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因子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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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转移因子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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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木鸡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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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10ml*6支 |
10ml*10支 |
| 剂型 | 口服溶液剂 |
合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系用健康猪或牛脾脏为原料,制成的含多肽氨基酸和多核苷酸混合物的溶液。 |
云芝提取物 ﹑核桃楸皮 ﹑山豆根﹑菟丝子。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清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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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232 |
国药准字Z20044175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某些抗生素难以控制的病毒性或霉菌性细胞内感染的辅助治疗(如带状疱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白色念珠菌感染、病毒性心肌炎,小儿轮状病毒性肠炎等);亦可作为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剂;本品可用于湿疹、血小板减少、多次感染综合症、慢性皮肤黏膜真菌病等免疫缺陷疾病。 |
清热燥湿,解热固本。本品用于湿热蕴结证的慢性肝炎,甲胎蛋白持续阳性患者,并可用于湿热蕴结证肝癌患者化疗的辅助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ml,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疗程4周,连用2个疗程。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服用后出现恶心﹑头晕﹑胃部不适﹑轻度腹泻。 |
| 禁忌 | 1.禁与热的饮料、食品同服,以免影响疗效。2.混浊或变色勿用。 |
1.复方木鸡合剂不可超量、超疗程使用 2.用药期间如出现恶心、呕吐、头晕 腹泻或呼吸表浅 应立即停药。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鱼、虾、酒、绿豆、西红柿等食物,以免影响疗效。2.按照用法用量使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3.成人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含有的山豆根用量较大,不可超量﹑超疗程使用。2.服药期间如出现恶心﹑呕吐﹑头晕﹑腹泻或呼吸表浅,应立即停药。必要时,立即就诊。3.据文献报道,过量使用山豆根可有神经毒性反应﹑胃肠道反应等,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头胀,四肢软弱无力,步态不稳,甚至四肢抽搐,神志不清,呼吸浅速,口唇发绀,肌张力﹑肌力下降,腱反射消失等,以及过敏性药疹。山豆根上述毒性与所含苦参碱﹑金雀花碱等生物碱有关。4.偶有沉淀,请摇匀后一并服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与利尿酸、速尿、乙噻嗪、三氯甲噻嗪等利尿剂并用时,其利尿作用可增强本品所含甘草酸二铵的排钾作用,而导致血清钾值的下降,应特别注意观察血清钾值的测定。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