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恶性淋巴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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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新福菌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鲨肝醇,其化学名称为:3-(十八烷氧基)-1,2-丙二醇。化学结构式:CH2OH-CHOH-CH2O(CH2)17CH3分子式:C21H44O3分子量:34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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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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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180 |
国药准字H20023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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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恶性淋巴瘤。 |
升白细胞药,用于防治因放射治疗、肿瘤化疗及苯中毒等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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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剂量需依患者对本品的敏感度和临床使用方法而定。全身性用药:一般剂量为每日300~400μg(每日6~10μg/kg),溶于5%葡萄糖溶液250~500ml中,行静脉滴注4~5小时,连续10~12天为1疗程,总剂量一般为3600~6000μg左右。间隔2周左右再用第二疗程,也可酌情减少给药日剂量,延长疗程周期。联合用药:1、与长春新碱、阿霉素合用,治疗肾母细胞(Wilms)瘤;2、与环磷酰胺、长春碱、博来霉素、顺铂合用,治疗睾丸肿瘤;3、与阿霉素、环磷酰胺、长春新碱合用,治疗软组织肉瘤、尤文(Ewing)肉瘤;也可用于治疗恶性淋巴瘤的联合化疗方案中。4、与放射治疗联合应用,能提高肿瘤对放射治疗的敏感性,浓集并滞留于有核细胞内,妨碍放射修复。 |
一日60-180mg,分3次服用,4-6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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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皮疹、发热、肝肾功能异常。如出现严重不适,请及时就医。 |
治疗剂量偶见口干、肠鸣亢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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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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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可应用本品。儿童用药:儿童可应用本品。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可应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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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恶性淋巴瘤。 |
升白细胞药,用于防治因放射治疗、肿瘤化疗及苯中毒等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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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骨髓抑制:可出现白细胞、血小板明显下降,常在用药后7~14日出现。2.胃肠道反应:表现为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少数有口腔溃疡。3.局部反应:静注可引起静脉炎,漏到血管外可引起组织坏死。4.其他:少数患者出现头晕、乏力、骨关节酸痛、肝功能损害、心电图改变、脱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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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皮疹、发热、肝肾功能异常。如出现严重不适,请及时就医。 |
1.临床疗效与剂量相关,过大或过小均影响效果,故应寻找最佳剂量。 2.对病程较短、病情较轻及骨髓功能尚好者,本品疗效较好。若用药后疗效不佳(如放、化疗期间或苯中毒严重患者),即使到医院复诊。 3.用药期间应经常检查外周血常规,必要时调整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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