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米龙滴眼液对比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1图 氟米龙滴眼液

氟米龙滴眼液

处方药 医保乙类
SAMCHUNDANG PHARM.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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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米龙滴眼液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氟米龙滴眼液 氟米龙滴眼液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参天堂

规格

0.1%:5ml

磺胺甲噁唑0.4g,甲氧苄啶80mg

剂型

眼用制剂

片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米龙。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磺胺甲恶唑0.4g和甲氧苄啶0.08g。

性状

本品为细微颗粒的混悬液,静置后细微颗粒下沉,振摇后成均匀的乳白色混悬液。

生产企业

SAMCHUNDANG PHARM. CO.,LTD.

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40262

国药准字H35020509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春季结膜炎,春季性结膜炎,季节过敏性结膜炎,白内障,弓形体病性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近年来由于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本品常呈现耐药,故治疗细菌感染需参考药敏结果,本品的主要适应症为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1.大肠埃希杆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和莫根菌属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2.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2岁以上小儿急性中耳炎。 3.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4.由福氏或宋氏志贺菌敏感菌株所致的肠道感染、志贺菌感染。 5.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本品系首选。 6.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的预防,可用已有卡氏肺孢子虫病至少一次发作史的患者,或HIV成人感染者,其CD4淋巴细胞计数≤200/mm3或少于总淋巴细胞数的20%。

用法用量

用前充分摇匀,一般1次1~2滴,1日滴眼2~4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1.成人常用量:(1)治疗细菌性感染,一次甲氧苄啶160mg和磺胺甲恶唑800mg,每12小时服用1次。(2)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一次甲氧苄啶3.75~5mg/kg,磺胺甲恶唑18.75~25mg/kg,每6小时服用1次。(3)成人预防用药:初予甲氧苄啶160mg和磺胺甲恶唑800mg,一日2次,继以相同剂量一日服1次,或一周服3次。 2.小儿常用量:2月以下婴儿禁用:(1)治疗细菌感染,2个月以上体重40kg以下的婴幼儿按体重口服一次SMZ20~30mg/kg及TMP4~6mg/kg,每12小时1次;体重40kg的小儿剂量同成人常用量。(2)治疗寄生虫感染如卡氏肺孢子虫肺炎,按体重一次口服SMZ18.75~25mg/kg及TMP3.75~5mg/kg,每6小时1次。(3)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的疗程至少10~14日。(4)尿路感染的疗程7~10日。(5)细菌性痢疾的疗程为5~7日。(6)儿童急性中耳炎的疗程为10日。(7)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的疗程为14~21日。

不良反应

文献报道,在使用氟米龙滴眼液的共计10,343例受试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5例(0.24%)。主要不良反应为眼压升高13例(0.13%),眼刺激感或结膜充血5例(0.05%),眼脂4例(0.04%)。1.严重的不良反应(偶尔发生:0.1%以下,有时候发生:0.1-5%,无特定:5%以上或几率不明)眼:(1)青光眼:在连续用药数周后,偶尔会出现眼压升高或青光眼,因此须定期进行眼压检查。(2)疱疹性角膜炎,真菌性角膜炎,绿脓杆菌感染:有时会诱发疱疹性角膜炎,真菌性角膜炎,绿脓杆菌感染等。出现上述情况,应采取妥善的处置。(3)穿孔:用于疱疹性角膜炎,角膜溃疡或外伤等,有可能引起穿孔。(4)后囊下白内障:长期用药时,有时会出现后囊下白内障。2.其他不良反应。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应采取停药等妥善措施。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该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对胆红素处理差,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10.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表现。该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常累及各器官并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艾滋病患者的上述不良反应较非艾滋病患者为多见。

禁忌

禁忌(下列患者禁止用药)对本制剂的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原则上禁忌(对下述患者原则上不使用,但在有特殊需要时,需慎重用药)。1.角膜上皮剥离或角膜溃疡的患者(有可能使这些疾病加重。此外,有可能引起角膜穿孔)。2.病毒性角结膜疾病﹑结核性眼疾病﹑真菌性眼疾病或化脓性眼疾病的患者(有可能使这些疾病加重。此外,有可能引起角膜穿孔。)。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2.由于该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该品。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该品。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该品。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该品。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对孕妇或可能已经妊娠的妇女避免长期﹑频繁用药。(关于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

1.该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中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孕妇宜避免应用。2.该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婴儿产生影响。该品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该品。

儿童用药

尤其对未满2周岁的婴幼儿应慎重用药。(对婴幼儿的安全性尚不明确)。

由于该品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的应用属禁忌。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肝肾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

老人用药

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予以注意。

老年患者应用该品时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等皮肤过敏反应及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系统异常,同时应用利尿药者更易发生。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使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药理作用

抑制机械、化学或免疫性刺激因子所致的炎症。对糖皮质激素的这种作用尚未有普遍接受的解释,一般认为皮质类固醇是通过诱导磷脂酶A2的抑制蛋白而起作用,后者被称为脂皮质素。人们认为这些抑制蛋白是通过抑制炎症介质,如前列腺素和白三烯的共同前体花生四烯酸的释放,从而控制这些炎症介质的生物合成。磷脂酶A2的作用是使膜磷脂释放花生四烯酸。糖皮质激素及其衍生物可能引起眼压升高。病人眼部使用艾氟龙和地塞米松的临床研究显示,艾氟龙对眼压的影响比地塞米松小(半衰期短,易于代谢)。

本品为磺胺类抗菌药,是磺胺甲唑(SMZ)与甲氧苄啶(TMP)的复方制剂,对非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沙门菌属、变形杆菌属、摩根菌属、志贺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淋球菌、脑膜炎奈瑟菌、流感嗜血杆菌均具有良好抗菌作用,尤其对大肠埃希菌、流感嗜血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抗菌作用较SMZ单药明显增强。此外在体外对沙眼衣原体、星形奴卡菌、原虫、弓形虫等亦具良好抗微生物活性。本品作用机制为:SMZ作用于二氢叶酸合成酶,干扰合成叶酸的第一步,TMP作用于叶酸合成代谢的第二步,选择性抑制二氢叶酸还原酶的作用,二者合用可使细菌的叶酸代谢受到双重阻断。本品的协同抗菌作用较单药增强,对其呈现耐药菌株减少。然而近年来细菌对本品的耐药性亦呈增高趋势。

注意事项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1.因不易清除细菌,下列疾病不宜选用本品作治疗或预防用药:(1)中耳炎的预防或长程治疗。 (2)A组溶血性链球菌扁桃体和咽炎。 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3、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应用。 4、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5、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6、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啉症、叶酸缺乏性血液系统疾病、失水、艾滋病、休克和老年患者。 7、用药期间须注意检查: (1)全血象检查,对疗程长、服用剂量大、老年、营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痫药的患者尤为重要。 (2)治疗中应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3)肝、肾功能检查。 8、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疾患者游离磺胺浓度达50~150μg/ml(严重感染120~150μg/ml)可有效。总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μ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 9、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 10、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杆菌的生长,妨碍B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 11、如因服用本品引起叶酸缺乏时,可同时服用叶酸制剂,后者并不干扰TMP的抗菌活性,因细菌并不能利用已合成的叶酸。如有骨髓抑制征象发生,应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叶酸3~6mg肌注,一日1次,使用2日或根据需要用药至造血功能恢复正常,对长期、过量使用本品者可给予高剂量叶酸并延长疗程。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合用尿碱化药可增加该品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2.不能与对氨基苯甲酸合用,对氨基苯甲酸可代替该品被细菌摄取,两者相互拮抗。3.下列药物与该品同用时,该品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白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以致药物作用时间延长或发生毒性反应,因此当这些药物与该品同时应用,或在应用该品之后使用时需调整其剂量。此类药物包括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4.与骨髓抑制药合用可能增强此类药物对造血系统的不良反应。如白细胞、血小板减少等,如确有指征需两药同用时,应严密观察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5.与避孕药(雌激素类)长时间合用可导致避孕的可靠性减少,并增加经期外出血的机会。6.与溶栓药物合用时,可能增大其潜在的毒性作用。7.与肝毒性药物合用时,可能引起肝毒性发生率的增高。对此类患者尤其是用药时间较长及以往有肝病史者应监测肝功能。8.与光敏药物合用时,可能发生光敏作用的相加。9.接受该品治疗者对维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10.不宜与乌洛托品合用,因乌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产生甲醛,后者可与该品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发生结晶尿的危险性增加。11.该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浆蛋白结合部位,当两者同用时可增强保泰松的作用。12.磺吡酮与该品合用时可减少后者自肾小管的分泌,其血药浓度持久升高易产生毒性反应,因此在应用磺吡酮期间或在应用其治疗后可能需要调整该品的剂量。当磺吡酮疗程较长时,对该品的血药浓度宜进行监测,有助于剂量的调整,保证安全用药。13.该品中的TMP可抑制华法林的代谢而增强其抗凝作用。14.该品中的TMP与环孢素合用可增加肾毒性。15.利福平与该品合用时,可明显使该品中的TMP清除增加和血清半衰期缩短。16.不宜与抗肿瘤药、2,4-二氨基嘧啶类药物合用,也不宜在应用其他叶酸拮抗药治疗的疗程之间应用该品,因为有产生骨髓再生不良或巨幼红细胞贫血的可能。17.不宜与氨苯砜合用,因氨苯砜与该品中的TMP合用两者血药浓度均可升高,氨苯砜浓度的升高使不良反应增多且加重,尤其是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的发生。18.避免与青霉素类药物合用,因为该品有可能干扰此类药物的杀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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