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头痛、消化系统疾病引起的内脏痛、月经痛以及助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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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硫酸四氢帕马丁。 |
本品主要成份硝酸异山梨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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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汾河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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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3690 |
国药准字H1202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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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头痛、消化系统疾病引起的内脏痛、月经痛以及助眠。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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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用于镇痛一次50~100毫克(1~2片),一日3~4次;用于助眠每次100~200毫克(2~4片),睡前服。 |
口服:预防心绞痛,一次5~10mg,一日2~3次,一日总量10~30mg由于个体反应不同,需个体化调整剂量。舌下给药:一次5mg,缓解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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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50毫克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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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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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未观察到对胚胎的毒性效应,但除非确有必要方可用于孕妇。不清楚ISDN是否经乳汁排泌,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效果均不确定。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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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头痛、消化系统疾病引起的内脏痛、月经痛以及助眠。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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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眩晕﹑恶心﹑乏力。剂量过大可致嗜睡与锥体外系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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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如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锥体外系疾病(如震颤、多动、肌张力不全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低血压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避免与西地那非同服;4. 用药期间避免饮酒;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