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臼毒素软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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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鬼臼毒素软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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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果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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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OTC甲类 |
| 品牌 | ||
| 规格 | 5g:25mg |
每丸重6g |
| 剂型 | 软膏剂 |
丸剂(大蜜丸) |
| 主要成分 | 本品是从小蘖科鬼臼属植物中提取到的木脂类抗肿瘤成分。 |
本品青果、金银花、黄芩、北豆根、麦冬、玄参、白芍、桔梗。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683 |
国药准字Z13020439 |
| 作用与功效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本品清热利咽,消肿止痛。本品用于肺胃蕴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失音声哑、口干舌燥、干咳少痰。 |
| 用法用量 | 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用特制药签将软膏涂遍疣体,并尽量避免药膏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每日用药2次,连续3天,停药观察4天为一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 |
口服。水蜜丸一次8克,一日2次。 |
| 不良反应 | 1 多数病人用药后涂药部位可出现不同程度烧灼感或刺痛感,以及红斑、水肿等刺激。|2 体脱落后局部可出现红斑或浅表糜烂,以上均为常见的局部反应,不必停药。|3 个别患者局部反应严重,可用消炎、收敛药液冷湿敷或护肤霜、乳、糊剂处理,可很快显著减轻症状,对于局部出现严重溃疡,水肿,剧烈疼痛者必要时可停止治疗。|4 少数病人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 |5 外用治疗未见系统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对本药过敏者,孕妇与哺乳期妇女、以及手术后未愈合创口禁用。 |
尚不明确。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药理作用 | 1.多数病人用药后涂药部位可出现不同程度烧灼感或刺痛感,以及红斑、水肿等刺激。2.体脱落后局部可出现红斑或浅表糜烂,以上均为常见的局部反应,不必停药。3.个别患者局部反应严重,可用消炎、收敛药液冷湿敷或护肤霜、乳、糊剂处理,可很快显著减轻症状,对于局部出现严重溃疡,水肿,剧烈疼痛者必要时可停止治疗。4.少数病人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5.外用治疗未见系统不良反应。 |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 注意事项 | 1 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 |2 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 |
1、忌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失音声哑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