溴芬酸钠水合物滴眼液
千寿制药株式会社 唐津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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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溴芬酸钠水合物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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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炎宁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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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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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7.5g*12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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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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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溴芬酸钠水合物。 |
本品主要成分为蜜蜂巢脾。 |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颗粒,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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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千寿制药株式会社 唐津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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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H20090843 |
国药准字Z35020111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外眼部和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的对症疗法,结膜炎,巩膜炎,术后炎症。 |
清湿热,通鼻窍,疏肝气,健脾胃。本品用于慢性鼻炎,慢性副鼻窦炎,过敏性鼻炎,亦可用于急性传染性肝炎,慢性肝炎,迁延性肝炎。 |
| 用法用量 | 通常一次1-2滴,一日两次滴眼。 |
开水冲服。一次15g(1袋),一日2~3次。 |
| 不良反应 | 有时会出现角膜溃疡、角膜穿孔(频度不明),因此发生角膜上皮障碍等时要中止使用,妥善处理。 |
1.全身及皮肤:主要为过敏样反应,临床表现为面色潮红、皮疹、瘙痒、面部水肿、寒战、发热等,严重者可出现过敏性休克。2.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3.呼吸系统:胸闷、憋气、呼吸困难、喉水肿。4.心血管系统:心悸。5.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四肢麻木、抽搐。6.其他:视力模糊。 |
| 禁忌 | 1.妊娠期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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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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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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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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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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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属妊娠C类药。 2.本品对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 3.本品使用不准超过10d。使用超过10d,能引起严重肝损害。如有正当理由确实需要使用超过10 d的病人,应严密监测肝酶(特别是谷丙转氨酶)水平。 4.凡对阿司匹林和其他NSAIDs过敏(如发生哮喘、荨麻疹等)的病人,本品禁用。 5.严重肝病和慢性肝炎病人禁用。 6.有胃溃疡和胃肠道出血既住史者慎用。 7.口服肾上腺皮质类固醇、抗凝剂、老年人、吸烟和饮酒过度,均能增加使用本品病人胃肠道出血的危险,切勿大意。 8.NSAIDs在有些病人中能引起肾功能损害(如降低肾血流量)和血液学不良反应(如贫血、抑制血小板聚集),凡肾功能损害和血液学障碍(如血凝障碍疾病)者应慎用。 9.高血压、心衰和有轻度肝损害既往史者慎用。 10.本品与其他NSAIDs相同,妊娠末期妇女不应使用,因可使胎儿动脉导管过早收缩,延迟分娩。 11.合用苯妥英能使本品血浓度约降低50%。合用含氢氧化铝的抗酸剂可使本品最大血浓降低36%。西咪替丁增加本品血浓度。 12.本品与其他非类固醇抗炎药相似,会增加锂的血浓度,两者并用应严密监控。 13.本品能降低抗高血压药 |
1.本品为处方药,由医生处方使用。2.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者慎用。3.目前尚无儿童及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的研究资料,故应慎用本品。4.该药在妇女经期服用月经量可能增加,故应慎用。5.首次用药及用药后30分钟内注意观察,出现面色潮红、皮肤瘙痒等。早期过敏症状应引起重视,及时停药,必要时就医,对症处理。 |
| 药物相互作用 | 1.本品为一种非麻醉性外周作用镇痛剂,属非类固醇抗炎药(NSAIDs),具有消炎、退热和抑制前列腺素合成酶的作用,无麻醉类阿片止痛剂所伴随的行为损害作用,适用于短期治疗疼痛(一般不超过10d),不适用于治疗诸如骨关节炎或类风湿性关节炎。 2.本品作用强,持续时间长。在狗中,本品口服阻断缓激肽所致伤痛反应的作用,比佐美酸强5.8倍,抑制急性和慢性炎症的作用比吲哚美辛分别强7.5~20倍和3.8倍。 3.本品口服对胃的毒性与吲哚美辛相当,对肠的毒性为吲哚美辛的1.8倍,抑制牛储精囊、兔子宫和兔肾髓中微粒体内前列腺素E2和F2的作用力为吲哚美辛的1.8倍,但不能防止前列腺素E1对肠收缩或F2对子宫收缩的直接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