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土槿皮酊对比硫酸羟氯喹片

3图 复方土槿皮酊

复方土槿皮酊

处方药 医保乙类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复方土槿皮酊
复方土槿皮酊
复方土槿皮酊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复方土槿皮酊 复方土槿皮酊 硫酸羟氯喹片 硫酸羟氯喹片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赛诺菲

规格

15ml

0.2g*10片

剂型

酊剂

片剂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是土槿皮﹑苯甲酸﹑水杨酸。

本品活性成份为硫酸羟氯喹。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透明溶液。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一面刻有HCQ,另一面刻有200字样。

生产企业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Sanofi-Aventis SA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3251

注册证号H20160306

作用与功效

杀菌,止痒。本品主要适用于趾痒,皮肤滋痒,一般癣疾。

本品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青少年慢性关节炎,盘状和系统性红斑狼疮,以及由阳光引发或加剧的皮肤病变。

用法用量

涂抹患处,每日涂1~2次。

片剂为口服给予。 1. 成年人(包括老年人):首次剂量为每日400mg,分次服用。当疗效不再进一步改善时,剂量可减至200mg维持。如果治疗反应有所减弱,维持剂量应增加至每日400mg。应使用最小有效剂量,不应超过6.5mg/kg/日(自理想体重而非实际体重算得)或400mg/日,甚至更小量。 2. 儿童:应使用最小有效剂量,不应超过6.5mg/kg/日(根据理想体重算得)或400mg/日,甚至更小量。年龄低于6岁的儿童禁用,200mg片剂不适合用于体重低于35kg的儿童。每次服药应同时进食或饮用牛奶。 羟氯喹具有累积作用,需要几周才能发挥它有益的作用,而轻微的不良发应可能发生相对较早。如果风湿性疾病治疗6个月没有改善,应终止治疗。在光敏感疾病时,治疗应仅在最大程度暴露于日光下给予。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视觉影响:1. 视网膜变化:可发生视网膜色素沉着变化和视野缺损,但罕见。早期停用本品后这些病变是可逆的。如果进一步发展,即使停用本品后仍有加重的危险。视网膜病变的患者早期可能没有症状,或者伴有旁中心暗点,中心周围环形缺损,颞侧缺损和异常色觉。角膜的变化:有角膜变化的报道包括角膜水肿和浑浊。可以无自觉症状或可引起诸如光晕、视力模糊或畏光。这些症状可能是暂时的或停药后会逆转。由于调节功能异常导致的视力模糊是剂量依赖的,也可能是可逆的。2. 皮肤影响:有时可发生皮疹;瘙痒症,皮肤粘膜色素变化、头发变白和脱发也有报道发生。这些症状通常停药后容易恢复。有大疱疹包括非常罕见的多形性红斑和Stevens-Johnson 综合症,光敏感和剥脱性皮炎个案的报道。非常罕见的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疱病(AGEP)病例,须与银屑病进行区别,虽然羟氯喹可能促进银屑病的发作。发热和白细胞过多症可能与羟氯喹有关。停药后通常结果好转。3. 胃肠道影响:可出现胃肠道功能紊乱,例如恶心、腹泻、厌食、腹痛和罕见的呕吐。在减小剂量或停止治疗后,这些症状通常会立刻消失。4. 中枢神经系统影响:使用此类药物较少见的不良反应如头晕、眩晕、耳鸣、听觉缺失、头痛、神经过敏和情绪不稳、精神病、惊厥,但均有报道。5. 神经肌肉影响:有进行性虚弱和近端肌群萎缩的骨骼肌肌病或神经肌病的报道。停药后肌病可能恢复 ,但恢复需多个月。 可能观察到伴有轻微的感觉变化,腱反射抑制和异常神经传导。6. 心血管系统影响:心肌病罕有报道。当发现有心脏传导异常(束支传导阻滞/房室传导阻滞)及双侧心室肥大时,应怀疑到药物的慢性毒性。停药后可能恢复。7. 血液学影响:骨髓抑制的报道比较罕见。血液学的异常如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粒性白细胞缺乏症,白细胞减少症和血小板减少症都曾有报道。羟氯喹可能会促使或加重卟啉症。8. 肝脏影响:有肝功能检测异常的个例报道,并有一些暴发性肝功能衰竭的病例报道。9. 过敏反应:荨麻疹、血管性水肿和支气管痉挛均有报道。

禁忌

儿童、孕妇禁用。水疱型、糜烂型手足癣禁用。

已知对4-氨基喹啉类化合物过敏的患者。先前存在眼睛黄斑病变的患者。6岁以下儿童(200mg片剂不适用于体重小于35kg的儿童)。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羟氯喹可通过胎盘。有关羟氯喹在妊娠期的应用资料有限。应该指出的是,治疗剂量中的4-氨基喹啉与中枢神经系统损害有关,包括耳毒性(听觉和前庭毒性、先天性耳聋)、视网膜出血和视网膜色素沉着。所以,妊娠期妇女应避免应用羟氯喹,除非根据医生的评估潜在治疗益处大于潜在风险时方可应用。哺乳期妇女应慎用羟氯喹,因为在母乳中可分泌有少量的羟氯喹,并且已知婴儿对4-氨基喹啉的毒性作用非常敏感。

儿童用药

儿童禁用。

应使用最小有效剂量,不应超过6.5mg/kg/日(根据理想体重算得)或400mg/日,甚至更小量。年龄低于6岁的儿童禁用,200mg片剂不适合用于体重低于35kg的儿童。

老人用药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无相关资料。

药理作用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本品为免疫调节药。具有调节和增强人体细胞免疫功能的作用,能促使有丝分裂原激活后的外周血中的T淋巴细胞成熟,增加T细胞在各种抗原或致有丝分裂原激活后各种淋巴因子(如:a、γ干扰素、白介素2和白介素3)的分泌,增加T细胞上淋巴因子受体的水平。它同时通过对T4辅助细胞的激活作用来增强淋巴细胞反应。此外,本品可能影响NK前体细胞的趋化,该前体细胞在暴露于干扰素后变得更有细胞毒性。因此,本品具有调节和增强人体细胞免疫功能的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本品避免与铁器接触。4.哺乳期妇女慎用。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5.本品不适用于糜烂型脚湿气及伴有继发感染(化脓)者。6.涂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加重或红肿,应停止使用,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7.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性,用于股癣时特应注意,不宜使药液接触到阴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较长时间使用可使皮肤剥脱。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在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所有患者均应进行眼科学检查。检查包括视力灵敏度、眼科镜检、中心视野和色觉等。此后,应每年至少检查一次。视网膜病变与药物剂量有很大相关性,在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6.5 mg/kg体重情况下,发生视网膜损害的风险低。但超过推荐的每日剂量将会大大增加视网膜毒性的风险。有下列情况的患者,眼科检查的频次应该增加:每日剂量超过6.5 mg/kg理想体重。按照绝对体重作为给药指导对肥胖患者会。导致药物过量。肾功能不全。累积用药量超过200g。老年人。视觉灵敏度受损。如果出现视力障碍(视觉灵敏度、色觉等),应立即停药,并密切观察患者异常情况的进展。甚至在停止治疗后,视网膜病变(和视力障碍)仍可能进一步发展。正在服用可能引起眼或皮肤不良反应药物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本品。当肝脏或肾脏疾病的患者、或那些正在服用已知可影响这些器官的患者以及患有严重胃肠、神经和血液异常的患者也应谨慎使用本品。对肝肾功能严重受损的患者应进行血浆羟氯喹水平的估测以便调节所用剂量。尽管骨髓抑制的风险很低,因为贫血、再生障碍贫血、粒性白血球缺乏症,白细胞减少症和血小板减少症都曾有报道,建议进行定期的血细胞计数,如出现异常应停用本品。对奎宁敏感的患者、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有缺陷的患者、那些服用羟氯喹能加剧迟发性皮肤卟啉症的患者、银屑病患者由于本品似乎能增加皮肤不良反应风险,也应谨慎使用本品。患有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陷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罕见的遗传疾病的患者不应服用本品。小孩对4-氨基喹啉的毒性作用特别敏感。因此警告患者将本品置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所有进行长期治疗的患者都应定期检查骨骼肌功能和腱反射。如果出现骨骼肌功能和腱反射降低,应该停药。有开始治疗后不久发生视力调节受损的报道。应提醒有关的驾驶和操作机器的人员。如果症状不能自限,应减少剂量或停止治疗。疟疾:对氯喹有抗药性的恶性疟原虫使用羟氯喹治疗无效,对红细胞外的间日疟原虫、蛋形疟原虫和三日疟原虫也无效,因此不能预防其感染,也不能防止复发。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有硫酸羟氯喹增加血浆地高辛水平的报道:接受联合治疗的患者应严密监测患者血清地高辛水平。尽管还没有特异的报道,硫酸羟氯喹也可能有氯喹已知的几种药物相互作用。包括氨基糖甙类抗菌素可增强其直接阻滞神经肌肉接头的作用;西米替丁抑制它的代谢从而增加抗疟疾药物血浆浓度;拮抗新斯的明和吡啶斯的明的效应;减弱机体对皮内注射人二倍体细胞狂犬疫苗的初次免疫抗体反应。与联合氯喹治疗相似,抗酸药可能减少羟氯喹的吸收,因此建议本品和抗酸药使用间隔4小时。羟氯喹可能增强降血糖药物的作用,因而联合用药时可能需要减少胰岛素和降糖药物的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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