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C咀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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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维生素C咀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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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酸亚铁糖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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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OTC乙类 |
处方药 |
| 品牌 | 悦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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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0mg*10片 |
60ml:0.9g |
| 剂型 | 片剂 |
糖浆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C。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乳酸亚铁.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石家庄宇惠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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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4590 |
国药准字H20061274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用于治疗缺铁性贫血。 |
| 用法用量 | 咀嚼后吞服,常用量一次1~2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20毫升,一日3次。服后漱口。 |
| 不良反应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4.过多应用维生素C咀嚼片可致牙釉质损坏。 |
1.可见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上腹疼痛、便秘。2.本品可减少肠蠕动,引起便秘,并排黑便。 |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肝肾功能严重损害,尤其是伴有未经治疗的尿路感染者禁用。2.铁负荷过高、血色病或含铁血黄素沉着症患者禁用。3.非缺铁性贫血(如地中海贫血)患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本品参与机体内抗体及胶原形成,组织修补(包括某些氧化还原作用),苯丙氨酸、酪氨酸、叶酸的代谢,铁、碳水化合物的利用,脂肪、蛋白质的合成,以及维持免疫功能,羟化5-羟色胺,保持血管的完整,并促进非血红素铁的吸收。 |
铁为机体不可缺少的元素,是构成血红蛋白、肌红蛋白及多种组织酶重要成份。缺乏铁可引起缺铁性贫血或其他各种缺铁性疾玻乳酸亚铁吸收率较高,可作为铁元素的补充剂。 |
|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3.下列情况应慎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7)血色病。(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9)镰形红细胞贫血。(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得长期使用,应在医师确诊为缺铁性贫血后使用,且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血清铁水平。2.下列情况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肠炎。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本品不应与浓茶同服。5.本品宜在饭后或饭时服用,以减轻胃部刺激。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1.口服大剂量维生素C可干扰抗凝药的抗凝效果。2.与巴比妥或扑米酮等合用,可促使维生素C的排泄增加。3.纤维素磷酸钠可促使维生素C代谢为草酸盐。4.长期或大量应用维生素C时,能干扰双硫仑对乙醇的作用。5.水杨酸类能增加维生素C的排泄。6.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维生素C与本品同服,有利于本品吸收。2.本品与磷酸盐类、四环素类及鞣酸等同服,可妨碍铁的吸收。3.本品可减少左旋多巴、卡比多巴、甲基多巴及喹诺酮类药物的吸收。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