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酸钠滴眼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玻璃酸钠滴眼液
|
利福定胶囊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5ml:15mg |
0.15g |
| 剂型 | 滴眼剂 |
胶囊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成分为玻璃酸纳。 |
本品主要成份利福定。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30012 |
国药准字H14023856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伴随下属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1.本品适用于各型肺结核和其他结核病,包括对多种抗结核药物已产生耐药性患者。|2.亦用于麻风病及敏感菌感染性皮肤病等。 |
| 用法用量 |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口服。|1.成人每日150~200mg,早晨空腹一次服用。|2.儿童按3~4mg/kg,一次服用。治疗肺结核病的疗程为1/2~1年。 |
| 不良反应 |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
1.本品对胃肠道刺激轻微,较少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 |2.长期使用可致肝、肾损害。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请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请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 药理作用 | 1.本品对胃肠道刺激轻微,较少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2.长期使用可致肝、肾损害。 |
|
| 注意事项 | 1. 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2. 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不要在佩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
1.本品与利福平有交叉耐药性,故不适用于利福平治疗无效的病例。 |2.用药期间应定期作血、尿常规和肝、肾功能检查,肝、肾功能不良者慎用。 |3.治疗肺结核时,应与其他抗结核药物合并使用,以防止耐药菌的产生,并增加疗效。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与乙胺丁醇、氨硫尿、异烟肼、链霉素、对氨基水杨酸等以及四环素类磺胺类均有协同作用而无交叉耐药。|2.本品与利福平有交叉耐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