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环醇片
北京协和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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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双环醇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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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骨草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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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玉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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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50mg*18片 |
0.5g*36粒*10瓶 |
| 剂型 | 片剂 |
胶囊剂 |
| 主要成分 | 双环醇。 |
鸡骨草、茵陈、栀子、三七、人工牛黄、猪胆汁、白芍、牛至、 枸杞子、大枣。 |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片,除去包衣后显为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味苦。 |
| 生产企业 |
北京协和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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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712 |
国药准字Z45021655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舒肝利胆,清热解毒。用于急、慢性肝炎和胆囊炎属肝胆湿热症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每次25mg, 必要时可增至50mg,每日三次,最少服用6个月或遵医嘱。 |
每次4粒,日3次口服。 |
| 不良反应 | 服用本药后,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或中度,一般无需停药、或短暂停药、或对症治疗即可缓解。1416例临床研究中未见严重不良反应,偶见(发生率<0.5%)头晕、皮疹、腹胀、睡眠障碍以及血红蛋白和白细胞计数异常、总胆红素和转氨酶升高、血小板下降,另有极个别(发生率<0.1%)患者出现头痛、恶心、胃部不适、一过性血糖血肌酐升高。可视具体临床情况而采取相应措施。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本品和本品中其它成份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无本品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研究资料,同其它药物一样,应权衡利弊,谨慎使用。 |
孕妇禁用。 |
| 儿童用药 | 12岁以下儿童的最适剂量遵医嘱。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老人用药 | 70岁以上老年患者的最适剂量尚待确定。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药理作用 | 双环醇为联苯结构衍生物。动物试验结果发现:双环醇对四氯化碳、D-氨基半乳糖、扑热息痛引起的小鼠急性肝损伤的氨基转移酶升高、小鼠免疫性肝炎的氨基转移酶升高有降低作用,肝脏组织病理形态学损害有不同程度的减轻。体外试验结果显示双环醇对肝癌细胞转染人乙肝病毒的2.2.15细胞株具有抑制HBeAg、HBVDNA、HBsAg分泌的作用。 |
1.护肝:茵陈、牛黄具有保肝作用。2.利胆:茵陈、牛黄具有利胆作用,能促进胆分泌和排泄。3.抗病原微生物:茵陈、胆汁、牛黄具有抗病原微生物作用,能抑菌、抗病毒。4.抗炎:猪胆、牛黄具有抗炎作用。5.解热:茵陈、牛黄具有解热作用,对正常动物或发热动物模型均有明显降低体温的作用。6.提高免疫功能:茵陈、牛黄具有提高机体免疫功能作用,能促进白细胞分裂,增加白细胞数目,提高T细胞的免疫活性与机体的免疫调节和诱生干扰素。鸡骨草醇提液有明显的免疫增强的效果,鸡骨草水提液也有较强作用。鸡骨草对人体免疫功能有促进作用,并有增强T细胞的功能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临床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疗程结束后也应加强随访。2、有肝功能失代偿者如胆红素明显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及肝肾综合征慎用或遵医嘱。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需换药请先咨询相关医师。 |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