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苦参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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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注射用苦参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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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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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0.2g |
5g*12袋 |
| 剂型 | 注射剂 |
颗粒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苦参素。 |
盐酸麻黄碱、桔梗流浸膏、桑白皮流浸膏、吐根酊。 |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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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025 |
国药准字Z13020766 |
| 作用与功效 | 1.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及黄疸型肝炎。|2.肿瘤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低下及其他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咯痰。 |
| 用法用量 | 1.本品可用于肌肉注射或静脉滴注。|2.剂量:用于肝炎治疗,每日一次,400~600mg。12周为一疗程。用于白细胞减少,每日2次,每次200mg。|3.给药方法:|(1)肌肉注射:将冻干粉适量注射用水溶解后肌肉注射。|(2)静脉滴注:将冻干粉用适量5%获10%葡萄糖溶解,后加入到250~500m葡萄糖液中,缓慢静滴。 |
本品开水冲服,一岁一次1/2袋,二至五岁一次1袋,六至十岁一次1~2袋,一日3次。 |
| 不良反应 | 个别患者肌内注射后出现局部疼痛,改为深部注射后可减轻。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恶心﹑呕吐﹑口苦﹑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个别病人可出现注射部位发红。 |
可见恶心﹑呕吐。 |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有严重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 |
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
| 儿童用药 | 尚无儿童用药经验。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 老人用药 | 减量或遵医嘱。 |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 药理作用 | 肌肉注射时,个别患者注射后出现局部疼痛,改为深部注射后可减轻,常内阻的不良反应有头晕,恶主,呕吐,口苦,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个别病人可出现注射部位发红。 |
可见恶心、呕吐。 |
| 注意事项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2.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3.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4.用药后出现药疹者应停药。|5.不宜静脉推注及快速滴注。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3.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4.本品含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青光眼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5.本品为祛痰、止咳的中西药复方制剂,适用于小儿肺热咳嗽轻症。6.不能过量服用,可引起严重的恶心呕吐。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与水合氯醛等中枢抑制剂有协同作用,对苯丙胺等中枢兴奋剂有拮抗作用,可易化士的宁的惊厥效应。 |
1. 本品不应与优降宁等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2. 本品不应与磺胺嘧啶﹑呋喃妥因同用。3. 本品不应与洋地黄类药物同用。4.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