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木鸡合剂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复方木鸡合剂
|
柳胺酚胶囊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10ml*10支 |
0.25g*12粒*2板 |
| 剂型 | 合剂 |
胶囊剂 |
| 主要成分 | 云芝提取物 ﹑核桃楸皮 ﹑山豆根﹑菟丝子。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柳胺酚,其化学名称为4-羟基水杨酰苯胺。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175 |
国药准字H22024074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燥湿,解热固本。本品用于湿热蕴结证的慢性肝炎,甲胎蛋白持续阳性患者,并可用于湿热蕴结证肝癌患者化疗的辅助治疗。 |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症。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疗程4周,连用2个疗程。 |
口服。一次0.25~0.5g(1~2粒),一日3次,餐前服用。可随年龄、症状,适当增减用量。 |
| 不良反应 | 个别患者服用后出现恶心﹑头晕﹑胃部不适﹑轻度腹泻。 |
用药后偶有蕁麻疹样皮肤反应或恶心等消化道反应。 |
| 禁忌 | 1.复方木鸡合剂不可超量、超疗程使用 2.用药期间如出现恶心、呕吐、头晕 腹泻或呼吸表浅 应立即停药。 |
1.胆道完全梗阻患者禁用。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3.青光眼患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 儿童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老年患者尤其是高龄患者减量。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有的山豆根用量较大,不可超量﹑超疗程使用。2.服药期间如出现恶心﹑呕吐﹑头晕﹑腹泻或呼吸表浅,应立即停药。必要时,立即就诊。3.据文献报道,过量使用山豆根可有神经毒性反应﹑胃肠道反应等,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头胀,四肢软弱无力,步态不稳,甚至四肢抽搐,神志不清,呼吸浅速,口唇发绀,肌张力﹑肌力下降,腱反射消失等,以及过敏性药疹。山豆根上述毒性与所含苦参碱﹑金雀花碱等生物碱有关。4.偶有沉淀,请摇匀后一并服用。 |
1.长期使用本品可增加外周血小板的数量。2.如治疗中有反复胆绞痛发作,应停药。3.本品不能溶解胆色素结石、混合结石及不透X线的结石。4.有药物过敏史患者慎用。用药中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
| 药物相互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