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托普利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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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卡托普利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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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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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每袋装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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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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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托普利化学名:1-[(2S)-2-甲基-3-巯基-1-氧化丙基]-L-脯氨酸。 |
桔梗流浸膏、桑白皮流浸膏、吐根酊、盐酸麻黄碱。辅料为枸橼酸、枸橼酸钠、蔗糖、食用香精。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4020197 |
国药准字Z35020636 |
| 作用与功效 | 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2.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咯痰。 |
| 用法用量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1.成人常用量:(1)高血压,口服一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2~3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2.5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6.25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2.小儿常 |
开水冲服。|1.一岁一次1/2袋;|2.二至五岁一次1袋;|3.六至十岁一次1~2袋,一日3次。 |
| 不良反应 | 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
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
| 禁忌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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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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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开水冲服。|1.一岁一次1/2袋;|2.二至五岁一次1袋;|3.六至十岁一次1~2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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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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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有:(1)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2)心悸,心动过速,胸痛。(3)咳嗽。(4)味觉迟钝。2.较少见的有:(1)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2)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3)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应子警惕。(4)心率快而不齐。(5)面部潮红或苍白。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 |
可见恶心、呕吐。 |
| 注意事项 |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2)骨髓抑制。(3)脑动脉或冠壮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4)血钾过高。(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4.本品含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青光眼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5.本品为祛痰、止咳的中西药复方制剂,适用于小儿肺热咳嗽轻症。|6.不能过量服用,可引起严重的恶心呕吐。|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逾量可致低血压,应立即停药,并扩容以纠正,在成人还可用血液透析清除。 |
1.本品不应与优降宁等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 |2.本品不应与磺胺嘧啶、呋喃妥因同用 |3.本品不应与洋地黄类药物同用。 |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