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沙必利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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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西沙必利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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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霉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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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5mg |
0.25g |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西沙必利。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702 |
国药准字H20113301 |
| 作用与功效 | 1. 增加胃肠动力﹐可用于胃轻瘫综合征﹐或上消化道不适﹐但X线、内窥镜检查阴性的症状群﹐特征为早饱、饭后饱胀、食量减低、胃胀、过多的嗳气、食欲缺乏、恶心、呕吐或类似溃疡的主诉(上腹部灼痛)。 2. 胃-食道反流﹐包括食管炎的治疗及维持治疗。 3. 与运动功能失调有关的假性肠梗阻导致的推进性蠕动不足和胃肠内容物滞留。 4. 为恢复结肠的推进性运动﹐作为慢性便秘病人的长期治疗。 |
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鼻咽感染:包括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4.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5.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本品应于饭前15分钟或睡前(如需第4次给药)服用。本品不可与西柚汁同服。用量:|1.成人:根据病情的程度,每日总量15mg~3omg,分2~3次给药,每次5mg(剂量可以加倍)。每日最高服药剂量为30mg。|2.体重为25公斤~50公斤的儿童:最大剂量为5mg,每日4次。可口服片剂亦可口服混悬液。日剂量不应超过0.8mg/kg。|3.体重在25公斤以下的儿童:每次0.2mg/kg体重,每日3~4次。最好选用混悬液。日剂量不应超过0.8mg/kg。|4.在肝肾功能不全时,建议减半日用量。 |
1.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250(一片)mg,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500mg(二片),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2.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1)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2)体重12~19kg,一次125mg,每12小时1次。|(3)体重20~29kg,一次187.5mg,每12小时1次。|(4)体重30~40kg,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5)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
| 不良反应 | 1. 药理活性相一致﹐瞬时性腹部痉挛、腹鸣和腹泻可能发生﹐服用20mg发生腹部痉挛时﹐可减半剂量;当腹泻发生在幼儿或婴儿时应酌减剂量。 2. 偶有过敏、轻度短暂的头痛或头晕以及与剂量相关的尿频的报道。 3. 罕见可逆性肝功能异常的报道﹐可伴或不伴胆汁郁积。虽然有男子女性型乳房和乳溢的病例报道﹐但在大规模的监测研究中发生率(<0.1%)未超过普通人群的常见值﹐所有这些事件都是可逆的。其因果关系尚不明确。 4. 个别报道其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即惊厥性癫痫、锥体外系反应和尿频。 |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 禁忌 | 1. 已知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 禁止同时口服或非肠道服用酮康唑,伊曲康唑,咪康唑,氟康唑,红霉素,克拉霉素或醋竹桃霉素。 |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动物生殖毒性及致畸性研究表明本品不影响胚胎形成﹐无原始的胚胎毒性﹐也无致畸作用。在大量人群研究中﹐西沙必利不增加胎儿畸变。但孕妇﹐尤其是在妊娠的前三个月内应权衡利弊。尽管经乳汁排泄的量很少﹐仍建议哺乳母亲勿用本品。 |
动物实验中本品对胚胎及胎儿有毒性作用,同时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可进入母乳中,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儿童用药 | 小于34周的早产儿应慎用。 |
6个月以下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 |
| 老人用药 | 在老年患者,由于本品清除半衰期中度延缓,稳态血浆浓度一般会增高,故治疗剂量应酌减,慎用。 |
老年人的耐受性与年轻人相仿。 |
| 药理作用 | 1.药理活性相一致﹐瞬时性腹部痉挛、腹鸣和腹泻可能发生﹐服用20mg发生腹部痉挛时﹐可减半剂量;当腹泻发生在幼儿或婴儿时应酌减剂量。2.偶有过敏、轻度短暂的头痛或头晕以及与剂量相关的尿频的报道。3.罕见可逆性肝功能异常的报道﹐可伴或不伴胆汁郁积。虽然有男子女性型乳房和乳溢的病例报道﹐但在大规模的监测研究中发生率(<0.1%)未超过普通人群的常见值﹐所有这些事件都是可逆的。其因果关系尚不明确。4.个别报道其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即惊厥性癫痫、锥体外系反应和尿频。 |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 注意事项 | 1. 胃肠道运动增加可造成危害的病人,必须慎用。小于34周的早产儿应慎用。 2. 在肝、肾机能不全时,建议减半开始日用量,这一剂量可根据治疗效果及可能的副作用适当调整。 3. 在老年人,由于中度延长了清除半衰期,稳态血浆浓度一般会增高,故治疗剂量应酌减。 4. 在服用其它药物和本来就有心血管疾病或患心律不齐潜在因素的病人中出现了QT-间期延长和/或torsade de points的个别病例,这与本品的关系尚不清楚,但在有可能导致QT-间期延长的病人如未调整的电解质(钾/镁)紊乱,先天性QT-间期延长或正在服用已知会产生QT-间期延长药物的病人服用时还是应当给予适当的考虑。 5. 尽管在动物不影响胚胎形成,无原始的胚胎毒性,也无致畸作用,但若在妊娠期,尤其是在妊娠的头三个月应权衡利弊使用。 6. 尽管经乳汁排泄的量很少,仍建议哺乳母亲勿用。 7. 不影响精神运动性功能,不引起镇静和嗜睡。然而,可加速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的吸收,如、巴比妥酸盐、酒精等,因此,同时给予应慎重。 |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0.25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0.5g,以后一次0.25g,一日2次。|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
| 药物相互作用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1.本品可轻度升高卡马西平的血药浓度,两者合用时需对后者作血药浓度监测。|2.本品对氨茶碱﹑茶碱的体内代谢略有影响,一般不需要调整后者的剂量,但氨茶碱﹑茶碱应用剂量偏大时需监测血浓度。|3.与其他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相似,本品会升高需要经过细胞色素P450系统代谢的药物的血清浓度(如阿司咪唑﹑华法林﹑麦角生物碱﹑三唑仑﹑咪达唑仑﹑环胞素﹑奥美拉唑﹑雷尼替丁﹑苯妥因﹑溴隐亭﹑阿芬他尼﹑海索比妥﹑丙吡胺﹑洛伐他丁﹑他克莫司等)。|4.本品与HMG—CoA还原酶抑制药(如洛伐他丁和辛伐他丁)合用,极少有横纹肌溶解的报道。|5.本品与西沙必利﹑匹莫齐特合用会升高后者血浓度,导致Q—T间期延长,心率失常如室性心动过速﹑室颤和充血性心力衰竭。与阿司咪唑合用会导致Q—T间期延长,但无任何临床症状。|6.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能改变特非那丁的代谢而升高其血浓度,导致心律失常如室性心动过速﹑室颤和充血性心力衰竭。|7.本品与地高辛合用会引起地高辛血浓度升高,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8.HIV感染的成年人同时口服本品和齐多夫定时,本品会干扰后者的吸收使其稳态血浓度下降,应错开服用时间。|9.与利托那韦合用本品代谢会明显被抑制,故本品每天剂量大于1g 时,不应与利托那韦合用。|10.与氟康唑合用会增加本品血浓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