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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痛清火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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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牙痛清火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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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芩珍珠滴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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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10ml*10支 |
35mg*24丸 |
| 剂型 | 合剂 |
滴丸剂 |
| 主要成分 | 大黄、石膏、重楼、赤芍、栀子(焦)、玄参、地骨皮、白芍、乌梅、白芷、细辛。 |
连翘、黄芩、青黛、煅石膏、珍珠层粉、人工牛黄、甘草、薄荷脑、冰片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滴丸;气微,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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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770 |
国药准字Z20090873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消肿止痛。适用于缓解胃火牙痛,牙龈红肿等症。 |
清热泻火,解毒止痛。用于复发性口疮(轻型口疮和口炎性口疮)心脾积热证,症见口腔奔溃、疼痛、伴有心烦急躁,口热口干,舌质偏红而千,苔黄或腻,脉玄细数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外用,用消毒棉球浸药液1~2ml局部含浸,一日4~6次。 |
含服。一次4粒,一日3次,疗程为4天 |
| 不良反应 | 少数病例服药后出现胃部不适,大便溏泻等消化道症状,局部用药后偶有舌体麻木或口腔黏膜轻微刺痛感,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寒证或虚寒证牙痛忌用。 |
尚不明确。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 |
尚不明确 |
| 儿童用药 | 儿童慎服。 |
尚不明确 |
|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辛辣之物。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服。3.儿童慎服。4.本品含细辛,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尚不明确。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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