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酸环丙沙星氯化钠注射液对比土霉素片

1图 乳酸环丙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乳酸环丙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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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酸环丙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乳酸环丙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乳酸环丙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土霉素片 土霉素片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按环丙沙星计100ml:0.1g

0.25g

剂型

注射剂

片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环丙沙星,辅料:乳酸、氯化钠、盐酸、注射用水。

主要成份土霉素。

性状

生产企业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3365

国药准字H35020516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1.本品作为选用药物可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10)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 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本品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时,方可作为选用药物。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一日0.2g,每12小时静脉滴注1次,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严重感染或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可加大剂量至一日0.8g,分2次静脉滴注。疗程:1.尿路感染: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7~14日。2.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7~14日。3.肠道感染:5~7日。4.骨和关节感染:4~6周或更长。5.伤寒:10~14日。

口服。1.成人一日1.5~2g,分3~4次。2.8岁以上小儿一日30~40mg/kg,分3~4次。3.8岁以下小儿禁用本品。

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1.消化系统: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偶有胰腺炎﹑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卧床的患者。2.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肝毒性,但肝毒性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3.过敏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此外可见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四环素的患者日晒时有光敏现象。所以,应建议患者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则立即停药。4.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粒细胞减少。5.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6.肾毒性:原有显著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能发生氮质血症加重﹑高磷酸血症和酸中毒。7.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发生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等的消化道﹑呼吸道和尿路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8.本品可沉积在牙齿和骨骼中,致牙齿产生不同程度的变色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及龋齿,并可致骨骼发育不良。9.应用本品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导致维生素B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痛﹑口角炎和舌炎等。

禁忌

1.禁用于对环丙沙星﹑其他喹诺酮类化学制剂或其中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2.不应用于儿童﹑青少年,因为目前没有在这些患者中用药安全性的经验,且根据动物研究,不能完全排除此药会导致未成熟器官关节软骨损伤。3.由于环丙沙星和替扎尼定合并用药时,替扎尼定血药浓度升高,导致相关临床不良反应发生(如低血压,嗜睡,困倦),禁忌环丙沙星和替扎尼定合并使用。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环丙沙星不得用于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因为目前没有在这些患者中用药安全性的经验,且根据动物研究,不能完全排除此药会导致未成熟器官关节软骨损伤。动物研究未发现此药有致畸作用。

1. 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内,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此外该类药物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妊娠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2. 本品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较高,对乳儿有潜在的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可能,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

儿童用药

除治疗吸入性炭疽(暴露后)之外不推荐使用。

本品可在任何骨组织中形成稳定的钙化合物,导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故8岁以下小儿不宜用本品。

老人用药

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和肌酐清除率,老年患者应尽可能接受低剂量治疗。

老年患者常伴有肾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易引起肝毒性,故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应根据肾功能减退的程度调整剂量。

药理作用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四环素类抗生素。本品为广谱抑菌剂,许多立克次体属、支原体属、衣原体属、螺旋体对本品敏感。肠球菌属对其耐药。其他如放线菌属、炭疽杆菌、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梭状芽孢杆菌、奴卡菌属、弧菌、布鲁菌属、弯曲杆菌、耶尔森菌等对本品亦较敏感。多年来由于土霉素和四环素类的广泛应用,临床常见病原菌对土霉素素耐药现象严重,包括葡萄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及多数革兰阴性杆菌。本品与四环素类抗生素的不同品种之间存在交叉耐药。本品作用机制为药物能特异性与细菌核糖体30S亚基的A位置结合,抑制肽链的增长和影响细菌蛋白质的合成。

注意事项

1.儿科对于治疗吸入性炭疽,风险-利益评估的结果显示,儿科患者服用环丙沙星是合适的。具体的儿科剂量信息见【药理作用】项下吸入性炭疽-附加说明。细胞色素P450:环丙沙星是已知的CYP4501A2酶的中度抑制剂。应注意合并使用通过同样酶途径代谢的其他药物(如茶碱﹑甲基黄嘌呤﹑咖啡因﹑度洛西汀﹑氯氮平等)。由于环丙沙星抑制这些药物的代谢清除,可能出现与这些药物血药浓度升高有关的药物不良反应(见【药物相互作用】)。2.胃肠道系统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出现严重和持续性的腹泻,需请医生会诊,因为这一症状可能掩盖严重的肠道疾病(危及生命的伪膜性肠炎,并可能导致死亡),此时需立即停用环丙沙星,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如万古霉素,口服,2.0mg,每日4次)。禁用抑制肠蠕动的药物。还可能出现一过性的转氨酶﹑碱性磷酸酶升高或胆汁淤积性黄疸,尤其是既往已有肝损伤的患者。3.神经系统对于癫痫和既往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如具有较低的惊厥阈值﹑既往有惊厥史﹑大脑血流减慢﹑大脑结构改变或脑卒中),环丙沙星只有在治疗的益处大于所需承担的风险时才应使用,因为中枢神经副作用可能危及患者。某些情况下,中枢神经系统的反应可在首次服用环丙沙星后出现。极少情况下,抑郁症或精神病患者可出现自我伤害行为,这时需立即停用环丙沙星并立即就医。4.过敏反应有时在首次服药后即可出现过敏反应,这时需立即就医。有些病例在首次服药后出现罕见的过敏/过敏样反应,可导致危及生命的休克,这时需停用环丙沙星,立即给予治疗(如抗休克治疗)。5.注射部位局部反应有报道静脉注射环丙沙星部位的皮肤可发生局部反应。输注时间在30分钟以内时发生率更高。这些反应通常表现为局部皮肤反应,通常在输液结束后很快消失。除非局部反应复发或加重,继续静脉给药并非禁忌。6.肌肉骨骼系统出现肌腱炎的任何症状(如胀痛,发炎),需就医并停止抗菌治疗。应注意保持患肢的休息,避免不合适的体育活动(否则会增加肌腱断裂的危险)。肌腱断裂(主要为跟腱)主要见于既往有糖皮质激素全身治疗史的老年患者。对于既往有喹诺酮治疗引起的肌腱功能障碍病史的患者,应小心使用环丙沙星。7.皮肤和附件环丙沙星可导致光敏反应,服用环丙沙星的患者应避免强太阳光或紫外线的直射,若出现光敏反应(如阳光灼伤样皮肤反应),需停用环丙沙星。8.驾驶和操纵机器的能力即使正确按照处方服药,环丙沙星仍可影响反应速度,从而损害驾驶或操纵机器的能力,尤其在饮酒后更为明显。9.静脉给药的氯化钠负荷(瓶装)对于那些在临床需关注钠摄入量的患者(充血性心力衰竭,肾衰,肾病综合症等),应考虑额外的钠负荷。玻璃瓶:为了便于使用,应从橡胶塞内环中心圆圈穿透进行输液。从外环穿透可能损坏橡胶塞。请将输液器针头垂直扎入橡胶塞内环中心,无用力过大以避免胶塞受损。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四环素类药物呈现过敏者可对本品呈现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本品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2)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3.长期用药应定期检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4.口服本品时,应饮用足量(约240ml)水,避免食道溃疡和减少胃肠道刺激症状。5.本品宜空腹口服,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避免食物对吸收的影响。6.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避免应用:(1)由于本品可致肝损害,因此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类药物。(2)由于本品可加重氮质血症,已有肾功能损害不宜应用此类药物,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须慎重考虑,并调整剂量。7.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

药物相互作用

1.尿碱化剂可减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导致结晶尿和肾毒性。2.本品与茶碱类合用时可能由于与细胞色素P450结合部位的竞争性抑制,导致茶碱类的肝清除明显减少,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血药浓度升高,出现茶碱中毒症状,如恶心﹑呕吐﹑震颤﹑不安﹑激动﹑抽搐﹑心悸等,故合用时应测定茶碱类血药浓度和调整剂量。3.环孢素与本品合用,可使前者的血药浓度升高,必须监测环孢素血浓度,并调整剂量。4.本品与抗凝药华法林合用时可增强后者的抗凝作用,合用时应严密监测患者的凝血酶原时间。5.丙磺舒可减少本品自肾小管分泌约50%,合用时可因本品血浓度增高而产生毒性。6.本品干扰咖啡因的代谢,从而导致咖啡因清除减少,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并可能产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

1.与制酸药如碳酸氢钠同用时,由于胃内pH值增高,可使本品吸收减少,活性减低,故服用本品后1~3小时内不应服用制酸药。2.含钙、镁、铁等金属离子的药物,可与本品形成不溶性络合物,使本品吸收减少。3.与全身麻醉药甲氧氟烷同用时,可增强其肾毒性。4.与强利尿药如呋塞米等药物同用时可加重肾功能损害。5.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如抗肿瘤化疗药物)同用时可加重肝损害。6.降血脂药考来烯胺或考来替泊可影响本品的吸收,必须间隔数小时分开服用。7.本品可降低避孕药效果,增加经期外出血的可能。8.本品可抑制血浆凝血酶原的活性,所以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需要调整抗凝药的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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