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干混悬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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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详情
| 药品信息 |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干混悬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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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乙红霉素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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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 品牌 | ||
| 规格 | 0.2285g*48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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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干混悬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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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本品为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复方制剂,每瓶含阿莫西林1.0克,克拉维酸0.375克 |
琥乙红霉素 |
| 性状 | ||
|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773 |
国药准字H20000384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中耳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泌尿系统感染:膀胱炎、尿道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盆腔炎、淋球菌尿路感染及软性下疳等。|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脓肿、蜂窝组织炎、伤口感染、腹内脓毒症等。|5.其它感染: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8.空肠弯曲菌肠炎。9.百日咳。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
| 用法用量 | 1.凉开水冲服。|(1)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次2袋(312.5mg),一日三次;|(2)7-12岁每次1袋(156.25mg),一日三次;|(3)2-7岁每次1/2袋(78mg),一日三次;|(4)9个月-2岁每次1/4袋(39mg),一日三次。重度感染剂量可加倍或遵医嘱,在不做临床监护的情况下,连续服用本品不得超过14天。|2.本品无论餐前或餐后服用吸收都很良好。服用前,加凉开水摇匀。配制好后,静置5分钟使其充分溶解。本品水溶液须冰箱贮存,每次服用前须充分摇匀。 |
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 |
| 不良反应 | 1.少数患者可出现轻度的恶心、呕吐和腹泻等胃肠道副作用。如出现这些副作用,可在用餐开始时服用就会恢复正常。|2.偶见荨麻疹和麻疹样皮疹,发生荨麻疹和严重的麻疹样皮疹时,应停止使用本品。|3.极少数患者可见暂时性的肝功能异常。 |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 禁忌 | 对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青霉素类抗生素或产品中组分过敏者和淋巴性白血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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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没有证据表明对胎儿有致畸作用。对孕妇和哺乳期的安全性尚未建立。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在乳汁中有少量分泌。如果对母亲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影响,本品可用于孕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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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的精确剂量按照体重调整。确切的日剂量应该基于儿童的体重而不是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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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无特别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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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该品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的复方制剂。阿莫西林为广谱青霉素类抗生素,克拉维酸钾本身只有微弱的抗菌活性,但具有强大广谱b内酰胺酶抑制作用,两者合用,可保护阿莫西林免遭b内酰胺酶水解该品的抗菌谱与阿莫西林相同,且有所扩大。对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及肠球菌均具良好作用,对某些产b内酰胺酶的肠肝菌科细菌、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脆弱拟杆菌等也有较好抗菌活性。该品对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及肠杆菌属等产染色体介导Ⅰ型酶的肠杆菌科细菌和假单胞菌属无作用。 |
本品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为红霉素的琥珀酸乙酯,在胃酸中较红霉素稳定。本品系抑菌剂,但在高浓度时对某些细菌也具杀菌作用。对葡萄球菌属(包括产酶菌株)、各组链球菌和革兰阳性杆菌均具抗菌活性。奈瑟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鲍特氏菌等也对本品敏感。本品对除脆弱拟杆菌和梭杆菌属以外的各种厌氧菌亦具抗菌作用。对军团菌属、胎儿弯曲菌、某些螺旋体、肺炎支原体、立克次体属和衣原体属也有抑制作用。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位(P位)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了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了多肽链自受位(“A”位)至“P”位的位移,从而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具有青霉素类抗生素的低毒性特点,在长期使用时仍建议定期评估器官功能,包括肾脏﹑肝脏和造血系统。|2.对于有过敏史的病人使用时需小心。尤其是对头孢类和其它β-内酰胺抗生素过敏者。|3.肾功能损伤的病人使用本品需小心。对有严重肾功能障碍的病人,剂量需做调整或延长服用间隔。|4.肝功能损伤的病人用药需小心并要定期监测肝功能。|5.伪膜性肠炎在几乎所有抗细菌药物都有报告,严重程度从轻到重到有生命危险。因此,对有腹泻症状的病人要慎重诊断。本品不推荐给患有单核细胞增多或淋巴性白血病病人使用,因为在治疗中可能引起皮疹。治疗期间病人应补充大量液体以防止结晶尿产生。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3.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6.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
| 药物相互作用 | 1与甲氨蝶呤合用会加重甲氨蝶呤的毒性。|2.与别嘌呤醇合用会增加皮疹的发生率。|3.某些病例中,本品会延长凝血酶原时间,所以,当同时口服抗凝血剂时需注意。|4.不能与四乙秋兰姆化二硫合用。不能与-内酰胺类抗生素(青霉烯类,头孢类,单环β - 内酰胺类),和抑菌类抗生素(大环内酯类,四环素类)合用,这些抗生素可降低本品的效果。|5.与利福平和用有抗生育作用。抗生素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疗效。|6.可与环丙沙星合用。实验室观察的相互作用:用本尼迪特(Benedict)试剂,本品有尿糖假阳性和抗球蛋白试验阳性。建议使用酶糖氧化酶反应做糖试验。 |
1.本品可抑制卡马西平和丙戊酸等抗癫痫药的代谢,导致其血药浓度增高而发生毒性反应。与阿芬太尼合用可抑制后者的代谢,延长其作用时间。与阿司咪唑或特非那定等抗组胺药合用可增加心脏毒性,与环孢素合用可使后者血药浓度增加而产生肾毒性。2.对氯霉素和林可霉素类有拮抗作用,不推荐同时使用。3.本品为抑菌剂,可干扰青霉素的杀菌效能,故当需要快速杀菌作用如治疗脑膜炎时,两者不宜同时使用。4.长期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用本品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从而增加出血的危险性,老年病人尤应注意。两者必须同时使用时,华法林的剂量宜适当调整,并严密观察凝血酶原时间。5.除二羟丙茶碱外,本品与黄嘌呤类药物同时使用可使氨茶碱的肝清除减少,导致血清氨茶碱浓度升高和(或)毒性反应增加。这一现象在同用6日后较易发生,氨茶碱清除的减少幅度与本品血清峰值成正比。因此在两者合用时和合用后,黄嘌呤类药物的剂量应予调整。6.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合用可能增强肝毒性。7.大剂量本品与耳毒性药物合用,尤其肾功能减退患者可能增加耳毒性。8.与洛伐他丁合用时可抑制其代谢而使血浓度上升,可能引起横纹肌溶解;与咪达唑仑或三唑仑合用时可减少二者的清除而增强 |