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布司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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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非布司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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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索洛芬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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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优立通 |
洛列通 |
| 规格 | 40mg*8片*2板 |
60mg*24片 |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非布司他。 |
洛索洛芬钠60mg。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为白色或类白色。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0058 |
国药准字H20052275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痛风患者高尿酸血症的长期治疗。不推荐用于无临床症状的高尿酸血症。 |
1. 类风湿关节炎. 骨性关节炎. 腰痛症. 肩关节周围炎. 颈肩腕综合症. 牙痛的消炎和镇痛。2. 手术后. 外伤后及拔牙后的镇痛和消炎。3. 急性上呼吸道炎(包括伴有急性支气管炎的急性上呼吸道炎)的解热和镇痛。 |
| 用法用量 | 非布司他片的口服推荐剂量为40mg或80 mg,每日一次。推荐非布司他片的起始剂量为40mg,每日一次。如果2周后,血尿酸水平仍不低于6mg/dl(约360µmol/L),建议剂量增至80mg,每日一次。 |
1. 功效主治1及2时:通常,成人1次口服洛索洛芬钠(以无水物计)60毫克,1日3次。出现症状时可1次口服60~120毫克。应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2. 功效主治3时:通常,出现症状时,成人1次口服洛索洛芬钠(以无水物计)60毫克。应随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但原则上1日2次,1日最多180毫克为限。另外,空腹时不宜服药,或遵医嘱。 |
| 不良反应 | 以下信息为国外文献报道:1.临床试验经验由于临床试验是在广泛多样的条件下进行的,所以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某种药物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与临床试验中的另一种药物进行直接比较,也不能反映临床实践中的发生率。在临床研究中,2757例痛风的高尿酸血症患者分别接受每次40mg 或80mg,每日一次非布司他的治疗。40mg剂量组中,559例患者治疗期≥6 个月。80mg剂量组中,1377例患者治疗期≥6 个月,674例患者治疗期≥1 年,515例患者治疗期≥2 年。2.产品上市后经验对非布司他上市后使用中的不良反应进行了甄别。由于这些不良反应是从未知数量的患者中自发报告的,因此不可能准确评估其发生频率或判定其与药物的因果关系。肝胆异常:肝功能衰竭(有些是致命的)、黄疸、肝功能检查结果严重异常、肝脏疾病。免疫系统:过敏反应。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横纹肌溶解症。精神异常:包括攻击性倾向的精神病行为。泌尿系统:肾小管间质性肾炎。皮肤和皮下组织:全身性皮疹,Stevens Johnson 综合征,皮肤过敏反应。 |
据文献报道(本项包括不能计算发生率的不良反应报告)总病例13,486例中,409例(3.03%)报告有不良反应,主要有消化系统症状(胃及腹部不适感、胃痛、恶心及呕吐、食欲不振等2.25%)、浮肿及水肿(0.59%)、皮疹及荨麻疹等(0.21%)、嗜睡(0.10%)等报告。1. 重大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详)(1) 休克:可能发生休克,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适当处置。(2) 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可能发生,故应进行血液检查等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置。(3) 皮肤粘膜眼综合征可能发生,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置。(4) 急性肾功能不全、肾病综合征、间质性肾炎可能发生,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由于伴随急性肾功能不全可能出现高钾血症,故使用该药时应特别注意。(5) 间质性肺炎:可能发生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粒细胞增多等的间质性肺炎,若出现此类症状,应速停药并给肾上腺皮质激素制剂等适当处置。(6) 消化道出血:严重的消化性溃疡或大肠、小肠的消化道出血,例如:呕血,黑便,以及便血,有时伴有休克的发生。病人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立刻停药并作适当处置。(7) 肝功能障碍,黄疸:可出现AST(GOT),ALT(GPT)和γ-GTP升高,伴随着黄疸的肝功能障碍或突发肝炎。应注意观察,如有异常,应立刻停药并做适当的处置。(8) 哮喘发作: 可出现哮喘发作等急性呼吸性障碍。应注意观察,如有异常,应立刻停药并做适当的处置。2. 同类其它药品的重大不良反应再生障碍性贫血:据报道,其它非甾体类消炎镇痛剂,可能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3. 其它不良反应。 |
| 禁忌 | 本品禁用于正在接受硫唑嘌呤、巯嘌呤治疗的患者。 |
下列患者禁用。1.消化性溃疡患者;2.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3.严重心功能不全者;4.严重血液学异常患者;5.对本品过敏者;6.以往有服用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引发哮喘的患者;7.妊娠晚期及哺乳期妇女。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FDA妊娠安全分类为C类:在孕妇中未进行充分的对照研究。所以唯有确认潜在益处大于对胎儿风险时,妊娠期间才能使用非布司他。口服给予大鼠和家兔48mg/kg(按体表面积换算,分别相当于人用剂量80mg/d时血浆暴露量的40和51倍)非布司他时,在器官形成期未显示致畸性。然而,在器官形成期和哺乳期,大鼠口服剂量达到48mg/kg(按体表面积换算,相当于人用剂量80mg/d 时血浆暴露量的 40 倍)时,可导致新生大鼠死亡率增高和减少新生大鼠体重增加。哺乳期妇女对大鼠的研究发现非布司他可经乳汁排泄。但尚不知非布司他是否会经人乳排泄。由于很多药物可分泌到乳汁,因此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 |
1. 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用药应权衡利弊(尚未确立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2. 因动物实验(大鼠)有延迟分娩及有胎仔动脉导管狭窄的报告,妊娠晚期妇女禁用。3. 哺乳期妇女避免用药,必须用药时,应停止哺乳(大鼠实验报告本品能泌入乳汁)。 |
| 儿童用药 | 尚未确定本品治疗 18 岁以下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尚未确立低出生体重儿﹑新生儿﹑婴儿﹑乳儿﹑幼儿或儿童用药的安全性。 |
| 老人用药 | 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据国外文献报道,在非布司他临床研究中,65岁及以上者占受试者总数的16%,75岁及以上者占4%。比较不同年龄组的受试者,在有效性和安全性方面无临床显著性差异,但不排除有些老年患者对本品较敏感。老年受试者(65 岁及以上)多次口服非布司他后,Cmax、AUC24 与年轻受试者(18~40 岁)相似。 |
高龄者易出现不良反应,故应从低剂量开始给药,并观察患者状态,慎重用药(参照【注意事项】项) |
| 药理作用 | 洛索洛芬钠为苯丙酸类非甾体消炎药,具有较好的镇痛消炎作用,尤其是镇痛作用较强,其作用机理为抑制前列腺素生成合成,其作用点为环氧化酮。本品为前体药物,经消化道吸收后变换成活性代谢物而发挥作用。药理作用:据国外文献报道:1、镇痛作用(1)在Randall-Selitto法(炎症足加压法:大鼠口服)试验中,洛索洛芬钠的ED50值为0.13mg/kg,比萘普生、吲哚美辛、酮洛芬的镇痛作用强10~20倍。(2)在大鼠热炎症性疼痛法(大鼠口服)试验中,洛索洛芬钠的ID50值为0.76mg/kg,镇痛作用与萘普生相同,比吲哚美辛、酮洛芬的镇痛作用强3~5倍。(3)在大鼠慢性佐剂关节炎疼痛法(大鼠口服)试验中,洛索洛芬钠的ED50值为0.53mg/kg,比萘普生、吲哚美辛、酮洛芬的镇痛作用强4~6倍。(4)本品的镇痛作用部位为末梢,属外周性的。2、抗炎症作用洛索洛芬钠对角叉菜胶浮肿(大鼠),佐剂关节炎(大鼠)等的急性及慢性炎症,显示与酮洛芬及萘普生几乎同等的抗炎症作用。3.解热作用洛索洛芬钠对酵母引起的发热(大鼠),显示与酮洛芬及萘普生几乎同等、吲哚美辛的约3倍的解热作用。毒理研究:致癌性、生殖毒性、遗传毒性和长期毒性未见文献报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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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痛风发作在服用非布司他的初期,经常出现痛风发作频率增加。这是因为血尿酸浓度降低,导致组织中沉积的尿酸盐动员。为预防治疗初期的痛风发作,建议同时服用非甾体类抗炎药或秋水仙碱。在非布司他治疗期间,如果痛风发作,无需中止非布司他治疗。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对痛风进行相应治疗。心血管事件在随机对照研究中,相比使用别嘌醇,使用非布司他治疗的患者发生心血管血栓事件(包括心血管死亡、非致死性心肌梗死、非致死性脑卒中)的概率较高,其中非布司他为0.74/100 例患者-年(95% CI: 0.36-1.37),别嘌醇为0.60/100 例患者-年(95% CI: 0.16-1.53)。尚未确定非布司他与心血管血栓事件的因果关系。用药时注意监测心肌梗死和脑卒中的症状及体征。肝脏的影响已有患者服用非布司他后出现致死性和非致死性肝脏衰竭的上市后报告,尽管这些报告内确定它们之间因果关系的信息尚不充分。在随机对照研究中,观察到转氨酶可升高至正常范围值上限(ULN)的3倍以上(非布司他、别嘌醇治疗组的发生率分别为AST:2%,2%,ALT:3%,2%)。这些转氨酶升高无剂量-效应关系。首次使用非布司他之前患者应该进行一次肝功能测试(血清谷丙转氨酶[ALT]、天冬氨酸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和总胆红素),将此结果作为基线水平。对报告有疲劳、食欲减退、右上腹不适、酱油色尿或黄疸等可能表明肝损害症状的患者应及时进行肝功能检测。在临床方面,如果患者被发现有肝功能异常(ALT超过参考范围上限的 3 倍以上),应该中止服药,并调查以确定可能的原因。非布司他不应该重新用于这些肝功能检查异常并没有其他合理解释的患者。若患者的血清ALT超过参考范围的3倍以上,并且其血清总胆红素超过参考范围的 2 倍以上,同时排除其他的病因,则该患者此时正处于严重的药物诱发性肝损害的危险之中,这些患者不应该再重新使用非布司他。对于那些血清ALT或胆红素升高幅度较小且有其他合理解释的患者来说,采用非布司他治疗需慎重。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尚无本品应用于继发性高尿酸血症患者(包括器官移植受体)的研究,因此不建议将本品应用于尿酸盐大量升高的患者(如恶性疾病、Lesch-Nyhan 综合征)。少数病例显示,尿中黄嘌呤浓度明显升高后可在泌尿道沉积。 |
1.要注意用消炎镇痛药治疗是对症治疗。2.慢性疾病,手术后及外伤时应避免同一种药物长期使用。3.如长期用药,要定期进行尿液、血液学及肝、肾功能等临床检查,如发现异常应采取减量、停药等适量措施。4.应用于因感染而引起的炎症时,要合用适当的抗菌药物,并仔细观察,慎重给药。5.避免与其它消炎镇痛药同用。6.有消化性溃疡既往史,心、肝、肾功能障碍及既往史,血液学异常及既往史,支气管喘息、过敏症既往史及高龄患者慎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1.黄嘌呤氧化酶底物类药物非布司他是一种黄嘌呤氧化酶(XO)抑制剂。根据一项在健康受试者上开展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非布司他改变茶碱(XO的一种底物)在人体内的代谢。因此,非布司他与茶碱联用时应谨慎。尚无非布司他与其他通过XO 代谢的药物(如硫唑嘌呤、巯嘌呤)相互作用的研究。由非布司他引起的XO 抑制可能会提高这些药物在血浆中的浓度,从而导致中毒。因此非布司他禁用于正在接受硫唑嘌呤或巯嘌呤治疗的患者。2.细胞毒类化疗药物未进行非布司他与细胞毒类化疗药物的相互作用研究。用细胞毒类药物化疗期间使用非布司他的安全性数据未知。3.体内药物相互作用研究基于在健康受试者体内进行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非布司他与秋水仙碱、萘普生、吲哚美辛、氢氯噻嗪、华法林、地昔帕明合用时无显著相互作用。因此,非布司他可与这些药物联用。 |
1.本品与香豆素类抗凝血药、磺酰脲类降血糖药同时应用时,会增加这些药物的作用,这些药物应减量使用。2.与新喹诺酮类抗菌药(依诺沙星等)合用有时会引起痉挛。3.与磺酮类降血糖药合用是,能增强这些药物的降血糖作用,应注意减量。4.与噻嗪类利尿剂合用时,能减弱这些药物的利尿剂降血压作用。5.与锂制剂合用时,可能增加血液中锂浓度而导致锂中毒,合用时应减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