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胆泻肝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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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龙胆泻肝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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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美舒利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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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0.1g*1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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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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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653 |
国药准字H20000739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本品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1.本品口服﹐成人一次0.1g(1粒)﹐每日2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0.2g(2粒)﹐每日2次。2.儿童常用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5mg﹐分2至3次服用。3.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以上所列的剂量。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2.也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以及史蒂文-约翰逊综合症。 |
| 禁忌 | 1.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肠胃出血或消化道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3.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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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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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常用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5mg﹐分2至3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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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1.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规定。2.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以上所列的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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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2.由于尼美舒利通过尼美舒利是高度选择性抑制炎症性前列腺素合成酶Cox-2的活性,对Cox-1没有作用,所以大大减少消化系统不良反应,对阿司匹林敏感的支气管哮喘亦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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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可与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血浆蛋白结合率高,可能会置换其它蛋白结合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