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预防胎儿先天性神经管畸形;妊娠期、哺乳期妇女预防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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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叶酸,化学名称为N-(4-((2-氨基-4-氧代-1,4-二氢-6-蝶啶)甲氨基)苯甲酰基)-L-谷氨酸,分子式为C19H17N7O6,分子量为439.3827。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麦角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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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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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0215 |
国药准字H20000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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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预防胎儿先天性神经管畸形;妊娠期、哺乳期妇女预防用药 |
1、改善脑动脉硬化及脑中风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反应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2、急性和慢性周围循环障碍(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雷诺氏综合征、其它末梢循环不良症状)。也适用于血管性痴呆,尤其在早期治疗时对认知、记忆等有改善,并能减轻疾病严重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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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预防胎儿先天性神经管畸形:口服,育龄妇女从计划怀孕时起至怀孕后三个月末,一次0.4mg,一日1次。 |
口服,勿咀嚼。每日20~60mg,分2~3次服用。连续给药足够的时间,至少六个月;由医生决定是否继续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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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维生素B12缺乏引起的巨幼细胞贫血不能单用叶酸治疗。 |
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的报道。可有低血压、头晕、胃痛、潮热、面部潮红、嗜睡、失眠等。临床试验中,可观察到血液中尿酸浓度升高,但是这种现象与给药量和给药时间无相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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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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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毒性试验未能显示尼麦角林的致畸作用。本药的适应症显示,本药不用于孕妇及哺乳妇女。儿童用药:根据目前的适应症,本药不用于儿童。老年用药:药代动力学与耐受性试验表明,成人与老年病人的剂量与给药方法没有差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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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预防胎儿先天性神经管畸形;妊娠期、哺乳期妇女预防用药 |
1、改善脑动脉硬化及脑中风后遗症引起的意欲低下和情感障碍(反应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衰退、缺乏意念、忧郁、不安等)。2、急性和慢性周围循环障碍(肢体血管闭塞性疾病、雷诺氏综合征、其它末梢循环不良症状)。也适用于血管性痴呆,尤其在早期治疗时对认知、记忆等有改善,并能减轻疾病严重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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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较少,罕见过敏反应。长期用药可以出现畏食、恶心、腹胀等胃肠症状。大量服用叶酸时,可使尿呈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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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静脉注射较易致不良反应,故不宜采用;肌内注射时,不宜与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C同管注射。2.口服大剂量叶酸,可以影响微量元素锌的吸收。3.诊断明确后再用药。若为试验性治疗,应用生理量(一日0.5mg)口服。4.营养性巨幼红细胞性贫血常合并缺铁,应同时补充铁,并补充蛋白质及其他B族维生素。5.恶性贫血及疑有维生素B12缺乏的病人,不单独用叶酸,因这样会加重维生素B12的负担和神经系统症状。6.一般不用维持治疗,除非是吸收不良的病人;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有严重心血管疾病患者慎用;3.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 服用期间避免饮酒;5. 避免与降压药、镇静药等药物同时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