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土槿皮酊对比盐酸依匹斯汀胶囊

3图 复方土槿皮酊

复方土槿皮酊

处方药 医保乙类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复方土槿皮酊
复方土槿皮酊
复方土槿皮酊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复方土槿皮酊 复方土槿皮酊 盐酸依匹斯汀胶囊 盐酸依匹斯汀胶囊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凯莱止

规格

15ml

10mg*10粒

剂型

酊剂

胶囊剂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是土槿皮﹑苯甲酸﹑水杨酸。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依匹斯汀。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透明溶液。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生产企业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3251

国药准字H20041484

作用与功效

杀菌,止痒。本品主要适用于趾痒,皮肤滋痒,一般癣疾。

本品为组胺H1受体拮抗剂,适用于成人所患的过敏性鼻炎﹑荨麻疹﹑湿疹﹑皮炎﹑皮肤瘙痒症﹑痒疹﹑伴有瘙痒的寻常性银屑病及过敏性支气管哮喘的防治。

用法用量

涂抹患处,每日涂1~2次。

1.过敏性鼻炎:成人,口服本品一次10~20mg(1-2粒),一日一次。或按病情遵医嘱服用。2.荨麻疹、湿疹、皮炎、皮肤瘙痒症、银屑病、支气管哮喘通常成人口服本品一次20mg(2粒),一日一次。或按年龄、症状遵医嘱服用。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1.过敏症:当出现发疹或偶见荨麻疹、瘙痒、瘙痒性红斑时,应停止用药。2.精神神经系统:偶见困倦、倦怠感、头痛。3.消化系统:胃肠功能紊乱或消化不良。4.肝脏:可见AST、ALT升高,偶见ALP、总胆固醇升高和黄疸。5.肾脏:偶见蛋白尿出现。6.循环系统:心悸。7.呼吸系统:偶见呼吸困难、咳痰困难、鼻塞等。8.血液:罕见白细胞数增多。

禁忌

儿童、孕妇禁用。水疱型、糜烂型手足癣禁用。

对本品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1.怀孕期:孕期的妇女尤其前三个月不建议使用或在医生对治疗的有益性与危险性作出判断后才可用药。2.哺乳期:实验表明药物可向母乳中转移,因此不建议哺乳中的妇女使用,必须使用时应终止哺乳行为。

儿童用药

儿童禁用。

老人用药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多数高龄患者肝、肾功能低下,本品主要是从肾脏排泄,应定期进行不良反应和临床症状(发疹、口渴,胃不适)的观察,出现异常时,应适当减少用量(例如10mg/日)或者立即停止用药等处理。

药理作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1.药理作用:依匹斯汀为组胺H1受体拮抗剂。本品对组织胺、白三烯C4、PAF、5-羟色胺有抑制作用,并能抑制组胺、慢反应物质A(SRS-A)化学介质的释放。由于本品化学结构的特点,本品难以通过血脑屏障,对中枢神经系统的H1受体拮抗作用弱。2.毒理研究:(1)重复给药:大鼠连续给药12个月,剂量为1.6和60mg/kg,大剂量组动物见血中甘油三酯含量减少。猴连续给药12个月,剂量为1、8和60mg/kg,大剂量组动物有流涎、呕吐、腹泻现象。(2)生殖毒性:①大鼠妊娠前妊娠初期给予依匹斯汀5、30、120mg/kg/d,在120mg/kg/d剂量下,动物都有摄食量的减少和体重增加的抑制,雄性动物睾丸重量相对增加,雌性动物出现发情期不规则及妊娠率明显降低,对母体毒性无影响剂量为30mg/kg/d。各剂量组对胎仔无明显影响,对子代无影响剂量为120mg/kg/d。②大鼠胎儿器官形成期给予依匹斯汀,剂量为5、35和200mg/kg/d,大剂量组动物有5/23只动物死亡,死亡动物可见肺表面颜色改变及肺和心肌水肿,对胎仔无明显影响,本试验对母体毒性无影响剂量为5mg/kg/d,对子代无影响剂量为200mg/kg/d,家兔胎儿器官形成期给予依匹斯汀,剂量为5、15和75g/kg/d,大剂量组可见母体动物流产和吸收胎,存活胎仔数明显减少,本试验对母体及子代无影响剂量为15mg/kg/d。③大鼠围产期和哺乳期给予依匹斯汀.剂量为5、30和120mg/kg/d,120mg/kg/d组母体动物摄食量减少,但对分娩、哺育未见明显影响,对子代的发育、形态分化、机能活动及繁殖能力未见明显影响,本试验对母体动物无影响剂量为30mg/kg/d,对子代无影响剂量为120mg/kg/d。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本品避免与铁器接触。4.哺乳期妇女慎用。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5.本品不适用于糜烂型脚湿气及伴有继发感染(化脓)者。6.涂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加重或红肿,应停止使用,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7.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性,用于股癣时特应注意,不宜使药液接触到阴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较长时间使用可使皮肤剥脱。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长期接受类固醇剂治疗的患者在开始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减少类固醇剂的服用量。2.大多数服用本品的患者可以驾驶或完成需精神集中的工作。但对于药物反应敏感的人群,建议服药后不进行驾驶或操纵精密机器。3.本品和支气管扩张剂、类固醇等不同。它不是快速减轻气喘发作和症状的药物,所以在用于支气管哮喘的治疗时应对患者作出必要说明。4.置于儿童不易取到处。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与合成抗菌药物等其它药物合用未见特殊情况。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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