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韦林含片对比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1图 利巴韦林含片

利巴韦林含片

处方药 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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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含片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利巴韦林含片 利巴韦林含片 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20mg

每袋装5g

剂型

片剂(含片)

颗粒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

桔梗流浸膏、桑白皮流浸膏、吐根酊、盐酸麻黄碱。辅料为枸橼酸、枸橼酸钠、蔗糖、食用香精。

性状

生产企业

沈阳奥吉娜药业有限公司

福州闽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0868

国药准字Z35020636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流行性感冒及疱疹性口腔炎。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咯痰。

用法用量

口服给药1.成人: (1)病毒性呼吸道感染:一次0.15g,一日3次,疗程7天。 (2)皮肤疱疹病毒感染:一次0.3g,一日3次,疗程7天。2.儿童: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 ,分4次服用,疗程7天。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开水冲服。|1.一岁一次1/2袋;|2.二至五岁一次1袋;|3.六至十岁一次1~2袋,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 1.本品有较强的致畸作用,家兔日剂量1mg/kg即引起胚胎损害,故禁用于孕妇和有可能怀孕的妇女(本品在体内消除很慢,停药后4周尚不能完全自体内清除)。 2.少量药物由乳汁排泄,且对母子二代动物均具毒性,因此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需暂停哺乳,乳汁也应丢弃。由于哺乳期妇女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于此种病例。3.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糖尿病患儿禁服。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 本品有较强的致畸作用,家兔日剂量1mg/kg即引起胚胎损害,故禁用于孕妇和有可能怀孕的妇女(本品在体内消除很慢,停药后4周尚不能完全自体内清除)。 2. 少量药物由乳汁排泄,且对母子二代动物均具毒性,因此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需暂停哺乳,乳汁也应丢弃。由于哺乳期妇女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于此种病例。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6岁以下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开水冲服。|1.一岁一次1/2袋;|2.二至五岁一次1袋;|3.六至十岁一次1~2袋,一日3次。

老人用药

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可见恶心、呕吐。

注意事项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含量下降。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4.本品含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青光眼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5.本品为祛痰、止咳的中西药复方制剂,适用于小儿肺热咳嗽轻症。|6.不能过量服用,可引起严重的恶心呕吐。|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与齐多夫定同用时有拮抗作用,因本品可抑制齐多夫定转变成活性型的磷酸齐多夫定。

1.本品不应与优降宁等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 |2.本品不应与磺胺嘧啶、呋喃妥因同用 |3.本品不应与洋地黄类药物同用。 |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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