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II型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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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格列吡嗪。 |
制川乌、制草乌、马钱子(制)、淫羊藿、牛膝、羌活、贯众、黄柏、乌梢蛇、鹿茸、续断、乌梅、细辛、麻黄、桂枝、红花、刺五加、金银花、地龙、桑寄生、甘草、骨碎补(烫)、地枫皮、没药(制)、红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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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淄博万杰制药有限公司 |
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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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427 |
国药准字Z20025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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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II型糖尿病。 |
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肩周炎、颈椎病、腰间盘突出、骨质增生、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软组织扭挫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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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需整片吞服,剂量因人而异,推荐每日早餐时(也可在其他认为方便的时候)服药一...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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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用本品治疗期间偶可出现低血糖,特别是身体衰弱和老年患者在过度的体力活动后、饮食不规律、饮用酒类、肾和(或)肝功能不全者。与其他磺酰脲类药相似,较常见的为胃肠道症状(如恶心、腹胀、消化不良、腹泻、便秘和呕吐)、疼痛(如头痛、关节痛、肌痛)和虚弱、头晕、震颤、失眠、焦虑、出汗、瘙痒、多尿、鼻炎等。这些不良反应一般与剂量有关,减药后可消失。用磺脲类治疗的病人,偶伴有一过性的皮肤过敏性反应,而这种反应一般随治疗的继续可消失。此外,偶见造血系统可逆性变化的报道。 |
孕妇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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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本品。 尽管不知格列吡嗪是否通过人乳汁排泄,但已知某些磺脲类药物可经乳汁排泄。由于可能引起哺乳婴儿的低血糖,故应考虑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来决定是停止哺乳还是停服降糖药。如果停药,且单独饮食疗法不足以控制血糖时,应考虑胰岛素治疗。 儿童用药:尚未确定儿童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故不推荐儿童使用。 老年用药:与年轻的健康受试者相比,老年糖尿病受试者单次服药后,格列吡嗪的药代动力学无显著差异,但不能排除某些病人的较高敏感性。在多次服药后,老年人大约需要延长1至2天才能达到稳态血药浓度。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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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II型糖尿病。 |
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肩周炎、颈椎病、腰间盘突出、骨质增生、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软组织扭挫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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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格列吡嗪通过刺激胰腺释放胰岛素,显示急性降低血糖作用。该作用取决于胰岛上功能性β细胞。口服磺脲类降糖药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机制是胰腺外效应。格列吡嗪具有两种重要的胰腺外作用:增加胰岛素敏感性并降低肝糖生成。重要的是格列吡嗪通过对膳食的反应而刺激胰岛素分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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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病人用药应遵医嘱,定期监测血糖及尿糖,必要时测定HbAIC,根据以上结果调整剂量,并注意饮食量和用药时间。 2、低血糖:所用磺脲类药物都可能产生严重低血糖。适当选择病人、剂量及指导对避免低血糖发生是很重要的。肾或肝功能不全可能影响格列吡嗪的分布,后者也可能减少糖生成能力,两者都能增加血糖反应的危险性。老人、虚弱的或营养不良的病人,以及那些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患者对降糖药所致的低血糖反应特别敏感。在老人及那些服用β-肾上腺素能阻断剂的病人中很难判断低血糖。剧烈或长时间运动后、热量摄取不足、饮酒或使用不只一种降糖药,都更可能发生低血糖。治疗中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严重者应静滴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的病人应给予胰岛素,以维持正常血糖代谢。 3、肾脏和肝脏疾病:肾和(或)肝功能损害的病人服用格列吡嗪,其药代动力学和/或药效动力学特性可能会受影响。假如这些人发生低血糖,需延长给药间隔,实行适当管理。 4、胃肠疾病:本品显著降低的胃肠滞留时间可能影响其药代动力学特性及其临床效果。 5、血糖失控:稳定的糖尿病病人发热、创 |
1.本品不宜超量服用。定期复查肾功能。 2.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或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3.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