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各类慢性胃炎,胃下垂、胃大部切除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食欲不振等,亦可用于婴儿消化不良和腹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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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为:绵羊第四胃黏膜总抽取物、胃蛋白酶、凝乳酶、粘多糖等生物活性成分。 |
含24%的银杏糖苷和6%的银杏苦内酯-白果内酯的银杏叶提取物(EGb7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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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唐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Beaufour Ipsen Industr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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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290 |
注册证号H2017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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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类慢性胃炎,胃下垂、胃大部切除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食欲不振等,亦可用于婴儿消化不良和腹泻。 |
1.老年人慢性神经感觉和认知的病理性缺陷的症状治疗(记忆力减退、智力减退及脑部血液循环不足引起的眩晕、头痛等症状) 2.下肢慢性阻塞性动脉病的间歇性跛行的症状治疗(2期)注:该适应症基于双盲、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研究结果表明,50-60%接受治疗的患者行走距离至少增加50%,而在只遵循保健和饮食疗法的病人中,20-40%的患者行走距离增加50%以上。 3.改善雷诺氏现象。 4.血管性原因所致视力下降和视野损害的辅助性治疗。 5.血管性原因所致听力下降和眩晕综合征和/或耳鸣的辅助性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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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三次。婴幼儿:一次1粒(只服内容物)。 |
口服。一次40mg(1剂=1ml溶液),一日3次。在餐时溶于半杯水中服用。1.将吸管置于药瓶内。;2.推动吸管内芯到底。;3.将吸管内芯拉至刻度处。4.将药液溶于半杯水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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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上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罕见有消化道反应、皮肤反应,头痛、局部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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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主要用于老年人,对于该类人群本品对妊娠的危险性是不存在的。由于缺乏相关的临床资料,妊娠和哺乳期间不推荐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尚无资料。老年用药:没有老年人使用本品的禁忌。(参见【注意事项】和【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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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各类慢性胃炎,胃下垂、胃大部切除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食欲不振等,亦可用于婴儿消化不良和腹泻。 |
1.老年人慢性神经感觉和认知的病理性缺陷的症状治疗(记忆力减退、智力减退及脑部血液循环不足引起的眩晕、头痛等症状) 2.下肢慢性阻塞性动脉病的间歇性跛行的症状治疗(2期)注:该适应症基于双盲、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研究结果表明,50-60%接受治疗的患者行走距离至少增加50%,而在只遵循保健和饮食疗法的病人中,20-40%的患者行走距离增加50%以上。 3.改善雷诺氏现象。 4.血管性原因所致视力下降和视野损害的辅助性治疗。 5.血管性原因所致听力下降和眩晕综合征和/或耳鸣的辅助性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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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本品具有分解蛋白质,促进胃肠道腺体分泌,改善消化道血液循环,提高消化道对营养成分的吸收能力及对炎症的抵抗力作用。 2.毒理:急性毒性实验发现:给药小鼠,观察10天未出现死亡及任何不良反应。20g/kg用药量已完全达到饱和量尚无死亡与不良反应。经对30只健康大白鼠,按低剂量(500mg/kg),高剂量(1500mg/kg)灌胃给药30天,取肝、心、脾、肾、胃及小肠做病理观察,给药组与对照组无明显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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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 2.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值在6以上不稳定。 3.遇热不稳定,热至70℃以上失效。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服用期间如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 避免与抗凝药物同时使用;5. 定期检查血压和心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