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顺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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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注射用顺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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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霉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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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20mg |
0.25g |
| 剂型 | 注射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顺铂,辅料为甘露醇﹑氯化钠。 |
主要成份土霉素。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3936 |
国药准字H35020516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小细胞与非小细胞肺癌﹑睾丸癌﹑卵巢癌﹑宫颈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膀胱癌﹑黑色素瘤﹑肉瘤﹑头颈部肿瘤及各种鳞状上皮癌和恶性淋巴瘤的治疗。 |
1.本品作为选用药物可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10)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 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本品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时,方可作为选用药物。 |
| 用法用量 | 顺铂仅能由静脉﹑动脉或腔内给药,通常采用静脉滴注方式给药。给药前2~16小时和给药后至少6小时之内,必需进行充分的水化治疗。本品需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稀释后静脉滴注。剂量视化疗效果和个体反应而定。以下剂量供参考(适用于成年人及小孩):|1.化疗单次(每四周一次),每次用量50~120(mg/m2体表面积)。|2.化疗每周一次,共二次,每次用量50(mg/m2体表面积)。|3.化疗每天一次,连用5天,每次用量15~20(mg/m2体表面积)。疗程依临床疗效而定,每3~4周重复疗程。|4.本品可与其它抗癌药联合使用,单一使用亦可。联合用药时,用量需随疗程作适当调整。 |
口服。1.成人一日1.5~2g,分3~4次。2.8岁以上小儿一日30~40mg/kg,分3~4次。3.8岁以下小儿禁用本品。 |
| 不良反应 | 1.肾脏毒性:单次中、大剂量用药后,偶会出现轻微、可逆的肾功能障碍,可出现微量血尿。多次高剂量和短期内重复用药,会出现不可逆的肾功能障碍,严重时肾小管坏死导致无尿和尿毒症。|2.消化系统:包括恶心、呕吐、食欲减低和腹泻等,反应常在给药后1~6小时内发生,最长不超过24~48小时。偶见肝功能障碍、血清转氨酶增加,停药后可恢复。|3.造血系统:表现为白细胞和(或)血小板的减少,一般与用药剂量有关。骨髓抑制一般在3周左右达高峰,4~6周恢复。|4.耳毒性:可出现耳鸣和高频听力减低,多为可逆性,不需特殊处理。|5.神经毒性:多见于总量超过200mg/m2的患者,周围神经损伤多见,表现为运动失调、肌痛、上下肢感觉异常等,少数病人可能出现大脑功能障碍;亦可出现癫痫、球后视神经炎等。|6.过敏反应:如心率加快、血压降低、呼吸困难、面部水肿、变态性发热反应等,都可能出现。|7.其它:高尿酸血症:常出现腿肿胀和关节痛。|8.血浆电解质紊乱:低镁血症、低钙血症、肌肉痉挛。|9.心脏毒性:少见心率失常、心电图改变、心动过缓或过速、心功能不全等。|10免疫系统:会出现免疫抑制反应。|11.牙龈变化:牙龈会有铂金属沉积。|12.患者接受动脉或静脉注射的肢体可能出现局部肿胀,疼痛、红斑及皮肤溃疡、局部静脉炎等少见,也有可能出现脱发、精子卵子形成障碍、男子乳房女性化等现象。|13.继发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的出现与顺铂化疗使用有关。血管性病变,如脑缺血、冠状动脉缺血、外周血管障碍类似Raynaud综合征等副作用少见,但可能与顺铂使用有关。 |
1.消化系统: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偶有胰腺炎﹑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卧床的患者。2.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肝毒性,但肝毒性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3.过敏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此外可见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四环素的患者日晒时有光敏现象。所以,应建议患者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则立即停药。4.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粒细胞减少。5.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6.肾毒性:原有显著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能发生氮质血症加重﹑高磷酸血症和酸中毒。7.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发生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等的消化道﹑呼吸道和尿路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8.本品可沉积在牙齿和骨骼中,致牙齿产生不同程度的变色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及龋齿,并可致骨骼发育不良。9.应用本品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导致维生素B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痛﹑口角炎和舌炎等。 |
| 禁忌 | 对顺铂和其它含铂制剂过敏者﹑怀孕﹑哺乳期﹑骨髓机能减退﹑严重肾功能损害﹑失水过多﹑水痘﹑带状疱疹﹑痛风﹑高尿酸血症﹑近期感染及因顺铂而引起的外周神经病等患者禁用。 |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 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内,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此外该类药物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妊娠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2. 本品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对乳儿有潜在的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可能,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 |
| 儿童用药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本品可在任何骨组织中形成稳定的钙化合物,导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故8岁以下小儿不宜用本品。 |
| 老人用药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老年患者常伴有肾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易引起肝毒性,故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应根据肾功能减退的程度调整剂量。 |
| 药理作用 | 1、消化道反应:严重的恶心、呕吐为主要的限制性毒性。急性呕吐一般发生于给药后1~2小时,可持续一周左右。故用本品时需并用强效止吐剂,如5-羟色胺3(5-HT3)、受体拮抗止吐剂恩丹西酮等,基本可控制急性呕吐; 2、肾毒性:累积性及剂量相关性肾功不良是顺铂的主要限制性毒性,一般剂量每日超过90mg/m2即为肾毒性的危险因素。主要为肾小管损伤。急性损害一般见于用药后10~15天,血尿素氮(BUN)及肌酐(Cr)增高,肌酐清除率降低,多为可逆性,反复高剂量治疗可致持久性轻至中度肾损害。目前除水化外尚无有效预防本品所致的肾毒性的手段; 3、神经毒性:神经损害如听神经损害所致耳鸣、听力下降较常见。末梢神经毒性与累积剂量增加有关,表现为不同程度的手、脚套样感觉减弱或丧失,有时出现肢端麻痹、躯干肌力下降等,一般难以恢复。癫痫及视神经乳头水肿或球后视神经炎则较少见; 4、骨髓抑制:骨髓抑制(白细胞和/或血小板下降)一般较轻,发生几率与每疗程剂量有关,若≤100mg/m2,发生机率约10~20%,若剂量≥120mg/m2,则约40%,但亦与联合化疗中其它抗癌药骨髓毒性的重叠有关。 5、过敏反应:可出现脸肿、气喘、心动过速、低血压、非特异斑丘疹类皮疹; 6、其它:心脏功能异常、肝功能改变少见。 |
四环素类抗生素。本品为广谱抑菌剂,许多立克次体属、支原体属、衣原体属、螺旋体对本品敏感。肠球菌属对其耐药。其他如放线菌属、炭疽杆菌、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梭状芽孢杆菌、奴卡菌属、弧菌、布鲁菌属、弯曲杆菌、耶尔森菌等对本品亦较敏感。多年来由于土霉素和四环素类的广泛应用,临床常见病原菌对土霉素素耐药现象严重,包括葡萄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及多数革兰阴性杆菌。本品与四环素类抗生素的不同品种之间存在交叉耐药。本品作用机制为药物能特异性与细菌核糖体30S亚基的A位置结合,抑制肽链的增长和影响细菌蛋白质的合成。 |
| 注意事项 | 1.下列患者用药应特别慎重:既往有肾病史﹑造血系统功能不全﹑听神经功能障碍,用药前曾接受其它化疗或放射治疗及非顺铂引起的外周神经炎等.|2.治疗前后﹑治疗期间和每一疗程之前,应作如下的检查:肝﹑肾功能﹑全血计数﹑血钙以及听神经功能﹑神经系统功能等检查.此外,在治疗期间,每周应检查全血计数,通常需待器官功能恢复正常后,才可重复下一疗程.|3.疗期间与化疗后,男女病人均需严格避孕.治疗后若想怀孕,需事先进行遗传学咨询.|4.顺铂可能影响注意力集中,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5.本品应避免接触铝金属(如铝金属注射针器等).|6.在化疗期间与化疗后,病人必需饮用足够的水份.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四环素类药物呈现过敏者可对本品呈现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本品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2)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3.长期用药应定期检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4.口服本品时,应饮用足量(约240ml)水,避免食道溃疡和减少胃肠道刺激症状。5.本品宜空腹口服,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避免食物对吸收的影响。6.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避免应用:(1)由于本品可致肝损害,因此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类药物。(2)由于本品可加重氮质血症,已有肾功能损害不宜应用此类药物,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须慎重考虑,并调整剂量。7.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 |
| 药物相互作用 | 1.与秋水仙碱﹑丙磺舒或磺吡酮(sulfinpyrazone)合用时,由于顺铂可能提高血液中尿酸的水平,必须调节其剂量,以控制高尿酸血症与痛风。|2.抗组胺药﹑酚噻嗪类药或噻吨类药(thioxanthene)与顺铂合用,可能掩盖耳毒性的症状,如耳鸣﹑眩晕等。|3.顺铂诱发的肾功能损害可导致博来霉素(甚至小剂量)的毒性反应。|4.与各种骨髓抑制剂或放射治疗同用,可增加毒性作用,用量应减少。|5.青霉胺或其它的蝥合剂,会减弱顺铂的活性,故本品不应与蜇合剂同时应用。|6.与异环磷酰胺合用,会加重蛋白尿,同时有可能会增加耳毒性。|7.顺铂化疗期间,由于其它具肾毒性或耳毒性药物(例如头孢菌素和氨基甙)会增加顺铂的毒性,需避免合并使用。禁用诸如速尿等利尿剂以增加尿量。|8.病人接受顺铂化疗后至少三个月,才可以接受病毒疫苗接种。 |
1.与制酸药如碳酸氢钠同用时,由于胃内pH值增高,可使本品吸收减少,活性减低,故服用本品后1~3小时内不应服用制酸药。2.含钙、镁、铁等金属离子的药物,可与本品形成不溶性络合物,使本品吸收减少。3.与全身麻醉药甲氧氟烷同用时,可增强其肾毒性。4.与强利尿药如呋塞米等药物同用时可加重肾功能损害。5.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如抗肿瘤化疗药物)同用时可加重肝损害。6.降血脂药考来烯胺或考来替泊可影响本品的吸收,必须间隔数小时分开服用。7.本品可降低避孕药效果,增加经期外出血的可能。8.本品可抑制血浆凝血酶原的活性,所以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需要调整抗凝药的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