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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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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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甲酸阿格列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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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尼欣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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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5g(以盐酸二甲双胍计) |
25mg*10片 |
| 剂型 | 特殊剂型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二甲双胍。 |
本品活性成份为苯甲酸阿格列汀。 |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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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Takeda Pharmaceutical Company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146 |
H20130548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ⅱ型(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人,尤其是肥胖,可能有减轻体重的作用。2.对某些磺酰脲类疗效差的ⅱ型糖尿病病人有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单药治疗:本品作为饮食控制和运动的辅助治疗,用于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当单独使用盐酸二甲双胍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在饮食和运动基础上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重要的使用限制:由于对于1型糖尿病和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有效性尚未确定,故本品不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患者。 |
| 用法用量 | 1.口服,进餐时或餐后服。2.开始用量通常为一次1片(500mg),一日1次,晚餐时服用,根据血糖和尿糖调整用量,一日最大剂量不超过4片(2000mg),如果一次4片(2000mg)不能达到满意的疗效,可改为一次2片(1000mg),一日2次。3.本品应整片吞服,禁止嚼碎。 |
推荐剂量:本品的推荐剂量为25 mg每日1次。本品可与食物同时或分开服用。肾功能受损患者轻度肾功能受损患者(肌酐清除率 CrCl ≥60 mL/min)使用本品时不需调整剂量。中度肾功能受损患者(肌酐清除率 30≤ CrCl < 60 mL/min)使用本品的剂量为12.5 mg每日1次。重度肾功能受损(肌酐清除率 15≤ CrCl < 30 mL/min)或终末期肾功能衰竭(ESRD)(CrCl < 15 mL/min或需要血液透析)患者使用本品的剂量为6.25 mg每日1次。使用本品时可不考虑透析时间。尚未在接受腹膜透析的患者中进行本品用药研究(见【药代动力学】)。因需要根据肾功能调整本品剂量,推荐在开始治疗前评估肾功能,并定期复查。 |
| 不良反应 | 部分病人口服本品后有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腹泻、腹痛、便秘腹胀、消化不良、胃灼热,以及头晕、头痛、流感样症状、味觉异常、肌肉疼痛、低血压、心悸、潮红、寒战、胸部不适、皮疹、乏力、疲倦等。 |
常见不良反应有:胰腺炎、过敏反应、低血糖。尼欣那在美国外上市后使用中确定发生的不良反应包括过敏症、血管性水肿、皮疹、荨麻疹和严重皮肤不良反应 ;肝酶升高 ;暴发性肝功能衰竭和急性胰腺炎。 |
| 禁忌 | 患下列疾病者禁用盐酸二甲双胍治疗: 1.肾脏疾病或由心血管功能衰竭、急性心肌梗塞及败血症起的肾功能不全(如血肌酐水平≥1.5mg/dl(男),≥1.4mg/dl(女)或肌酐清除率异常)。2.需要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和其他严重心肺疾患。 3.接受过放射性治疗包括胃肠外给予碘标造影剂的病人应暂停应用盐酸二甲双胍,因为用这类产品可导致肾功能的急性改变。 4.已知对盐酸二甲双胍和本品中的任何成份过敏 5.急性或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有或没有昏迷。 6.严重感染和外伤外科大手术,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等。 7.酗酒。 8.维生素B12 、叶酸缺乏未纠正者。 |
对阿格列汀产品有严重过敏反应史的患者,包括发生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或严重皮肤不良反应的患者。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不推荐孕妇使用本品。哺乳妇女应慎用本品。如必须使用,应停止授乳。 |
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老年患者(]65岁)慎用,因肾功能减弱,用药量宜酌减。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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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在使用二甲双胍的病人中,由于二甲双胍的累积有可能发生乳酸性酸中毒,这是一种罕见而严重的代谢性并发症,一旦发生,则会导致生命危险,因此对服用本品的患者,应进行肾功能监测和给药以最低有效用量为标准,从而来显著降低乳酸性酸中毒的发生风险。 2.本品禁止咀嚼口服,应整片吞服,并在进食时或餐后服用。 3.当患者需要进行放射性研究而使用静脉注射碘化造影剂时,患者应暂时停止服用本品,因为这可能导致急性肾功能改变。 4.本品与磺酰脲类药物合用时,可引起低。 |
1.胰腺炎: 已有服用尼欣那治疗的患者发生急性胰腺炎的上市后报道。在开始使用尼欣那后,应对患者是否出现胰腺炎体征和症状进行仔细观察。如果怀疑发生急性胰腺炎,立即停用尼欣那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尚不清楚具有胰腺炎病史的患者在使用尼欣那时发生胰腺炎的风险是否升高。2.过敏反应: 已有服用尼欣那治疗的患者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的上市后报道。上述反应包括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和严重皮肤不良反应(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如果怀疑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停用尼欣那,评估其他可能的过敏原因,并开始采取其他方法治疗糖尿病。使用其他DPP-4抑制剂曾出现血管性水肿的患者应慎重用药,尚不明确这些患者在使用尼欣那时是否会诱发血管性水肿。3.肝功能: 已有服用尼欣那治疗的患者发生致死和非致死性肝功能衰竭的上市后报道,部分报道所含信息不充分,无法确定可能的发生原因。在随机对照研究中,观察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超过3倍正常上限(ULN):1.3%阿格列汀治疗患者和1.5%所有对照治疗患者。 2型糖尿病患者可能患有脂肪肝,可引起肝功能检查结果异常,患者也可能患有其他类型的肝脏疾病,多数肝脏疾病可被治疗和管理。因此,在开始尼欣那治疗前,推荐评估患者的肝功能谱。肝功能检验结果异常的患者应慎重开始尼欣那治疗。 如果患者报告发生可能提示肝损伤的症状(包括疲劳、食欲减退、右上腹不适、尿色加深或黄疸),迅速进行肝功能检查。在上述临床情况下,如果患者出现具有临床意义的肝酶升高,和如果肝功能检查异常结果持续或恶化,应停用尼欣那并寻找可能的原因。如果未发现引起肝功能检查异常的其他原因,不要在上述患者中再次使用尼欣那。4.与其他已知可能引起低血糖的药物合并应用胰岛素和胰岛素促泌剂(如磺脲类)已知可引起低血糖。因此,当与尼欣那联合使用时,可能需要降低胰岛素或胰岛素促泌剂的剂量,以使低血糖的发生风险最小化。5.大血管事件: 尚无临床研究得到确定性证据证实尼欣那或其他任何降糖药物可降低大血管事件的发生风险。 |
| 药物相互作用 | 1.与胰岛素合用,降血糖作用加强,应调整剂量。2.本品可加强抗凝药(如华法林等)的抗凝血作用,可致出血倾向。3.西米替丁可增加本品的生物利用度,减少肾脏清除率,故应减少本品剂量。4.呋塞米增加二甲双胍血清和全血药物浓度,不改变二甲双胍肾清除率。5.硝苯地平可以增加二甲双胍吸收,并使尿中排泄量增加,但不影响Tmax和半衰期。 |
尼欣那片主要由肾脏以原型排泄,推测肾小管主动分泌参与此排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