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必利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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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舒必利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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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乃静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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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0.1g |
4mg |
| 剂型 | 片剂 |
片剂(糖衣)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舒必利。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奋乃静。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2019 |
国药准字H11020927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对淡漠、退缩、木僵、抑郁、幻觉和妄想症状的效果较好,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1. 对幻觉妄想、思维障碍、淡漠木僵及焦虑激动等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绝经与阿尔茨海默病综合征。因镇静作用较弱,对血压的影响较小。适用于器质性精神病、老年性精神障碍及儿童攻击性行为障碍。2. 止呕,各种原因所致的呕吐或顽固性呃逆。 |
| 用法用量 | 口服。1.治疗精神分裂症,开始剂量为一次100mg(一片),一日2~3次,逐渐增至治疗量一日600~1200mg(6-12片),维持剂量为一日200~600mg(2-6片)。2.止呕,一次100~200mg(1-2片),一日2~3次。 |
口服。 |1.治疗精神分裂症:从小剂量开始,一次2~4mg(1~2片),一日2~3次。以后每隔1~2日增加6mg,逐渐增至常用治疗剂量一日20~60mg(10~30片)。维持剂量一日10~20mg(5~10片)。|2.用于止呕:一次2~4mg(1~2片),一日2~3次。 |
| 不良反应 | 1. 常见有失眠,早醒,头痛,烦躁,乏力,食欲不振等。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心动过速,排尿困难与便秘等抗胆碱能不良反应。2. 剂量大于一日600mg(6片)时可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3. 较多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体重增加。4. 可出现心电图异常和肝功能损害。5. 少数患者可发生兴奋,激动,睡眠障碍或血压升高。6. 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
1. 主要有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等。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2. 可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乏力、头晕、心动过速、便秘、出汗等。 3. 少见的不良反应有体位性低血压,粒细胞减少症与中毒性肝损害。偶见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 |
| 禁忌 | 嗜铬细胞瘤、高血压患者、严重心血管疾病和严重肝病患者、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昏迷、对吩噻嗪类药过敏者。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慎用,使用时应减低剂量。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
| 儿童用药 | 6岁以上儿童按成人剂量换算,应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 |
12岁以下儿童用量尚未确定。 |
| 老人用药 | 老年患者应从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 |
按情况酌减用量,开始使用剂量要小,缓慢加量。 |
| 药理作用 | 1.常见有失眠、早醒、头痛、烦躁、乏力、食欲不振等。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心动过速、排尿困难与便秘等抗胆碱能不良反应。 2.剂量大于一日600mg时可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 3..较多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体重增加。 4.可出现心电图异常和肝功能损害。 5.少数患者可发生兴奋、激动、睡眠障碍或血压升高。 6.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
1.主要有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等。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2.可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乏力、头晕、心动过速、便秘、出汗等。3.少见的不良反应有体位性低血压,粒细胞减少症与中毒性肝损害。偶见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 |
| 注意事项 | 1. 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率失常、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2. 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3. 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症状群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4.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综合症,严重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慎用。5. 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6. 癫痫患者慎用。 |
1. 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 2. 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 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 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5. 癫痫患者应慎用。 6. 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7. 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 药物相互作用 | 除氯氮平外,几乎所有抗精神病药和中枢抑制药均与其存在相互作用,应充分注意。 |
1. 本品与乙醇或中枢神经抑制药,尤其是与吸入全麻药或巴比妥类等静脉全麻药合用时,可彼此增效。2. 本品与苯丙胺类药合用时,由于吩噻嗪类药具有α肾上腺素受体阻断作用,后者的效应可减弱。3. 本品与制酸药或止泻药合用,可降低口服吸收。4. 本品与抗惊厥药合用,不能使抗惊厥药增效。5. 本品与抗胆碱药合用,效应彼此加强。6. 本品与肾上腺素合用,肾上腺素的α受体效应受阻,仅显示出β受体效应,可导致明显的低7. 本品与胍乙啶类药物合用时,后者的降压效应可被抵消。8. 本品与左旋多巴合用时,前者可抑制后者的抗震颤麻痹效应。9. 本品与单胺氧化酶抑制药或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时,两者的抗胆碱作用可相互增强并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