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臼毒素软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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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鬼臼毒素软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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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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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5g:25mg |
5g*12袋 |
| 剂型 | 软膏剂 |
颗粒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是从小蘖科鬼臼属植物中提取到的木脂类抗肿瘤成分。 |
盐酸麻黄碱、桔梗流浸膏、桑白皮流浸膏、吐根酊。 |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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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683 |
国药准字Z13020766 |
| 作用与功效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咯痰。 |
| 用法用量 | 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用特制药签将软膏涂遍疣体,并尽量避免药膏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每日用药2次,连续3天,停药观察4天为一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 |
本品开水冲服,一岁一次1/2袋,二至五岁一次1袋,六至十岁一次1~2袋,一日3次。 |
| 不良反应 | 1 多数病人用药后涂药部位可出现不同程度烧灼感或刺痛感,以及红斑、水肿等刺激。|2 体脱落后局部可出现红斑或浅表糜烂,以上均为常见的局部反应,不必停药。|3 个别患者局部反应严重,可用消炎、收敛药液冷湿敷或护肤霜、乳、糊剂处理,可很快显著减轻症状,对于局部出现严重溃疡,水肿,剧烈疼痛者必要时可停止治疗。|4 少数病人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 |5 外用治疗未见系统不良反应。 |
可见恶心﹑呕吐。 |
| 禁忌 | 对本药过敏者,孕妇与哺乳期妇女、以及手术后未愈合创口禁用。 |
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
|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 药理作用 | 1.多数病人用药后涂药部位可出现不同程度烧灼感或刺痛感,以及红斑、水肿等刺激。2.体脱落后局部可出现红斑或浅表糜烂,以上均为常见的局部反应,不必停药。3.个别患者局部反应严重,可用消炎、收敛药液冷湿敷或护肤霜、乳、糊剂处理,可很快显著减轻症状,对于局部出现严重溃疡,水肿,剧烈疼痛者必要时可停止治疗。4.少数病人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5.外用治疗未见系统不良反应。 |
可见恶心、呕吐。 |
| 注意事项 | 1 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 |2 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3.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4.本品含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青光眼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5.本品为祛痰、止咳的中西药复方制剂,适用于小儿肺热咳嗽轻症。6.不能过量服用,可引起严重的恶心呕吐。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不应与优降宁等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2. 本品不应与磺胺嘧啶﹑呋喃妥因同用。3. 本品不应与洋地黄类药物同用。4.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