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恶性淋巴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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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新福菌素 |
华法林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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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 |
Orion Corporation Orion Pharm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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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180 |
注册证号H20171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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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恶性淋巴瘤。 |
预防及治疗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预防心肌梗塞后血栓栓塞并发症(率中或体循环栓塞);预防房颤、心瓣膜疾病或人工瓣膜置换术后引起的血栓栓塞并发症(率中或体循环栓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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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剂量需依患者对本品的敏感度和临床使用方法而定。全身性用药:一般剂量为每日300~400μg(每日6~10μg/kg),溶于5%葡萄糖溶液250~500ml中,行静脉滴注4~5小时,连续10~12天为1疗程,总剂量一般为3600~6000μg左右。间隔2周左右再用第二疗程,也可酌情减少给药日剂量,延长疗程周期。联合用药:1、与长春新碱、阿霉素合用,治疗肾母细胞(Wilms)瘤;2、与环磷酰胺、长春碱、博来霉素、顺铂合用,治疗睾丸肿瘤;3、与阿霉素、环磷酰胺、长春新碱合用,治疗软组织肉瘤、尤文(Ewing)肉瘤;也可用于治疗恶性淋巴瘤的联合化疗方案中。4、与放射治疗联合应用,能提高肿瘤对放射治疗的敏感性,浓集并滞留于有核细胞内,妨碍放射修复。 |
口服抗凝治疗目标INR(国际标准化比值)范围:人造心脏瓣膜患者预防血栓栓塞并发症:INR2.5~3.5,其他适应症:INR2.0~3.0。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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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皮疹、发热、肝肾功能异常。如出现严重不适,请及时就医。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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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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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详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详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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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恶性淋巴瘤。 |
预防及治疗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预防心肌梗塞后血栓栓塞并发症(率中或体循环栓塞);预防房颤、心瓣膜疾病或人工瓣膜置换术后引起的血栓栓塞并发症(率中或体循环栓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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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骨髓抑制:可出现白细胞、血小板明显下降,常在用药后7~14日出现。2.胃肠道反应:表现为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少数有口腔溃疡。3.局部反应:静注可引起静脉炎,漏到血管外可引起组织坏死。4.其他:少数患者出现头晕、乏力、骨关节酸痛、肝功能损害、心电图改变、脱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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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皮疹、发热、肝肾功能异常。如出现严重不适,请及时就医。 |
1. 定期监测凝血功能;2. 避免与某些药物同时使用;3. 注意饮食中维生素K的摄入;4. 避免剧烈运动和外伤;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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