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头痛、消化系统疾病引起的内脏痛、月经痛以及助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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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硫酸四氢帕马丁。 |
益母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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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汾河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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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3690 |
国药准字Z19983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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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头痛、消化系统疾病引起的内脏痛、月经痛以及助眠。 |
本品为月经不调类非处方药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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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用于镇痛一次50~100毫克(1~2片),一日3~4次;用于助眠每次100~200毫克(2~4片),睡前服。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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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50毫克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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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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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不适用。 老人用药: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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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头痛、消化系统疾病引起的内脏痛、月经痛以及助眠。 |
本品为月经不调类非处方药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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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眩晕﹑恶心﹑乏力。剂量过大可致嗜睡与锥体外系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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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如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锥体外系疾病(如震颤、多动、肌张力不全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6.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