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砂养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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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香砂养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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呋喃唑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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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200丸 |
0.1g |
| 剂型 | 丸剂 |
片剂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白术﹑半夏﹑陈皮﹑豆蔻﹑茯苓﹑甘草﹑广藿香﹑厚朴﹑木香﹑砂仁﹑香附﹑枳实。 |
本品主要成分为呋喃唑酮。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浓缩丸;气微,味辛、微苦。 |
本品为黄色片或糖衣片。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296 |
国药准字H14022539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呕吐酸水,胃脘满闷,四肢倦怠。 |
1.本品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细菌性痢疾,肠炎、霍乱。|2.也可以用于伤寒、副伤寒、贾第鞭毛虫病、滴虫病等。|3.与制酸剂等药物合用可治疗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1.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为一次0.1g,一日3-4次。|2.儿童按体重一日5-10mg/kg,分4次服用。|3.肠道感染疗程为5-7日,贾第鞭毛虫病疗程为7-10日。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主要有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头晕、药物热、皮疹、肛门瘙痒、哮喘、直立性低血压、低血糖、肺浸润等。|2.偶可出现溶血性贫血、黄疸及多发性神经炎。 |
| 禁忌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儿童用药 |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新生儿禁用。 |
| 老人用药 |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主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头晕、荨麻疹、药物热、哮喘等,剂量过大时还可引起精神障碍及多发性神经炎。若在本品服用期间饮酒,则可引起双硫醒样反应,表现为皮肤潮红、瘙痒、发热、头痛、恶心、腹痛、心动过速、血压升高、胸闷烦躁等,故服药期间,禁止饮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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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 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一般不宜用于溃疡病或支气管哮喘患者。|2.口服本品期间饮酒,则可引起双硫仑样反应,表现为皮肤潮红﹑瘙痒﹑发热﹑头痛﹑恶心﹑腹痛﹑心动过速﹑血压升高﹑胸闷﹑烦躁等,故服药期间和停药后5天内,禁止饮酒。|3.葡葡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者可致溶血性贫血。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与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可引起急性中毒性精神病,应予避免。|2.本品可增强左旋多巴的作用。|3.拟交感胺、富含酪胺食物、食欲抑制药、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等可增强本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