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丙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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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头孢丙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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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司匹林肠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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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OTC乙类 |
| 品牌 | ||
| 规格 | 0.25g*6片 |
25mg |
| 剂型 | 片剂 |
片剂(肠溶)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丙烯,其中顺式异构体含量约占90%。 |
本品主要成份:阿司匹林。 |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类白色至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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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960 |
国药准字H31022886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 (1)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 注:通常治疗和预防链球菌感染(包括预防风湿热)应选择肌内注射青霉素。虽然头孢丙烯一般可有效清除鼻咽部的化脓性链球菌,但目前尚无可供借鉴的头孢丙烯预防继发性风湿热的资料。 (2)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和急性鼻窦炎。 2.下呼吸道感染 由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感染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3.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青霉素酶菌株)和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但脓肿通常需行外科引流排脓。 适当时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确定病原菌对头孢丙烯的敏感性。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13岁或以上)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1次;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天0.5g,分1次或2次,严重病例每次0.5g,每天2次。2至12岁儿童上呼吸道感染,按体重一次7.5mg/kg,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按体重一次20mg/kg,每天1次。6个月婴儿至12岁儿童中耳炎,按体重一次15mg/kg,每天2次;急性鼻窦炎,一般按体重一次7.5mg/kg,每天2次;严重病例,按体重一次15mg/kg体重,每天2次。疗程一般7~14天,但(溶血性链球菌所致急性扁桃体炎、咽炎的疗程至少10天。肾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患者服用头孢丙烯应按下表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ml/min) 剂量(mg) 服药间隔30-120 常用量 常规时间0-29* 50% 常用量 常规时间血液透析可清除体内部分头孢丙烯,因此应在血透完毕后服用。肝损伤肝功能受损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
用法:口服。肠溶片应饭前用适量水送服。1.降低急性心肌梗死疑似患者的发病风险:建议首次剂量300mg,嚼碎后服用以快速吸收。以后每天100-200mg。2.预防心肌梗死复发:每天100-300mg。3.中风的二级预防:每天100-200mg。4.降低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及其继发脑卒中的风险:每天100-200mg。5.降低稳定性和不稳定性心绞痛患者的发病风险:每天100-300mg。6.动脉外科手术或介入手术后,如经皮冠脉腔内成形术(PTCA),冠状动脉旁路术(CABG),颈动脉内膜剥离术,动静脉分流术:每天100-300mg。7.预防大手术后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每天100-200mg。8.降低心血管危险因素者(冠心病家族史﹑糖尿病﹑血脂异常﹑高血压﹑肥胖﹑抽烟史﹑年龄大于50岁者)心肌梗死发作的风险:每天100mg。 |
| 不良反应 | 1.头孢丙烯的不良反应与其他口服头孢菌素相似,主要为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亦可发生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荨麻疹。儿童发生过敏反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名几天内出现,停药后几天内消失。其他不良反应较少,包括: (1)肝胆系统:AST(谷草转氨酶)和ALT(谷丙转氨酶)升高。偶见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升高。胆汁瘀性性黄疸罕见。(2)中枢神经系统:眩晕、多动、头痛、精神紧张、失眠。偶见嗜睡。所有这些反应均呈可逆性。(3)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4)肾脏:血清尿素氮增高,血清肌酐增高。(5)其他:尿布皮炎样皮疹和二重感染,生殖器瘙痒和阴道炎。下述不良事件,无论是否已明确其与头孢丙烯的因果关系,在上市后监测中均少见。包括过敏,血管神经性水肿,结肠炎(包括伪膜性结肠炎),多形性红斑,发热,血清病样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血小板减少症。2.头孢菌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除上述所列使用头孢丙烯发生的不良反应外,头孢菌素类药物尚有以下的不良反应和引起实验室检查异常: 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肾功能不全,中毒性表皮坏死,中毒性肾病,凝血酶原时间延长,Coomb试验阳性,LDH增高,全血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 有几种头孢菌素药物与癫痫发作有关,特别是肾功能损伤患者未减少用药量时(见用法用量)。如与药转治疗有关的癫痫发作,应停用药物,并根据临床表现进行抗惊厥治疗。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 禁忌 | 禁用于对头孢菌素类过敏患者。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哺乳期妇女一次口服头孢丙烯1克,可在乳汁中测得少量药物(?服入量的0.3%)。24小时平均浓度为0.25-3.3mg/L。由于尚不明确头孢丙烯对婴儿的影响,故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应谨慎。 |
1. 孕妇。几个回顾性流行病学研究中,怀孕的头3个月使用水杨酸盐可能与畸形(颚裂﹑心脏畸形)危险性升高有关。但现有的资料不足以评估阿司匹林用于长期治疗(剂量大于150mg/天)时导致畸形的可能性。常规治疗剂量时危险性降低。在一项32,000对母子参与的前瞻性研究中,未显示畸形危险性升高。孕妇服用水杨酸前应审慎权衡利弊;作为预防措施,长期治疗的剂量尽量不超过150mg/天。在妊娠最后。个月,服用高剂量的阿司匹林(大于200mg/天)可能导致孕期延长,母体子宫的收缩受抑和胎儿的心肺毒性(例如动脉导管提前关闭)。此外,母亲和胎儿的出血风险增加。分娩前短期服用高剂量阿司匹林可导致胎儿颅内出血,尤其是早产儿。因此所有含有阿司匹林的药物禁用于妊娠最后。个月的妇女,除非在正确的临床专家建议和严密监测下极有限的应用于心血管和产科。2. 哺乳期妇女。水杨酸盐及降解产物能少量地进入母乳。目前未发现偶然服用时对婴儿产生不良反应,一般不需停止哺乳。但常规服用或高剂量摄入时,应尽早停止哺乳。 |
| 儿童用药 | 尚无6个月以下儿童患者使用头孢丙烯的安全性和疗效的资料。然而,已有有关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在新生儿体内蓄积(由于在此年龄段儿童药物半衰期延长)的报道。 |
如未咨询医生,含有阿司匹林的药物不应用于儿童和青少年的伴或不伴发热的病毒感染。某种病毒性疾病,尤其是流感A,B和水痘,可能会发生少见的危及生命的Reye综合征,需立即进行药物治疗。合并应用阿司匹林时发生Reye综合征的风险可能增加,但相关性尚未得以证实。持续地呕吐可能是Reye综合征的信号。 |
| 老人用药 | 老年人(≥65岁)平均AUC相对于年轻成人约增高35%-60%,女性AUC较男性AUC高15%-20%。但头孢丙烯药代动力学在年龄﹑性别间差异不足以说明有调整剂量的必要。 |
老年用药请参见【注意事项】,使用前咨询医生。 |
| 药理作用 | 1.本品为第二代头孢菌素类药物,具有广谱抗菌作用。2.该药的杀菌机制是阻碍细菌细胞壁合成。3.体外试验证明,头孢丙烯对革兰阳性需氧菌中的金黄色葡萄球茸(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作用明显,对坚忍肠球菌,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表皮葡萄球菌,腐生葡萄球菌、Wamei葡萄球菌、无乳链球菌,链球菌C、D、F、G组和草绿色链球菌具抑制作用。对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苗和类肠球菌无效,对革兰阴性需氧菌的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高度敏感;可抑制Diversus枸橼酸菌,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菌,淋病奈瑟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志贺菌和弧菌的繁殖,对不动杆菌属,脑杆菌属,摩氏摩根菌属,普通变形杆菌,普罗威登菌属,假单抱菌属的多数菌株无抗菌作用。头孢丙烯对厌氧茵中的黑色素类杆菌、艰难梭杆菌、产气荚膜杆菌、梭杆菌属,消化链球苗和痤疮丙酸杆菌具一定抑制作用,对多数脆弱杆菌株无抗菌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治疗前,应仔细询问病人是否有头孢丙烯和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有青霉素过敏史患者服用本品应谨慎。凡以往有青霉素类药物所致过敏性休克史或其他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宜使用本品。如发生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严重过敏反应需使用肾上腺素并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包括给氧、静脉输液,静注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药及人工呼吸。2.几乎所有抗菌药物包括头孢丙烯长期使用可引起非敏感性微生物的过度生长,改变肠道正常菌群,诱发二重感染,尤其是伪膜性肠炎。因此应仔细观察用药病人服药后的反应,特别注意对继发腹泻患者的诊断。如在治疗期间发生二重感染,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对伪膜性肠炎患者,轻度病例仅需停用药物,而中至重度病例,根据临床症状采取调节水和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和用对耐药菌有效的抗菌药物治疗。3.确诊或疑有肾功能损伤的病人(见用法用量)在用本品治疗前和治疗时,应严密观察临床症状并进行适当的实验室检查。在这些病人中,常规剂量时血药浓度较高或/和排泄减慢,故应减少本品的每日用量。同时服用强利尿剂治疗曲病人使用头孢菌素应谨慎,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对肾功能产生有害影响。4.患有胃肠道疾病,尤其是肠炎病人应慎用头孢丙烯。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 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4. 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 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7. 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已有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和头孢菌素合用引起肾毒性的报道。与丙磺舒合用可使头孢丙烯AUC增加一倍。药物/实验室试验相互作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可引起尿糖还原试验(Benedict或Feling氏试剂或硫酸铜片状试剂(Clinitest片)假阳性反应,但尿糖酶学试验(如Tes-Tape 尿糖试纸)不产生假阳性。此类药物可引起假阳性血糖铁氰化反应。血液中头孢丙烯不干扰用碱性苦味酸盐法对血或尿中肌酐量的测定。 |
1.本品不宜与抗凝血药(如双香豆素、肝素)及溶栓药(链激酶)同用。2.抗酸药如碳酸氢钠等可增加本品自尿中的排泄,使血药浓度下降,不宜同用。3.本品与糖皮质激素(如地塞米松等)同用,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4.本品可加强口服降糖药及甲氨蝶呤的作用,不应同用。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