注肾功能。|5.与其他广谱抗生素相同,对有结肠炎病史的患者使用头孢呋辛酯需谨慎。|6.头孢呋辛酯对胃肠吸收功能不良的患者的安全性和疗效情况尚不明确。 |
| 药物相互作用 | 1与甲氨蝶呤合用会加重甲氨蝶呤的毒性。|2.与别嘌呤醇合用会增加皮疹的发生率。|3.某些病例中,本品会延长凝血酶原时间,所以,当同时口服抗凝血剂时需注意。|4.不能与四乙秋兰姆化二硫合用。不能与-内酰胺类抗生素(青霉烯类,头孢类,单环β - 内酰胺类),和抑菌类抗生素(大环内酯类,四环素类)合用,这些抗生素可降低本品的效果。|5.与利福平和用有抗生育作用。抗生素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疗效。|6.可与环丙沙星合用。实验室观察的相互作用:用本尼迪特(Benedict)试剂,本品有尿糖假阳性和抗球蛋白试验阳性。建议使用酶糖氧化酶反应做糖试验。 |
1.有报道氨基糖甙类抗生素与头孢菌素联合用药可导致肾毒性。|2.临床应用头孢菌素患者用斑氏或费氏或Clintest tabets试纸检查尿糖时会出现假阳性反应,但用酶的方法试验则不会出现假阳性。在查血糖时如用铁氰酸方法可出现假阴性结果,头孢呋辛钠不会干扰用碱性苦味酸方法测定尿和血肌酐值。|3.丙磺舒与头孢呋辛酯片同时服用时,其药时曲线下面积可增加50%。1.5g单剂量头孢呋辛酯与1g丙磺舒同时服用后的血药峰浓度(平均14.8μg/ml)比不服丙磺舒的血药峰浓度(平均12.2μg/ml)高。|4.降低胃酸的药物可引起本品的生物利用度降低,同时会影响饭后的吸收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