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亚铁颗粒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二维亚铁颗粒
|
维生素C咀嚼片
|
|---|---|---|
| 类型 | OTC乙类 |
OTC乙类 |
| 品牌 | 血康宝 |
悦康 |
| 规格 | 5g*30包 |
100mg*10片 |
| 剂型 | 颗粒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5克,其中含富马酸亚铁200毫克(相当于铁66毫克),维生素C200毫克,维生素B1 15毫克。辅料为柠檬酸、蔗糖。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C。 |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与白色两色颗粒,味酸甜,有引湿性。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854 |
国药准字H20054590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包(5克),一日3次。饭后服用。 |
咀嚼后吞服,常用量一次1~2片,一日3次。 |
| 不良反应 | 1.可见恶心、呕吐、胃部或腹部不适或疼痛。2.可减少肠蠕动,引起便秘并排黑便。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4.过多应用维生素C咀嚼片可致牙釉质损坏。 |
| 禁忌 | 1.含铁血黄素沉着症及不伴有缺铁的其他贫血患者禁用。2.血色病患者禁用。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 儿童用药 | 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 药理作用 | 铁是红细胞中血红蛋白的组成元素。缺铁时,红细胞合成血红蛋白量减少,致使红细胞体积变小,携氧能力下降,形成缺铁性贫血,口服本品可补充铁元素,纠正缺铁性贫血;维生素C可促进铁的吸收;维生素B1作为辅酶的重要成份之一,发挥协同增效作用。 |
本品参与机体内抗体及胶原形成,组织修补(包括某些氧化还原作用),苯丙氨酸、酪氨酸、叶酸的代谢,铁、碳水化合物的利用,脂肪、蛋白质的合成,以及维持免疫功能,羟化5-羟色胺,保持血管的完整,并促进非血红素铁的吸收。 |
| 注意事项 | 1.不得长期使用,应在医师确诊为缺铁性贫血后使用,且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血清铁水平。2.肝肾功能不全、消化性溃疡、胰腺炎、肠道炎症等患者慎用。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不能与浓茶同服。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3.下列情况应慎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7)血色病。(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9)镰形红细胞贫血。(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药物相互作用 | 1.四环素类药物、鞣酸可减少铁的吸收。2.本品可减少左旋多巴、卡比多巴、甲基多巴及喹诺酮类药物的吸收。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口服大剂量维生素C可干扰抗凝药的抗凝效果。2.与巴比妥或扑米酮等合用,可促使维生素C的排泄增加。3.纤维素磷酸钠可促使维生素C代谢为草酸盐。4.长期或大量应用维生素C时,能干扰双硫仑对乙醇的作用。5.水杨酸类能增加维生素C的排泄。6.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