葆宫止血颗粒对比精氨酸布洛芬片

3图 葆宫止血颗粒

葆宫止血颗粒

处方药 医保甲类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葆宫止血颗粒
葆宫止血颗粒
葆宫止血颗粒

药品对比详情

药品信息 葆宫止血颗粒 葆宫止血颗粒 精氨酸布洛芬片 精氨酸布洛芬片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品牌

规格

15g*6袋

0.4g*8片

剂型

颗粒剂

片剂

主要成分

牡蛎、白芍、侧柏叶、地黄、金樱子、柴胡、三七、椿皮、仙鹤草、大青叶。

主要成份精氨酸布洛芬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生产企业

天津中盛海天制药有限公司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103059

国药准字H20110027

作用与功效

固经止血,滋阴清热。用于子宫出血、功能性子宫出血、上环后子宫出血、月经过多、经期延长、产后出血、流产后出血。

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1.一次一袋,一天2次。2.月经来后开始服药,14天为一个疗程,连续服用2个月经周期。

0.2克(以布洛芬计)用法如下: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一次0.2克(1片),一日3~4次。0.4克(以布洛芬计)用法如下: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一次0.4克(1片),一日2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等。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等。

禁忌

尚不明确。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支气管哮喘、肾脏疾病、血液凝固和血细胞生成障碍患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尚未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尚未明确。

药理作用

动物实验结果表明:本品能增加大鼠在体子宫收缩幅度;缩短小鼠断尾凝血时间及出血时间;缩短家兔凝血时间和凝血酶原时间,降低纤维蛋白含量;抑制琼脂数大鼠足跖肿胀及二甲苯致小鼠耳肿胀;对子宫内放置塑料管致大鼠子宫炎性肿胀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减少醋酸致痛小鼠扭体反应次数。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0岁以上、肝肾功能不全。6.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疼痛加重、疼痛区域肿胀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7.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巴氯酚、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4.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5.本品与丙磺舒、苯磺唑酮合用时,布洛芬排泄延迟,丙磺舒、苯磺唑酮促进尿酸排泄作用降低。6.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品纠错&商务合作联系电话:

18296111718(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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