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酸环丙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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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乳酸环丙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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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霉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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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按环丙沙星计100ml:0.1g |
0.25g |
| 剂型 | 注射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环丙沙星,辅料:乳酸、氯化钠、盐酸、注射用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3365 |
国药准字H20113301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
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鼻咽感染:包括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4.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5.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
|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一日0.2g,每12小时静脉滴注1次,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严重感染或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可加大剂量至一日0.8g,分2次静脉滴注。疗程:1.尿路感染: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7~14日。2.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7~14日。3.肠道感染:5~7日。4.骨和关节感染:4~6周或更长。5.伤寒:10~14日。 |
1.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250(一片)mg,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500mg(二片),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2.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1)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2)体重12~19kg,一次125mg,每12小时1次。|(3)体重20~29kg,一次187.5mg,每12小时1次。|(4)体重30~40kg,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5)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
| 不良反应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 禁忌 | 1.禁用于对环丙沙星﹑其他喹诺酮类化学制剂或其中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2.不应用于儿童﹑青少年,因为目前没有在这些患者中用药安全性的经验,且根据动物研究,不能完全排除此药会导致未成熟器官关节软骨损伤。3.由于环丙沙星和替扎尼定合并用药时,替扎尼定血药浓度升高,导致相关临床不良反应发生(如低血压,嗜睡,困倦),禁忌环丙沙星和替扎尼定合并使用。 |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环丙沙星不得用于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因为目前没有在这些患者中用药安全性的经验,且根据动物研究,不能完全排除此药会导致未成熟器官关节软骨损伤。动物研究未发现此药有致畸作用。 |
动物实验中本品对胚胎及胎儿有毒性作用,同时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可进入母乳中,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儿童用药 | 除治疗吸入性炭疽(暴露后)之外不推荐使用。 |
6个月以下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 |
| 老人用药 | 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和肌酐清除率,老年患者应尽可能接受低剂量治疗。 |
老年人的耐受性与年轻人相仿。 |
| 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 注意事项 | 1.儿科对于治疗吸入性炭疽,风险-利益评估的结果显示,儿科患者服用环丙沙星是合适的。具体的儿科剂量信息见【药理作用】项下吸入性炭疽-附加说明。细胞色素P450:环丙沙星是已知的CYP4501A2酶的中度抑制剂。应注意合并使用通过同样酶途径代谢的其他药物(如茶碱﹑甲基黄嘌呤﹑咖啡因﹑度洛西汀﹑氯氮平等)。由于环丙沙星抑制这些药物的代谢清除,可能出现与这些药物血药浓度升高有关的药物不良反应(见【药物相互作用】)。2.胃肠道系统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出现严重和持续性的腹泻,需请医生会诊,因为这一症状可能掩盖严重的肠道疾病(危及生命的伪膜性肠炎,并可能导致死亡),此时需立即停用环丙沙星,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如万古霉素,口服,2.0mg,每日4次)。禁用抑制肠蠕动的药物。还可能出现一过性的转氨酶﹑碱性磷酸酶升高或胆汁淤积性黄疸,尤其是既往已有肝损伤的患者。3.神经系统对于癫痫和既往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如具有较低的惊厥阈值﹑既往有惊厥史﹑大脑血流减慢﹑大脑结构改变或脑卒中),环丙沙星只有在治疗的益处大于所需承担的风险时才应使用,因为中枢神经副作用可能危及患者。某些情况下,中枢神经系统的反应可在首次服用环丙沙星后出现。极少情况下,抑郁症或精神病患者可出现自我伤害行为,这时需立即停用环丙沙星并立即就医。4.过敏反应有时在首次服药后即可出现过敏反应,这时需立即就医。有些病例在首次服药后出现罕见的过敏/过敏样反应,可导致危及生命的休克,这时需停用环丙沙星,立即给予治疗(如抗休克治疗)。5.注射部位局部反应有报道静脉注射环丙沙星部位的皮肤可发生局部反应。输注时间在30分钟以内时发生率更高。这些反应通常表现为局部皮肤反应,通常在输液结束后很快消失。除非局部反应复发或加重,继续静脉给药并非禁忌。6.肌肉骨骼系统出现肌腱炎的任何症状(如胀痛,发炎),需就医并停止抗菌治疗。应注意保持患肢的休息,避免不合适的体育活动(否则会增加肌腱断裂的危险)。肌腱断裂(主要为跟腱)主要见于既往有糖皮质激素全身治疗史的老年患者。对于既往有喹诺酮治疗引起的肌腱功能障碍病史的患者,应小心使用环丙沙星。7.皮肤和附件环丙沙星可导致光敏反应,服用环丙沙星的患者应避免强太阳光或紫外线的直射,若出现光敏反应(如阳光灼伤样皮肤反应),需停用环丙沙星。8.驾驶和操纵机器的能力即使正确按照处方服药,环丙沙星仍可影响反应速度,从而损害驾驶或操纵机器的能力,尤其在饮酒后更为明显。9.静脉给药的氯化钠负荷(瓶装)对于那些在临床需关注钠摄入量的患者(充血性心力衰竭,肾衰,肾病综合症等),应考虑额外的钠负荷。玻璃瓶:为了便于使用,应从橡胶塞内环中心圆圈穿透进行输液。从外环穿透可能损坏橡胶塞。请将输液器针头垂直扎入橡胶塞内环中心,无用力过大以避免胶塞受损。 |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0.25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0.5g,以后一次0.25g,一日2次。|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
| 药物相互作用 | 1.尿碱化剂可减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导致结晶尿和肾毒性。2.本品与茶碱类合用时可能由于与细胞色素P450结合部位的竞争性抑制,导致茶碱类的肝清除明显减少,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血药浓度升高,出现茶碱中毒症状,如恶心﹑呕吐﹑震颤﹑不安﹑激动﹑抽搐﹑心悸等,故合用时应测定茶碱类血药浓度和调整剂量。3.环孢素与本品合用,可使前者的血药浓度升高,必须监测环孢素血浓度,并调整剂量。4.本品与抗凝药华法林合用时可增强后者的抗凝作用,合用时应严密监测患者的凝血酶原时间。5.丙磺舒可减少本品自肾小管分泌约50%,合用时可因本品血浓度增高而产生毒性。6.本品干扰咖啡因的代谢,从而导致咖啡因清除减少,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并可能产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 |
1.本品可轻度升高卡马西平的血药浓度,两者合用时需对后者作血药浓度监测。|2.本品对氨茶碱﹑茶碱的体内代谢略有影响,一般不需要调整后者的剂量,但氨茶碱﹑茶碱应用剂量偏大时需监测血浓度。|3.与其他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相似,本品会升高需要经过细胞色素P450系统代谢的药物的血清浓度(如阿司咪唑﹑华法林﹑麦角生物碱﹑三唑仑﹑咪达唑仑﹑环胞素﹑奥美拉唑﹑雷尼替丁﹑苯妥因﹑溴隐亭﹑阿芬他尼﹑海索比妥﹑丙吡胺﹑洛伐他丁﹑他克莫司等)。|4.本品与HMG—CoA还原酶抑制药(如洛伐他丁和辛伐他丁)合用,极少有横纹肌溶解的报道。|5.本品与西沙必利﹑匹莫齐特合用会升高后者血浓度,导致Q—T间期延长,心率失常如室性心动过速﹑室颤和充血性心力衰竭。与阿司咪唑合用会导致Q—T间期延长,但无任何临床症状。|6.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能改变特非那丁的代谢而升高其血浓度,导致心律失常如室性心动过速﹑室颤和充血性心力衰竭。|7.本品与地高辛合用会引起地高辛血浓度升高,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8.HIV感染的成年人同时口服本品和齐多夫定时,本品会干扰后者的吸收使其稳态血浓度下降,应错开服用时间。|9.与利托那韦合用本品代谢会明显被抑制,故本品每天剂量大于1g 时,不应与利托那韦合用。|10.与氟康唑合用会增加本品血浓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